公司請假制度範文

  為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每個公司都會制定公司請假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到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

  深圳市XX五金製品有限公司

  公司請假外出管理制度

  1、目的:為規範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內容:

  2、適用範圍:公司全體職工

  3、請假程式

  1、不論何種假期,員工含職員請假2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 / 經理領導審批確認即可, 組長級以上幹部請假1天含以內者必須由部門主管 / 經理 / 廠長籤批方可生效。

  2、員工含職員請假3天含以上者,直接由部門主管 / 經理 / 廠長審批確認,組長級以上幹部請假2天含以內者必須由部門主管 / 經理 / 廠長簽字, 總經理簽名方可生效。

  3、公司員工含職員幹部填寫請假單,經各部門領導審批後交由行政部備案歸檔。

  4、職員、幹部請假在1天含以上者,,其所在部門主管/經理必須安排好請假人員的工作交接,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5、無論幹部或員工含職員, 超假期者應及時通告請示相關領導,由其部門負責人書面上報其延長假期手續。按1、2項流程審批後交由行政部備案歸檔

  6、公司所有職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准後,均需交請假單至行政部備案歸檔, 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4、請假申請規定:

  1、病假

  ①.幹部、職員及員工因病假請假1天以上者,需出具正規醫院開具的病假條 。

  ②.幹部、職員及員工病假休假,需填寫《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按照請假程式辦理,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託他人向部門主管/經理/廠長請假,待回公司後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行政人事部備案。未辦任何手續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

  2、事假

  ①1天以內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部門經理同意後,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公司幹部事假2天含以上,需報總經理批准後,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連續請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週申請,按流程最後由總經理批准後,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不允許電話請假和代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相關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必須於上班後的半天內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②幹部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7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1天。

  ③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④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工資。

  5、其它請假規定:

  1、本管理制度未涉及的其它請假名目, 皆按公司管理要求執行。

  6、公出

  1、職員在工作時間內需要外出辦理業務時,需在《辦公室職員出入登記表》中作登記,需註明姓名、部門、職務、離廠時間、業務內容、目的地、廠商名稱、預定回廠時間, 經部門經理簽名確認, 廠長簽名批准後, 再交由行政部保安查證並按公司其它規定確認後放行,同時保安要登記外出人員的實際回廠時間, 最後交由行政部存檔, 以便追溯。

  2、在工作時節內,如因工作需要外出, 時間在2小時以內的,可自行在《辦公室職員出入登記表》中登記,交由行政部保安查證並按公司其它規定確認後放行, 但要電話知會部門經理或廠長。外出時間超過半天的,必須按第5款第1條規定執行。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記或告知部門經理廠長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相關人員外出, 如因業務原因, 需要其它部門人員配合協助一同外出處理時, 必須要經過其部門

  經理同意, 廠長認可後, 方可一同前往,但也必須按第5款第1條規定執行。

  4、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部門經理或廠長,待返回公司後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總經理籤批:

  日 期:

  抄送: 生產部/物控部/品質部/行政部

  二

  公司員工請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結合公司實際,特製

  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請假原則

  公司所有員工都應遵守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堅守工作崗位。如因病、事、等原因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要按本辦法履行請銷假手續。

  第三章請假類別

  一病假:凡因病無法堅持正常上班且一次請假天數在3天含3天以上的,請假時必須報有關領導批准。

  二事假:因事請假,離崗前要申明請假事由,報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三 員工因違反規定和相關操作流程導致受傷,按病假或事假處理,醫藥費自理,造成死亡或傷殘的,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四章請假程式

  一、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及聯絡方法,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財務部備案。請假單必須由當天上交的財務部,特殊情況除外。

  二、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三、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假滿回公司財務部銷假,並交接工作。

  第五章請假相關規定

  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三、假期核准許可權如下:

  一、生產一線員工請假程式的規定:

  1請假2天以內,由工段主管同意,車間主任批准後,請假人將請假單交車間統計後生效。

  2請假2天以上4天以內,由工段主管、車間主任同意,部門經理批准後,請假人將審批好的請假單交公司財務部後生效。

  3請假4天以上由工段主管、車間主任、部門經理同意監稽核,總經理批准後,請假人將審批好的請假單交公司財務部後生效。

  二、行政後勤和管理人員請假程式規定:

  1、請假1天至3天以內,由部門主管和經理同意批准後,請假人將審批好的請假單交由公司財務部後生效。

  2請假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經理和總監同意,總經理批准後,請假人將審批好的請假單交由公司財務部後生效。

  四、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五、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情況可由家屬或電話請假以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

  六、公司員工請假期滿未續假或雖續假但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

  可抗拒力的因素外,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續假

  員工請病假一次不得超過7天,事假一次不得超過3天,因故確需續假者,應在原假期未滿前提出續假申請,審批程式與請假相同。

  第七章銷假

  請假期滿復崗的員工在向部門負責人銷假的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到財務部銷假;或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以書面形式向財務部備案後方可上班。否則上班不計工資,公司有權凍結未銷假而上班的員工工資。對於未登記的員工,同意其上班的相關管理人員公司將追究責任,期間造成的其他後果例如工傷事故等將由同意其上班的相關管理人員及該員工自行承擔,公司概不負責。

  第八章 曠工處罰

  請假期滿既未到崗也未履行續假手續的,或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直接不到崗的,按曠工處理。對於曠工1天的員工,將對其處以50元的罰款;對於曠工2天的員工,對其處以100元的罰款;對於連續曠工3天的員工,公司將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給予“自動離職”處理,同時對其處以200元的罰款,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第九章附則

  一、本管理辦法經2014年4月21日公司行政辦公會議通過。

  二、本管理辦法解釋權歸公司。

  三、本管理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三

  公司請假管理制度

  1、目的:為規範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3、請假程式

  1、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領導審批確認即可。如遇主管領導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經理申請審批,員工請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確認,如遇不在公司,可向總經理進行審批。公司領導按級別逐級報批。

  2、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部門領導審批後交由辦公室備案歸檔。

  3、較長時間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5、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准後,均需交請假單至辦公室備案歸檔。

  4、請假申請規定:

  1、病假

  ①.員工因病假請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規醫院開具的病假條,請假一天含內下,可憑請假單銷假。

  ②.員工病假休假,需填寫《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按照請假程式辦理,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託他人向部門主管請假,待回公司後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

  ③病假期間工資按當日基本工資的50%扣除。

  2、事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並填寫《請假單》。

  ②一天以內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部門經理同意後,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報總經理批准後,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連續請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週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後,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不允許電話請假和代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相關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必須於上班後的半天內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③員工親屬住院需要本公司員工護理的,按事假處理。

  ④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10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⑤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⑥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3、工傷假

  ①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二十四小時內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②工傷期間的工資按照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月支付。

  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週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並持《婚嫁請假單》至行政部備案。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 20週歲,男 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 23週歲,男 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並依法享受的假期,憑結婚登記證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間的工資照常發放。

  5、產假

  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週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並持《產假申請單》至行政部備案。

  ②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後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 24週歲,男26週歲,單胎順產者,產假為120天,難產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⑥男員工的產後護理假為7天,晚育者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產假期間薪水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標準發放。

  6、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事假需提出書面申請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3天。

  ②喪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並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③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7、年假

  ①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者正式轉正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帶薪年休假,年休時間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過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由行政部根據工齡發放相應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並交行政部備案。

  ③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餘的《年假單》兌換補貼,補貼標準為當日基本工資的兩倍,計入次月工資中發放。

  1、在工作時間需要外出辦理業務時,需在《辦公室員工出入登記表》中作登記,需註明時間,內容,地點,並且簽名。

  2、外出時間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記,外出時間超過半天的,需讓部門經理同時簽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記或告知部門經理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部門經理,待返回公司後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