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根據主體的變動而科學調整,對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你還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範文1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承包地點:
二、面積:
三、承包期201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5日止。
四、承包價格:每年交200元。
五、交款方式:2013年至2018年交1000元;2008年至2023年交1000元。
六、合同到期後續議。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範文2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按照市政府統一工作和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一章有關規定,經村委會討論通過,甲方將集體所有制農用土地經營權以公開協商方式發包。甲、乙雙方就有關承包經營事宜,經平等、自願協商,並經甲方各村村民依照“一事一議”程式議定,現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發包標的物,承包用途:
1.甲方各村委會作為共同發包人將分別屬於各村村民集體農用地 畝發包給乙方。土地四至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交接時,甲方向乙方交接清楚。
2.標的物地上現有附著物依照土地交接時雙方製作簽署的交接單為準。乙方僅與甲方交接,如有村民提出異議均由甲方予以解決,解決不了對乙方造成損失的視為甲方違約。
3.乙方承包之地作為苗圃用地,乙方可根據市場需要種植其它農作物,承包經營期間不得改變為非農用土地性質。不得改變為諸如各類市場、農家樂、農業旅遊用地等非農用土地性質。
4.承包期間,允許乙方在承包地上建築少量儲存生產資料、生產工具的臨時建築性質的庫房,允許進行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水利、電力配套裝置建設,但不得破壞或改變現有水利、電力設施,影響農民生產、生活用水用電。對在該承包土地上建設住宅、賓館市場、物流倉儲地等與苗圃經營無關的建築物一概不允許,對苗圃經營有關的臨時搭建庫房、宿舍及食堂,乙方在建設建築物前須向甲方提交書面建築方案,寫明建築的面積、用途、預算,經甲方根據實際需要核定後,乙方方可開工建設,對因政府性徵用拆遷時不予任何經濟等形式的補償。乙方所報批之建設專案只要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範圍,甲方應於批准。
5.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甲方將標的物土地交付與乙方:甲方清楚交待土地四至範圍,雙方清點地上有價值之附著物建築物、林木等登記在冊。交接手續辦妥後,乙方即有權進入土地行使承包經營權。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費標準及繳納方式
1.承包經營期間為十五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承包經營期屆滿,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承包經營權。
2.承包費標準為1500元/畝,每年租金總計為 元。乙方需在承包期第一年即2013年足額繳納兩年的2013年--2014年的土地承包費,從2014年起每年的3月1日前一次、足額將承包費繳納至喀什市夏馬勒巴格鎮人民政府農經站,由農經站統一出具收款收據並視為乙方足額繳納承包費的憑據。乙方遲延繳納的,須依照應繳未交額*3‰日之標準向甲方賠償違約金。農經站收取承包費後,依照甲方各村土地面積向各村分配。
第三條 承包經營權流轉
乙方採用轉讓方式包含名為轉包、出租實為轉讓流轉部分承包經營權的,不得違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其土地農用地的性質不得改變。
第四條 土地徵收、徵用的處理
1.承包經營期間,若遇政府對承包地全部或部分徵收,或者徵用,則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立即予以解除,乙方交回被徵收或徵用的土地。乙方應積極配合徵收、徵用工作的順利開展。甲方得知徵收、徵用事宜的,應提前 個月告知乙方擬徵收、徵用的時間、土地範圍、徵收、徵用原因等資訊,以利於乙方提前處理地上苗木減少損失。
2.徵收徵用的補償解決:依照屆時有效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依法處理。對承包地上屬於乙方的青苗以及經甲方許可建設的地上附著建築物由土地徵收人、徵用人依法補償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不予補償或者賠償;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建設的地上附著建築物乙方無權要求補償或者賠償。
第五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改變農用土地使用性質,經甲方制止,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遲延繳納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的,甲方無需催繳,有權解除合同並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人為設定障礙,導致乙方不能行使承包經營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則自行終止,雙方未新定承包經營合同的,乙方就與合同到期日將土地交還甲方,地上新增附著物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地上原有甲方地上附著物完好交回,毀損的照價賠償,因時間原因自然損害的乙方免責。乙方拒不交回的,甲方有權強制收回。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甲方應予以協調解決乙方用電用水事宜,所產生的費用及電費、水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2.乙方應本著團結互助、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妥善處理與周邊村民相鄰關係,搞好民族團結。乙方與村民發生利益衝突並無法妥當解決的,應及時通報甲方,由甲方協調解決,以避免事態擴大;
3.乙方應善意開發利用土地,保障土地增值,保護土地周邊植被,不得進行掠奪式開發;
4.甲方支援乙方自主、合法經營,對乙方經營範圍、方式等,只要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農用土地使用性質,甲方不得干預;
5.本合同甲方蓋章、乙方簽名後即行生效,合同文字一式六份,甲方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報喀什市夏馬勒巴格鎮人民政府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範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在 ,面積 畝的土地良田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承包期限三年自2013年1月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承包金每年每畝660元整,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每年1月10日前付清當年租金。
第二條:承包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的權利,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承包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不改變農田現狀。
第四條:承包期內,乙方承包甲方的農田各項政策性補貼歸甲方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條:承包期最後一年,乙方不得種植午季作物,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予任何補償。
第六條:承包期滿,乙方應保證承包的土地達到承包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七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乙方在簽訂合同時繳納保證金壹萬元整,保證金抵交最後一年承包款。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和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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