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技術服務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簽訂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甲 方:天津易通易聯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北京素林西蕾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商戶一體化收單系統專案以下簡稱專案中部分功能模組的技術服務有關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信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一、定義
1、“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2、“合同總額”包含在專案開發、測試、培訓、推廣、維護過程中,乙方為甲方提供技術服務以保障甲方的需求得到實現的所有費用。
3、“日”指日曆天數。
4、“軟體”是指乙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供的滿足甲方需求的計算機程式及其有關文件。
5、“文件”指用來描述程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等。
二、服務方式
本合同是由甲方在合同約定的專案開發、測試、培訓、推廣、維護過程中以採購勞動力的方式向乙方採購技術服務。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乙方負責依法與其提供之技術服務人員建立勞動合同關係,落實相關法律關於勞動管理和保護的規定。乙方技術人員因勞動合同及勞動保護所發生的糾紛與甲方無關,如果因此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 乙方人員在北京工作期間,甲方不承擔乙方技術服務人員食宿和交通費用。無論乙方人員是否在北京工作,甲方均不承擔因臨時加班或節假日上班而產生的加班費用;乙方技術服務人員要求支付加班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處理。
3、 乙方所承擔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乙方保證,其技術人員根據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權利,甲方及其使用者包括但不限於天津易通易聯科技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享受該技術服務的任何一部分時,均不會遭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主張權利或第三方因乙方技術服務而向甲方接受乙方技術服務所得研發成果主張權利,由乙方負責處理糾紛的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損失、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與訴訟或仲裁相關的其他費用。
四、權利歸屬
1、對於乙方技術人員在技術服務過程中產生的無論何種載體或介質的相關文件、技術資料及相關檔案,其所有權及著作權歸屬甲方。乙方有義務要求其技術人員按甲方要求移交全部因技術服務所產生的文件、技術資料及相關檔案。
2、甲方擁有乙方派出的技術人員技術服務所產生的計算機程式及其他技術成果的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及其他相關權益。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及/或辦理法定手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相關文件、檔案資料、計算機程式或技術成果,也不得使用為甲方服務所得文件、檔案資料、計算機程式或技術成果為其他客戶服務或用於商業活動。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及/或辦理法定手續,乙方不得使用其為甲方服務所產生的計算機程式或技術成果進行後續研發。
5、乙方技術人員違反上述約定,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保密
1、 雙方同意對締結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專有資訊承擔保密義務。甲方的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天津易通易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各項智慧財產權、經營管理資訊、技術開發資訊、產品資訊及相關程式、資料及文件;乙方的專有資訊指乙方享有的智慧財產權、獨有的內部技術資訊及相關程式、資料及文件。
2、 除因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甲方應用或轉讓本合同所列專案研發成果或法律、法規規定應予披露的情形之外,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或不正當使用對方的專有資訊。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 乙方有義務要求其技術人員遵守本合同項下保密義務,乙方技術人員違反保密
義務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4、 雙方所承擔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履行完畢、終止或解除而免除。
六、軟體系統試執行
1. 自軟體交付通過之日起,甲方擁有天的試執行權利。
2. 如由於乙方原因,軟體在試執行期間出現故障或問題,乙方應及時排除該方面的故障或問題,所引起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排除故障或處理問題。如以上故障或問題影響軟體基本功能和目標的實現,且排除故障或處理問題的時間超過5個工作日,則視為乙方交付違約,除非上述故障和問題是由甲方引起的。
七、軟體開發的交付資料和時間
1. 本軟體交付的時間為年日;交付資料包括系統程式原始碼、可執行程式碼、相關配置檔案。
2. 文件交付時間為年日;交付資料包括概要設計文件、詳細設計文件、資料庫設計文件、安裝手冊
八、驗收
1. 軟體交付後,甲方應在30日內按規定對該軟體進行試執行並進行驗收。乙方確保系統在此期間正常執行並完成驗收。驗收完成後乙方向甲方進行文件交付。
2. 如屬於乙方原因致使軟體未通過系統驗收,乙方應排除故障,並承擔相關費用,同時延長試執行期限10個工作日,直至軟體系統完全符合驗收標準。
3. 如屬於甲方原因致使軟體未通過系統驗收,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排除故障,再進行驗收。除因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驗收,乙方有權以其認為合理的方式進行單方面驗收,並將驗收報告提交甲方,即視為軟體系統驗收已經通過。乙方在進行單方面驗收時,甲方應提供驗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單方面驗收後的10個工作日內不提供驗收便利,則視為該系統已經通過驗收。
九、合同的價款和支付
1、乙方技術人員在甲方專案工作期間,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2、支付方式:
在本合同簽訂後的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專案預付款人民幣柒萬肆仟肆佰元整;
在本軟體交付時間3.1後的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專案開發款124,000.00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壹拾貳萬肆仟元整;
在完成系統試執行並交付文件最遲不超過3.15後的1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專案開發款49,600.00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肆萬玖仟陸佰元整;
十、違約責任
1、 甲方由於自身原因不能按時付款的,每延遲5個工作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最高違約金額為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延遲22個工作日以上,乙方可終止合同。
2、 乙方由於自身原因不能按時交付系統包括軟體和文件的,每延遲5個工作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最高違約金額為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
五。延遲22個工作日以上,甲方可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預付款。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
1、因本合同引起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首先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履行。
十二、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項下之約定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對方,並在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0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書面證明,該項證明檔案應當由不可抗力發生地的公證機關出具。
2、根據不可抗力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雙方應當協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3、合同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可向另一方提出不正常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並要求接受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向提出方作出同意與否的答覆。若同意,雙方可協商確定合同終止日期,並按乙方實際提供的服務計算技術服務費用。
十三、合同的轉讓及更改
1、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委託第三方代理。
2、對本合同作任何更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字後方可生效。
十四、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2、 響應談判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甲方:天津易通易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素林西蕾科技有限公司 簽字: 簽字:
日期:2011年2月20日 日期:201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