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服務合同書模板
法律服務是相關機構以其法律知識和技能為法人或自然人實現其正當權益、提高經濟效益、排除不法侵害、防範法律風險、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提供的專業活動。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同法服務合同書,歡迎參考閱讀。
合同法服務合同書範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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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辦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律師費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託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託費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餘款在委託事項辦妥後支付。
□雙方協商以代理事項標的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為乙方應得的委託費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餘款在委託事項辦妥後支付。
□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_________%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案件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解決的,律師費的計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交納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後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雙方同意,服務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許可權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方式
乙方應採取_________不定期工作方式/全日制工作方式完成甲方委託的代理事項。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檔案;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檔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乙方人員辦理本合同委託事項應做到勤勉盡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有義務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並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3.在維護甲方利益,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前提下,乙方律師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乙方律師應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律師應採取最安全、最經濟、危險性最小的方案履行其代理義務或提出相關建議,甲方若作出不適當的指示、決定或提出不合理的方案時,律師應當給予足夠的警示或建議;
6.乙方律師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乙方律師應認真學習並熟知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檔案,認真履行職責,全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乙方律師在工作範圍內因嚴重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引起糾紛訴訟,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書面同意,任何時候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利用以上資訊為自己或他人牟利,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律師:
1代理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2因代理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代理律師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累計3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A範文二
聘請方: 有限公司 甲
以下簡稱 方
受聘方:湖北 律師事務所 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上述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28、29條的規定,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事項具體如下:
1、對甲方經營、管理、投資、招商等方面的事務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協助甲方起草、審查、修改、稽核業務活動中的各種法律事務文書;
3、根據甲方授權,參與甲方重大經營專案或者業務活動的考察、談判、可行性研究,並對決策性問題提供法律意見;
4、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
5、在委託許可權範圍內,參與協商、調解活動或者代理仲裁、訴訟活動;
6、提供普及法律知識的幫助。
二、乙方律師的指派和工作方式:
1、經甲方認可,乙方指派本所 律師為甲方的常設顧問律師,負責具體承辦甲方的法律事務;在顧問律師因緊急事件或者事件、時間衝突無法及時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時,為了保證法律事務辦理的連續性,甲方得允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2、甲方需要乙方及其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時,通常應當至少提前三日通知顧問律師。遇緊急事件,乙方律師應當保證隨時聯絡並提供法律服務,不受上述時間約定的限制。
3、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便利乙方律師的工作,可以設立法律事務室,作為乙方在甲方的辦公處所,辦公設施由甲方提供。
4、甲方安排一名工作人員承擔聯絡、協助工作。
三、法律服務費用及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依照我國《律師法》及司法部、財政部、國家物價局的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經雙方協商,具體約定如下:
1、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法律服務費用總計人民幣 萬元整,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時支付50%元,餘額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年度法律服務費用,主要基於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第一條第1、2、3、4、6項約定的法律服務,同時包括三件以甲方為被告的案件涉案總標的額不超過200萬元,超過部分按本條第2項計取代理費。
2、乙方律師為甲方代理訴訟或者仲裁案件時,若甲方為原告或者申請人的,甲方應當按照通過乙方代理行為為甲方獲取利益的實際到帳金額的 %支付代理費;若甲方為被告或者被申請人的,甲方應當按照通過乙方代理行為為甲方避免經濟損失的實際金額的 %支付代理費。代理費用一案一結。
3、凡屬交納給司法機關或者其它關聯部門的涉案費用和經甲方認可的差旅費用、招待費用等實際支出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的工作原則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辦理法律事務過程中知悉的其他甲方祕密。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律師的工作,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供必要的檔案、資料或者其它訴訟材料和案件材料。如果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不全面或者經乙方律師的工作仍無法收集齊全相關材料,致使案件無法勝訴或法律事務不能取得既定成果時,甲方不得歸責於乙方律師。
3、由於乙方律師的故意和重大過失致使案件不能勝訴或法律事務無法取得期待成果時,乙方律師應當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賠償額度以乙方律師投保的律師職業責任保險金額度為限。
4、甲方事前未經乙方律師提供幫助或者已經提供幫助、但未按幫助的意見處理相關事務而發生違反法律、政策或者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時,乙方不承擔相關經濟責任,但有義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儘量爭取為甲方減輕責任,減少損失。
五、合同期限及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合同到期,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可優先續約。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等同效力。
甲 方: 有限公司 乙 方:湖北 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二O一五年 月 日
合同法服務合同書範文三
甲 方:
住 所:
郵 編:
電 話:
電子郵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房屋交易法律服務事宜,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委託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委託乙方並由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提供位於 但不限於的單宗房屋交易的法律服務;
二.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提供以上房屋的法律服務,具體內容有選擇“√”,不選擇“×”;
2.1 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規劃、建設、銷售許可檔案及房屋開發商的開發資質 ;
2.2 陪同甲方簽訂房屋認購書 ;
2.3 審查、修改甲方擬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文字 ;
2.4 協助或代理委託人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或代理委託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認購書; ;
2.5 協助或代理委託人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
2.6 提供簽約後的法律諮詢服務 ;
2.7 協助委託人正當行使合同權利,督促交易相對人履行合同義務 ;
2.8 審查房屋交付驗收的法定檔案,協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驗收 ; 2.9 協助或代理申請房屋產權登記和交易過戶手續 ;
2.10 協助或代理合同公證、委託公證、繼承公證、贈與公證 ;2.12 代理向房屋交易相對人主張合同權利,不含訴訟和仲裁
2.13 代理向房屋交易相對人主張合同權利或提出訴訟或仲裁申請,擔任甲方的訴訟或仲裁代理人 ;
2.14其他服務
三.乙方必須恪守《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師職責,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履行如下義務:
3.1應根據法律規定,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2應遵循誠實用信原則,客觀地告知甲方委託事項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3.3應對證明房屋交易合法性必需的證明檔案進行審慎地查驗和必要的調查核實,並對可能存在的房屋法律風險向甲方進行必要的提示;
3.4應及時告知委託工作進展情況,答覆甲方的法律問題;
3.5應保守在委託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資訊祕密,保護甲方的隱私權利,不得以任何公開的形式對外傳播;
3.6應在甲方交付律師服務費用後,及時出具由乙方統一簽發的收費憑證,律師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向甲方收取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費用。
四.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和案件的實現需要,選擇完成或實現委託目的的方式和方法;
五.乙方律師向甲方作出的告知、通知、答覆、諮詢意見和情況介紹可以信件、電子郵件、傳真、或口頭、電話等任何一種形式進行,甲方應簽收乙方送達的檔案資料;
六.乙方依法獨立履行職責,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任何與法律法規及律師職業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見或觀點;
七.甲方應不附加任何條件地支援、配合、協助乙方律師為完成委託事項而開展的各項工作,並按乙方律師提出的時間、地點、方式接受服務,具體義務如下:
7.1甲方需乙方律師陪同處理的房屋交易事宜,應提前3天與乙方律師預約工作時間,特殊情況除外;
7.2甲方需乙方律師參與和房屋交易相對人的談判,應提前3日將草簽的合同文字或影印件交給律師審查、修改;
7.3甲方簽訂的房屋交易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應向乙方律師提供影印件,供乙方存檔備案;
7.4甲方需乙方律師審查房屋交付驗收的法律檔案的,相關檔案應由甲方複製提交給乙方律師。
八.乙方不承擔由於房屋交易相對人不守誠信、違法經營或合同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九.經乙方律師提示的房屋交易風險,甲方表示認可和理解後,甲方在風險未能有效控制的情形下與房屋交易相對人從事房屋交易行為的,乙方律師可以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但乙方不承擔因不規範交易行為而發生法律風險和財產損失的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甲方有權對由於乙方律師在委託工作中沒有履行盡職調查的義務、遺失重要檔案等過錯,向乙方投訴和索賠;
十一.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
11.1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費和律師辦案費人民幣 元;
11.2律師辦案費包括乙方律師完成委託事項所需交通費、誤餐費、通訊費、查詢費、文印費等,採取一次包乾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11.3 甲方因故取消本協議約定的房屋交易,乙方收取的律師事務所不予退還,但乙方仍有義務繼續為甲方提供其他單宗房屋交易服務,並不再向甲方收取律師費;
11.4甲、乙雙方關於收費的其他約定:
十二.甲方授予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代理許可權 ;
十三.乙方及其律師在授權範圍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所產生的委託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四.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14.1委託事項未結束,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14.2委託事項未結束,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代理費用不予退還;
14.3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為達到不法目的侵害國家、第三人合法利益的,有權解除合同,所收費用不退還。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畢之日止;
十六.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作了解釋。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完全理解並表示認可接受;
十七.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武漢仲裁委員
會進行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郵編:
本合同簽訂的日期: 年 月 郵編: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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