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資產轉讓合同

  資產轉讓本身是一種買賣行為,轉讓資產的公司的資產總額不發生變化,股東地位也不受影響。那麼簽訂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甲方擁有持有的 公司所有資產包括有形無形資產。詳見合同附件財產清單。

  以上轉讓標的性質屬於 國家所有/集體所有/其他。

  二、轉讓標的上設定的抵押權、質權、承租權情況如下:轉讓方確認已對上述權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書面的告知義務。

  三、甲方宣告與保證

  1.對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的處分權;

  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檔案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准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1.甲方在轉讓前所享有的一切債權,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轉讓前的所負的一切債務包括應繳稅款,除本合同第四條第3項外,全部由甲方承擔;

  五、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1.轉讓方式和轉讓價格: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 元,大寫 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的確定依據為: 。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條件: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將轉讓價款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項下所涉財產產權的房產證、土地證等證書變更到乙方名下之時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賬戶為:

  六、產權交割

  1.經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相關的權屬證書、批件、資產清單等系列檔案資料編制《財產交割單》移交給乙方,乙方核驗查收。財產交割清單需雙方簽字蓋章。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表冊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所提供表冊與對應的轉讓標的一致性負責,並承擔因隱瞞、虛報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書、批件的過戶手續;

  4.

  七、轉讓涉及的有關費用負擔

  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甲方應承擔以下費用: ,乙方應承擔以下費用: 。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未支付價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乙方按轉讓金的確 %支付違約金;

  4.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則雙方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5.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其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償付守約方其經濟損失的差額部分。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變更或解除致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參照本合同第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6.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轉讓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