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代理合同範本
相對於目前我國多數企業的物資採購模式而言,採購代理是一種新型的物資採購模式。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政府採購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政府採購代理合同範文一
甲方:採購人
乙方:政府採購代理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採購法辦法,甲方自願將本單位專案名稱: 計劃編號: 政府採購專案委託給乙方組織實施採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委託,按照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在甲方委託範圍內依法組織政府採購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專案基本情況
1.採購計劃編號:
2.專案名稱:
3.專案技術規格,引數及要求詳見附件:
4.預算金額: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具體事項
1.編制,發售,解釋採購檔案;
2.在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媒體上釋出採購資訊公告;
3.供應商資格預審邀請招標等方式時採用;
4.制定評審方法,步驟,標準;
5.依法抽取專家組建評審委員會談判,詢價小組;
6.邀請紀檢有關部門現場監督;
7.落實評審地點,主持評審活動,並做好評審記錄;
8.組織評審工作;
9.整理評審報告送採購人及有關部門;
10. 在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媒體上釋出中標,成交公告,傳送中標成交通知書;
11.答覆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12.採購活動有關檔案報送備案及存檔;
13.組織履約聯合驗收事項;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指定一名採購人代表,代表甲方與乙方處理政府採購過程中的有關事宜.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託專案的使用者需求書,包括詳細的技術規格,引數及要求和服務內容等書面材料.
3.甲方應對乙方編制的採購檔案予以稽核並簽字確認.
4.甲方有權就委託的專案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應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的要求.
5.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可派一名採購人代表參加評審委員會,但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審方法的確定,評審過程和結果.
6.甲方有權按照評審報告中推薦的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
7.甲方有權對乙方組織的採購活動進行監督.
8.甲方有義務保守採購活動中的商業祕密.
9. 甲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各項政府採購制度.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接受甲方監督,維護甲方和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依據甲方要求為甲方提出科學的採購方案.
3.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編制採購檔案,並報甲方確認.
4.乙方應滿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對違法違規以及無理的要求應予拒絕.
5.乙方可以依據需要或根據規定,就採購檔案徵詢有關專家或者供應商意見.
6.乙方應當依法組建評審委員會.
7.乙方應依法及時答覆甲方委託範圍內的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8.乙方應當保守採購活動中的商業祕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採購代理服務費用.
10.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各項政府採購制度.
第五條 委託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在採購法和合同法許可範圍內對委託協議內容做出變更,如作出變更的應當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變故等原因,致使採購專案發生更改或取消的,應簽訂補充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六條 有關費用
1.乙方承擔組織專案採購活動的全部費用.
2.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服務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違約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採購代理合同範文二
專案名稱:烏蘭察布市交通職業技術學校辦公傢俱
批准文號:烏財購準電子[2013] 0317號
合同編號:烏政採【2013】協11號
採購機構:烏蘭察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採購部
採購人:烏蘭察布市交通職業技術學校
供應商:內蒙古愛帝亨物流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傢俱分公司
合同簽訂日期: 2013 年 12月 27日
政府採購合同
合同編號:烏政採【2013】協11號
專案名稱:烏蘭察布市交通職業技術學校辦公傢俱
政府採購執行機構:烏蘭察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採購部 採購人: 烏蘭察布市交通職業技術學校
供應商:內蒙古愛帝亨物流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傢俱分公司 合同簽訂地點:烏蘭察布市
為了保護採供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採購該專案的相關檔案和中標結果,由政府採購執行機構和採購人共同與供應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採購專案內容
二、售後服務承諾及其他要求
1、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為原裝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範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技術規範要求。
2、保證貨物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情況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等於或優於合同技術引數指標條款規定的效能,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並承擔彌補這些貨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關費用。
3、保修期及保修服務的內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及合同檔案規定,保證在貨物驗收後保修期內免費保修。
4、保證使用者對售後服務要求的及時響應,對需上門服務的情況,使用者所在地之內的應在 24 小時內派技術人員趕到現場;使用者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廠家協助的,應在 48 小時內派技術人員趕到現場;若需返回廠家修理,應提供備用裝置或提供保證不耽誤工作的服務。
5、對廠家提供的貨物的硬體或軟體的升級改進服務,有及時告知使用者的義務,在使用者同意接受這些服務的情況下提供便利條件。
6、生產廠家到終端使用者現場安裝、除錯合格後驗收,現場為使用者提供貨物使用、維護等方面的技術培訓。
7、嚴格遵守投標響應檔案中售後服務承諾以及雙方議定的售後服務承諾。
8、運輸、保險和裝卸費用,以及安裝、除錯和培訓的費用由應商承擔。
9、供應商提供貨物與合同規定的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技術標、數量等不相符時,採購單位應不予接收。
10、採購單位應督促供應商及時供貨,供應商未能按時供貨,按照採購檔案相關條款作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