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經銷合同

  貿易合同又稱契約或合約,是進口出口雙方當事人依照法律通過協商就各自的在貿易上的權利和義務所達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電子資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_________等電子資訊產品具體見附件:價格表的推廣應用,甲方作為乙方該項業務的經銷商,代理該產品的銷售,雙方本著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合同細則

  1.1 甲方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成為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地區的授權經銷商。

  1.2 自本備忘錄生效之日起,甲方須在合約期間內完成RMB_________元進貨額,如不能完成乙方所規定之進貨額度,則乙方有權調整價格或調整甲方經銷資格。

  1.3 乙方所提供給甲方的價格如附件。

  1.4 備貨週期:甲方於每月初提供未來_________個月之_________以利乙方備貨。

  1.5 訂貨週期:甲方須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出示書面訂貨單,並預付_________%貨款,餘款提貨時一次付清。

  1.6 甲方每月的基本進貨額RMB_________元整機加周邊。

  1.7 技術支援:乙方盡力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援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因之所發生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2.違約責任

  2.1 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2 除乙方認可或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相應產品和服務的使用權,直至取消甲方經銷資格。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3.免責條件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援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合同終止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4.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4.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4.3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4.4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5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4.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4.7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5.附則

  5.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列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5.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五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5.3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續簽本合同;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5.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5 經銷商手冊中的經銷商政策等文件與此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經銷價格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