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輸合同標準版協議

  鐵路運輸合同是一種具體的運輸合同,但是作為一種有名的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表現在承運人、格式合同、履行順序、責任限制的特殊性,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運輸合同,希望大家參考哦

  有關於鐵路運輸合同

  為確保甲方的____________產品含促銷品、推廣用品等能安全、快捷、準確地通過鐵路運輸發至全國各地。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鐵路運輸業務委託乙方辦理,並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以網際網路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包括:產品品種、數量、體積、重量、提貨時間、到貨時間要求以及收貨人地址、電話等相關資料;

  2.甲方負責發貨地點、交貨地點的裝卸;

  3.甲方提供貨物運輸途中需要的相關證明檔案,如《產品送貨單》、《貨物調撥單》等;

  4.甲方委派專人負責相關業務協調,便於與乙方聯絡、溝通,解決日常往來業務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發貨倉庫提貨,並及時的送貨到指定的收貨地址、及收貨單位;

  2.乙方須滿足甲方提出的要車計劃,並按甲方的時間要求準時把貨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後,必須將《產品送貨單》交收貨方進行簽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導致鐵路出現停裝、限裝等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鐵路部門的證明材料;

  5.甲方的貨物在發貨倉庫交付給乙方驗貨、簽收後,貨物的安全風險責任由乙方負責,直至終點交付貨物為止;

  6.乙方須書面委託一至二名業務代表負責甲方業務的協調,保證日常的聯絡、溝通,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具體操作方式

  1.甲方在貨物發運前以網際網路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須;

  2.乙方收到指令後根據指令要求安排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提貨、中轉,並安排和辦理車皮發貨等一切相關手續;

  3.乙方持《產品送貨單》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辦理貨物簽收手續;

  4.乙方整理簽收後的《產品送貨單》到甲方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四、鐵路貨運事故的處理及保險

  1.甲方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負責,保險索賠具體事宜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一切貨損由乙方承擔並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2.鐵路運輸保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運費結算時乙方必須對運輸途中造成的短少、貨損等一切在途損失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4.對於重大事故如整車丟失、損壞等造成的損失,乙方必須在定損後______周內以現金的方式進行賠付。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憑收貨方簽收的《產品送貨單》,按合同的鐵路運輸價格表向甲方申報結算運費;

  2.乙方按甲方核實後的費用開具正式發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據發票及驗貨記錄原件及時支付向乙方支付運費;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費用;

  4.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有權對運價進行調整。

  六、違約保證金的收取及違約責任

  1.在合同簽訂後的_________天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保證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將不予返還保證金;

  3.雙方將《運輸管理考核辦法》作為本協議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表達鐵路運輸合同範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運輸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 依據甲方提出的發貨申請,乙方應根據甲方所指定的時間、地點做好貨物的接收工作;

  2、 在短途汽車到廠裝貨時,請務必確認貨物的完好性,如若發現有包裝破損、貨物自然變形或者呈現明顯傷痕的情況,當場要求停止裝貨,經甲方與廠家確認後再做繼續裝載或者進行換貨處理;

  3、 乙方在運輸貨物時,必須將貨物固定紮實,並不得與其它貨物混裝,運輸過程中應保證安全,如發生貨物丟失、損壞、淋雨等,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在7天內予以賠償甲方;

  4、 鑑於鐵路運輸的多樣性,乙方需將裝貨要求件數、噸位要求以及對應的價格以函的方式加蓋公章後傳真至甲方,經甲方確認後蓋章回傳,此函方可生效;若在執行期間有調整,請提前一週告知甲方;

  5、 甲方所委託運輸的貨物彩塗鋼板、鍍鋅帶鋼、熱軋帶鋼、鍍鋅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廠運至貨場,未能及時裝火車時,倉儲期間做好一切致使貨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車皮運輸途中亦需要蓋好帆布;

  6、 火車離站後,乙方需將車皮號、箱號、以及所對應的貨物卷號明細、離站時間、預計到達時間以電子檔或者傳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 自提貨起,貨發生損壞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貨物無法按預定時間送抵的務必第一時間知會甲方;

  8、 貨物到站後,乙方需聯絡甲方當地分公司,協商後按要求安排送貨;

  9、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發貨的廠家、發貨量等走貨資訊;

  10、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託運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如由乙方不投保貨物險,一旦出險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1、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運輸費用的確認:

  鐵路費用:雙方以經雙方蓋章確認後的報價函為基準結算;

  其他費用:在業務發生過程中發生的額外費用,雙方按照逐一確認的方式進行。

  12、費用結算:

  乙方承諾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運費:

  ① 費用按車次結算,只有在乙方送貨至指定地點且收貨方確認無貨損後結付運費;

  ② 運費按月結算,每月5日前雙方核對並確認上月的運輸費,並在當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應付給乙方的運費。

  13、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得采取單方延期送貨或拒不支付運費費用等方式。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鐵路運輸合同協議書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進行貨物運輸.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二.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前5日向乙方提供有關詳細資料,包括: 收貨人或發貨人名稱、聯絡方式、詳細地址,貨物名稱、海關編碼、數量、重量、發運日期、運輸期限等.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貨物,甲方應將有關部門審批、檢驗的檔案一併提供乙方.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貨物資料真實、完整準確,與實際貨物相符,若包裝沒有破損,發貨人對貨物的真實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貨物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導致的一切責任及經濟後果由甲方承擔。單證及隨車檔案,甲方所提供的資料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3. 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或貨物需要變更時,應在裝車3日前通知乙方.

  4. 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及相關費用.

  三. 乙方義務

  1. 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根據甲方委託的代理事項和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乙方只有在完成轉關手續,將有關單據和貨物轉交到收貨人手中才算完成乙方的義務。

  2. 及時向甲方報告貨運代理業務的進展情況,並交付有關單據.

  3. 對甲方提供的各種檔案、資料及有關的商業資訊予以保密,對乙方需要的檔案和資料要及時和準確的告之甲方。在甲方發貨前提供的所有單據,乙方應仔細核查是否正確和有遺漏情況。

  4. 因自然災害、鐵路停限裝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使代理事項不能順利完成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5. 甲方負責將貨物運到指定站,乙方保證把貨物交運到甲方的收貨人指定站點。甲方貨物如屬於易碎易潮物品,如因乙方代理過程中過失原因造成貨物的損壞,甲方有權進行索賠。

  四.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 費用. 雙方同意根據委託的代理事項,按人民幣結算運雜費等費用。

  2. 結算日期和方式.甲方於發貨前5日將上述費用交付乙方.

  3. 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4. 貨物保險運輸或保價運輸費用,由甲方自行交納或由甲方聯同運雜費一併交乙方結算.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不實或遺漏重要情況,或者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有關資料和貨物,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含因甲方責任造成口岸轉關時的滯留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全面完成甲方委託的代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毀損、滅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下列原因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 鐵路停限裝 國家政策調整等;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甲方的過失 ;

  六.合同生效時間和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為 *201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繼續執行時,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甲乙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

  2.若雙方同意合同解除,甲乙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合同解除後的有關結算和清理等事宜.

  八.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 仲裁委員會或所屬法院訴訟.仲裁、訴訟只能選擇一項,否則無效.

  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 兩 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將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