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購買貸款借款合同範本
合同或合約covenants,是雙方當事人基於對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為,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現,意指蓋印合約中所包含的合法有效承諾或保證。本文是關於汽,僅供大家參考。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幣別本合同項下借款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實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條 借款用途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用款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效提款期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內,借款人一次提用。超過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視為自動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額以實際提款金額為準。提款是指從貸款帳戶劃款到借款人帳戶。
第六條,借款利率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則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第七條 利息和利息支付借款利息從借款轉入借款入帳戶之日起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實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須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數支付該期借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從其任何帳戶中直接扣收。
第八條 還款借款人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分期付款日,將全部借款償清。分期付款採用遞減償還法,計算公式為:
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期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為單位計算。
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為: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4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6 年 月 日 7 年 月 日 8 年 月 日 9 年 月 日10 年 月 日 11 年 月 日12 年 月 日 13 年 月 日 14 年 月 日 15 年 月 日16 年 月 日 17 年 月 日18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21 年 月 日22 年 月 日 23 年 月 日24 年 月 日 25 年 月 日 26 年 月 日 27 年 月 日28 年 月 日 29 年 月 日30 年 月 日 31 年 月 日 32 年 月 日 33 年 月 日34 年 月 日 35 年 月 日36 年 月 日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但須提前通知貸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任何帳戶按先利息後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力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單位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三借款人和貸款人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後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借款擔保一對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借款人應選擇下述一種或兩種方式提供擔保。1.第三方保證方式擔保;2.抵押方式擔保;3.質押方式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證人方式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三 借款人以所購汽車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的,借款人需辦理汽車抵押登記及保險手續,並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毀損,均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保險,所需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四借款人死亡或經有權部門宣佈失蹤,借款人財產的合法繼承人應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第十一條 借款人和貸款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貸款人有權對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六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七貸款人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及其違約處理一借款人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和違約金。
2.保證人不履行保證責任。
3.借款人的財產或質物被佔用、徵用、查封、凍結、沒收、轉移、破壞、毀損、棄置、喪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二違約發生後,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佈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償;
4.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5.從借款人和/或保證人任何帳戶扣收全部貸款。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貸幣與貸款貨幣不同,貸款人有權按當日外匯掛牌價折算成貸款貨幣清償貸款;
6.以法律手段追償貸款。訴訟活動所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貸款人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_計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該部分利息按月計算複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貸款人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_計收利息;
9.貸款人對逾期貸款向借款人按每日萬分之四收取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通知本合同項下任一當事人的通知須按第一條所列的地址進行。任一當事人變更地址、電話或傳真號碼須事先通知其他當事人。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貸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借款人的借款申請書、提款通知書和其他貸款人認為應成為合同附件的檔案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