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衝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準,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關於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安徽凱勝臵業有限公司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就《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買賣合同中涉及乙方付款的,買受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如期將應付房款足額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 支行帳戶名稱: ,帳號: ;
2.乙方的按揭採取商業貸款方式的,最遲需在買賣合同簽訂後7日內,由乙方主動將辦理貸款手續的有效資料送交給貸款銀行;採取公積金或組合貸款方式的,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協助。乙方最遲需在買賣合同簽訂後 30 日內辦妥按揭貸款手續,同時將按揭款項支付至甲方指定帳戶。乙方逾期的,按合同第七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若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貸款額度與乙方首付款之和不足合同約定的房價款,應從銀行批准之日起,十日內向甲方補齊餘款,否則乙方須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4.因國家政策或銀行原因,要求乙方增加首付款比例的,乙方應及時增加支付首付款以滿足按揭貸款要求。
5.如乙方逾期支付購房款,除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相應推遲合同約定的買賣合同備案、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日期;逾期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買賣合同收回房屋,並扣除合同總房款的15%作為違約金。
6.按揭付款的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義務,甲方為乙方借款承擔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期間,乙方未能按期還款的,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全額按實賠償。其中貸款累計三個月未能按《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約定還款,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解除買賣合同並扣除合同總房款的15%作為違約金。
7.甲乙雙方聯絡以買賣合同註明的電話和通訊地址為準,若一方需變更通訊地址和通訊方式,應在更改後三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原因造成無法送達和知會的,在投寄後的第五 日視為已送達,責任方承擔所有責任。
8.關於產權登記的補充約定
8.1.乙方辦理銀行按揭付款的,其產權證由甲方代辦代領,涉及產權登記等政府收取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代收代繳。
8.2.辦妥產權證和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後,由甲方將有關證件轉交貸款銀行。
8.3.《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房價總款不包括下列費用:
8.3.1.契稅、印花稅、工本費、交易手續費;
8.3.2.公共維修基金;
8.3.3.國家和政府規定應由買受人承擔的其他有關費用。
9.關於交房及物業管理的補充約定
9.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的安徽凱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實施前期物業服務與管理並簽訂物業合同;
9.2.乙方承諾嚴格遵守《新加坡御苑臨時管理規約》;
9.3.乙方接到甲方交房通知後,乙方應按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並從交房日的次月起始計交物業服務費。因乙方原因未按時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空臵時間由乙方全額計交物業服務費;
9.4.乙方裝修施工時,應嚴格遵守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不得損壞或拆除分戶牆、樓梯牆、戶外牆面;不得破壞房屋原有結構;不得封裝陽臺,不得安裝外臵防盜、遮陽、涼晒設施等;
9.5.乙方領房當日同物業公司共同對房屋設施和裝置完好情況進行交接驗收,雙方現場簽字確認,今後若再發生損壞或者丟失的,甲方均不予認可。
9.6.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內門不設,只留門洞。
10.關於保修責任的補充約定
10.1.定購期房的使用者的房屋保修期起始日按甲方通知領房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房屋保修期;
10.2.購買現房的使用者的房屋保修期起始日以買賣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房屋保修期;
10.3.當甲乙雙方對質量問題的認定與維修意見產生爭議時,應以政府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的意見為準;
10.4.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維修或維修不及時的,責任由乙方自負;
10.5.因乙方在裝修房屋時造成的自身或相鄰住戶滲漏等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相應維修費用。
11.甲方所有對外宣傳廣告語、通知、對外承諾等均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備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2.關於違約的補充約定
本協議自簽訂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責任方應按合同總房款的15%賠償對方損失。
13.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出賣人與買受人各執一份。
出 賣 人簽章: 買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範文二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簽訂的編號為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該合同”及附件之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訂立本補充條款如下:
第一條 商品房交付後,若該房屋的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分攤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分攤建築面積誤差比值均在±3%含3%之內的,雙方據實結算房價款。
若該房屋的實測套內建築面積或公共分攤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築面積或公共分攤建築面積誤差比值超過±3%不含3%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返還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並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 %的違約金。2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套內建築面積或公共分攤建築面積超出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築面積或公共分攤建築面積+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套內建築面積或公共分攤建築面積超過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築面積或公共分攤建築面積-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第二條 根據該合同及補充協議規定,若甲方應返還乙方面積差價款的,甲方應於收到房屋土地測繪部門實測面積資料檔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返還面積差價款。甲方逾期返還面積差價款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每逾期一日,違約金為差價總款的萬分之叄。
第三條 甲方因不可抗力逾期交房的,甲方應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30日內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政府有關部門不可抗力證明後方可憑此免責。
第四條 甲方應當在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後 日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代理乙方到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完畢該商品房產權變更登記過戶手續,且申領取得該商品房房地產權屬證件。 否則:1乙方有權單方解除該合同及補充協議,甲方應自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退還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國 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並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 %的違約金;2若乙方不退房的,甲方應自乙方提出繼續履行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 %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該合同 及本補充協議。
第五條 甲方按照該合同第八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時,甲方應向乙方出示並提供《北京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測繪部門該商品房實測面積資料及該合同規定的其他法律檔案,並經乙方簽字驗收確認該房屋達到該合同第十四條及所有附件規定標準後,雙方共同簽署房屋驗收交接單。否則,甲方交付房屋不符合上述規定或不能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乙方有權拒絕接受房屋,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詳見該合同第九條規定。
第六條 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諾的合法性及真實性,並作為該契約附件組成部分:
1、該商品房建築、裝修、裝飾、空氣質量等標準符合國家、北京市及有關部門環保要求,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照合同有關規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2、 智慧化系統:
1門禁系統: 門禁感應器和感應卡,並具備小區聯網功能。
2綜合佈線系統: 綜合佈線產品,專用超五類線電纜入戶,每戶均設定雙口資訊插座主臥室、起居室各一個,總出口頻寬 M 、入戶頻寬 M。
3樓宇可視系統: 樓宇可視對講系統。
4保安監控系統: 攝像機, 面分割器。
5停車場監控系統: 讀卡器和感應卡, 控制器。
6、房屋交付後若房屋的上述裝修、裝置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應按照該合同第十三條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