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篇一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古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商品房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甲方同意將座落於古寨商業街第 排 號,建築面積260㎡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第二、商品房售價每平方米2000元,總計人民幣大寫伍拾貳萬元整¥:520000 元。
第三、買受人的商品房僅作商住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第四、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本合同一式2份,出賣人1份,買受人1份 。 第七、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字:
籤於 年 月 日
範文篇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售方:
身份證號碼: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絡電話:
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一、銷售依據:
出售方依據取得 號土地使用權及開發權,並依據取得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
二、購買方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1、出售方所購商品房按規定專案中的第幢單元號房。
2、該商品房用途為住宅,框架,水泥牆面,毛地平,屋內上頂不粉。
3、此樓窗戶為塑鋼,無色玻璃,入戶安裝防盜門。
三、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售方與購買人約定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小寫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寫 小寫 元。
2、本協議所指的商品房價款,不包括車庫,煤棚及商品房買賣的有關費用如物業管理費、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維修基金、有線電視、電話、寬頻網開戶等一切費用,除雙方有約定外,一概由購買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購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清優惠2%,優惠後總金額大寫小寫¥元。
2、分期付款,首付定金交付總金額的%,首付計款小寫¥ ,封頂後付總金額的 %,交房時一次性付清,交鑰匙時提前通知,十天內絕對領取,不領者視為違約。
3、結算時憑收條為依據。
注:車庫、煤棚不參與優惠,單價/平方米,建築面積為小寫 車庫、煤棚處於規劃建設專案中第 幢 單元 號見附圖二。
五、關於房屋產權手續與交接的約定:
1、房屋產權手續由購買方自行辦理包括房權證的過戶費、水、電開戶費,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購買方承擔。如辦房權證所產生的契稅、 地稅、人防等一切費用,如需出售方協助辦理,購買方應提供相關證件如: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未婚證、私章等。
2、交房約定完善後,購買方必須按約定時間付清所有房款,否則每推遲一天,出售方收取購買方按天計算2‰的滯納金。
3、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售方應當書面通知購買方辦理交付手續合同有約定交付期限的按合同約定時間為準,如購買方接到通知後,不履行義務,購買方視為違約合同,預交的房款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出售方。
六、交付期限:
出售方應當在 年 月 日交付使用為合同約定時間,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後,交給購買方使用,但如遇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調整,修改或驗收的原因及遭遇不可抗力時,購買方在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 日內通知購買人。
七、房屋質量承諾和保修責任:
1、在商品房保修內和保修範圍內發生質量問題,由出售方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自然原因或非出售原因造成損失,出售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由購買方承擔。
2、保修期為一年 。
3、購買方裝修房屋時,不得擅自改變承重牆受力結構,否則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出售方與購買方各執一份,如有一方違約,賠償對方總金額的10%損失,雙方簽字後生效。
出售方簽章: 購買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