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登記代理委託書
登記和標註是版權登記制下的兩種基本手續,為版權和相鄰權領域所常見,因而可以合稱為登注手續。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篇一:
委 託 書
茲委託 常德市長城專利代理事務所 代為辦理軟體名稱為: 的軟體著作權登記事宜。
被委託人接受上述委託並指定代理人 張啟炎 辦理此項事務。
委託人 簽字或蓋章
被委託人: 常德市長城專利事務所 蓋章
被委託人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篇二: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代理委託書
茲委託
代為辦理有關下述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質權登記 □質權變更登記□撤銷質權登記□登出質權登記□撤回質權登記申請上述1-5項,只能任選一項,選擇多項委託書無效。
委託許可權:
委託時限:自簽訂本委託書之日起至辦理完著作權質權登記之日止。
被委託人: 接受上述委託,並指定專職人員 辦理此項被委託事宜。
委託人 : 簽章:
被委託人: 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
授 權 委 託 書
委 託 人:
被委託人:
委託人現全權委託被委託人辦理作品著作權登記。具體事項如下:
1、作品名稱: 。
2、委託許可權:代為辦理該作品著作權登記的相關事宜,包括登記材料的提交、補正、簽章,登記費用的交納,作品登記證書的領取以及其他與作品著作權登記有關的事項。
3、委託期限:自簽訂本委託書之日起至完成作品登記之日止。
委託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