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機械租賃合同範本

  經過多年的發展,國內工程機械租賃逐漸形成了一定的市場和規模,租賃行業悄然興起。對於工程機械租賃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機械租賃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工程機械租賃合同範文1

  出租方甲方: __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以下機械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裝置租賃期限,即自2015年8月10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 5 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各裝置租金按照機備【2015】15號檔案執行。

  2.租金支付:乙方確認裝置後向甲方支付所有裝置首月租金30%,並且完全支付進場費用和返程運費押金 35萬 元。返程運費押金在租賃期滿三個月時從當月租金中扣除。乙方應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機或將裝置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本裝置按月結算。超過一個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計算。

  3.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12015年8月10日為本次裝置租賃的計費開始時間.

  2在機械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機械停工,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租費而停機,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機械租賃計費時間。

  3機械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出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書面通知並認可的退租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4.運轉時間及租費籤認:機械到達工地之日,承租方必須辦理到達日期的簽收手續。租賃計費時間開始後,雙方每月籤認一次機械租賃費。

  5.機械的進退場費:裝置的進場費用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租期不足三月,則退場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裝置退場前五日內通知甲方。

  第四條 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本裝置的租賃由出租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2.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合同所列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裝置的所有權。

  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裝置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基本責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產,滿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從承租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承租方的違章指揮。

  2.負責配備裝置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機械技術狀態完好。

  3.負責操作人員的工資及裝置維修配件。

  4.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裝置的租費籤認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基本職責

  1.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和操作司機的安全,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2.免費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機的食宿。承擔司機加班費及施工補助。

  3.負責租賃裝置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4.負責租賃期間裝置保護及看守,確保挖掘機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潤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機有權不加油,造成的停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如出租方購買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應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資金在承租方掛支,在租費中抵扣。

  7.負責租賃機械進出場運費,負責運輸安全,承擔運輸費用及保險費。

  8.乙方對甲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手要進行安全培訓。

  第七條 押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100萬 元,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八條 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和滅失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機械毀損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按合同附件一之規定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第九條 其它相關事宜

  1.工作時間: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450 小時,超出部分按 8 小時摺合一天計算機械租金和機手加班費。

  2.油料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裝置執行所需的符合執行標準的油料,否則造成的停機以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置維修:乙方應協助甲方機手作好裝置的維修工作,所付的維修費用用以甲方機手簽字為準每月每臺維修費超過100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擔,100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4.裝置保養:乙方每月因提供 2 天正常裝置保養時間,超出正常保養時間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不超過 2 天維修時累計 20 小時摺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則超出的天數不計租賃費特殊原因除外,如機器配件缺少等。

  5.裝置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必須徵得甲方得書面同意,並保證甲方裝置在該協議結束後返回。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在當日停機,如付款後繼續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 20 %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表.租賃機械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