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範本
工廠內部的工作複雜,員工偏多,有時很容易發生意外,所以需要使用嚴格的管理制度管理員工。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工廠員工規章制度,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一
工廠車間管理制度範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生產相關全體員工。
第二條
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省籍觀念或行為區分。
第四條
每一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每一天空上午8:30前各班組的出勤狀況報給人事部門,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五條
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六條
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
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者,須經事先申請經批准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第八條
工作時間內,除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並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
第九條
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條
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群眾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個性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一條
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進入車間前,須換好防靜電服鞋,將鑰匙、手機等物品放進與廠牌編號一致的保險櫃,確保產品質量。
第十二條
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線上,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三條
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非上班時間員工不得私自進入車間,車間內劃分的特殊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第十四條
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
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貼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並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
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七條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第十八條
員工領取物料務必透過物料員,不得私自拿取。生產過程中各班組負責人將車間組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
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務必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裝置。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裝置、儀表儀器、電腦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
車間員工務必做到禮貌生產,用心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組長級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
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
修理員在維修過程中好、壞物料務必分清楚,務必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裝置維修人員、電工務必跟班作業,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第二十四條
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務必將機器裝置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配件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五條
員工有職責維護工作之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務必撿起。
第二十六條
下班時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當日值日生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值日生及車間主管的職責。
第二十七條
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裝置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組當日值日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
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二十九條
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狀況需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當月工資。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
考核的資料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職責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潛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組長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
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職責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潛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用心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負責制訂、解釋並檢查、考核。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二
在當今市場經濟激烈競爭的大趨勢面前,為了提高廠裡效益和保護工人的利益,制定一下規定:
1.個人利益小於廠裡利益,廠裡利益小於國家利益。誠信守法,遵守廠裡的規章制度是每個員工務必做到的。
2.在不要違反法律的狀況下廠裡所有人應聽從王同志一切安排,不聽從者看情節輕重按廠規處理。
3.在上班期間廠裡出現任何緊急狀況廠長應及時向總經理彙報。如不彙報出現不必要的損失有廠長負責.
根據總經理張保剛副總經理和我國勞動法共同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我廠員工每一天早晨8:00上班,有廠長點名。總經理不定期抽查。遲到五分鐘扣工資10元。遲到30分鐘,扣除當天工資。員工有事情應像廠長請假再有總經理批示,如無故曠工者扣發當月工資或開除。
總經理職責:總經理應帶領全體員工做好各項工作.搞好團結。儲備資源。保證工資按時發放。
廠長職責:廠長應帶領全長員工搞好生產,抓好質量,秉公執法,不得徇私舞弊。做好各項總經理交給的工作,搞好團結。如果因配方出現質量問題給我廠造成較大的損失應有廠長負責。廠裡如果需要任何材料廠長就應向材料科提前三天提出要求。
材料科職責:及時考察市場,瞭解市場材料的差價。如果因材料給我廠造成嚴重的損失應有材料科長負責。
員工職責:
1.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2.按要求完成廠長交給的的工作。
3.愛護廠裡模具,如果故意損壞按原價賠償。
未盡事宜,另做協商。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三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務必簽定勞動合同,並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務必經人事行政部培訓,並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後,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後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後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資料定。遇有特殊狀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務必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籤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籤至廠長;職員請假務必逐級籤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務必需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狀況下需經主管批准,並事後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務必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務必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並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務必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麼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准後方可生效.無經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務必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務必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狀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務必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後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核准同意後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稽核,總經理批准方可有效。並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職責者。利用職務之便理解賄賂收取回扣者。散佈不利於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用心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裝置設施和財產者。洩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檔案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帶給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後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上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洩露公司機密者,打架鬥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籤核後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執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瞭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髮女員工有長頭髮的,工作期間應將頭髮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裝置等,注意工作範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裝置,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職責。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裝置,正確操作機械裝置,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裝置,下班後及時檢查並關掉裝置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用心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閒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菸,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等,違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並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願意按上述規定執行。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四
為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防止嫌疑腐敗,加強職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產車間的廠務公開工作,根據《公司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車間廠務公開的專案
1、生產車間與公司總部及生產車間之間簽訂的承包合同兌現狀況,每年公開一次;
2、年度生產經營指標及完成狀況,產品銷售和盈虧狀況,每季度公佈一次;
3、安全生產狀況包括各類事故、障礙和勞動保護措施,每季度公佈一次;
4、車間管理費用開支狀況,每季度公佈一次;
5、貫徹落實公司職代會決議,車間內部用工和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方案,車間重要規章制度包括內部經濟職責制的制定及執行狀況,車間制定的工作計劃和完成狀況及時公佈;
6、職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狀況、獎罰原因和數額明細狀況,每月公佈一次;
7、職工獎金福利分配、內部津貼補貼的發放狀況及時公佈;
8、物資採購制度執行狀況包括價格、數量、質量、廠家、職責人等,每季度公佈一次;
9、職工年度考核的辦法和結果,評優評先的程式、標準和結果,每年公佈一次;
10、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狀況,每年公佈一次;
11、其他需要公開的專案按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的資料及時公開。黨建工作總結辭職信
二、車間廠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廠務公開欄進行公開並做好記錄歸檔備查;
2、召開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座談會或班組長會,報告廠務公開的專案資料。
三、車間廠務公開的有關要求
1、各車間黨支部要提高對廠務公開工作的認識,把廠務公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執行廠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主動做好站車間廠務公開工作;
2、車間黨支部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本車間廠務公開第一職責人的職責,認真把好稽核關,保證公開的資料客觀、真實。
3、公開時間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開的專案要及時、具體、清楚,讓職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徵求職工對車間廠務公開的意見和推薦,並及時研究整改;
5、每年進行一次廠務公開的自查總結,並於12月20日前將本車間廠務公開工作總結報公司工會。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五
總則
第一條為持續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群眾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帶給的宿舍。
第四條宿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五條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由於家不在市區或離家較遠的能夠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員務必貼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務必自願理解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條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
2.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1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職責,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狀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宿舍長的同意。
5.宿舍內由公司帶給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衣櫃、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裝置、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6.宿舍長職責如下: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長應及時通知店長或經理。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八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床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務必放入櫥內和床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狀況後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並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九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店長和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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