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賣場員工守則

  每一個員工的一言一行都是企業形象的具體體現,家電賣場的員工都應該遵守好員工守則。本文是小編整理的範文,希望能幫到你。

  範文1

  一、嚴於職守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依時上、下班,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2、工作時間不準打私人電話,不準會客;

  3、上班時間不準吃東西,不準唱歌哼小調;

  4、除指定人員外,其他員工不得使用客用設施;

  5、舉止文明,對客戶要熱情、禮貌;

  6、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給親友以特殊優惠.

  二、工作態度

  1、熱情禮貌,這是員工對客戶和同事的最基本態度.要面帶笑容,使用敬語,“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接電話要先說“您好”;

  2、努力贏得客戶的滿意及商場的聲譽,提供高效率的服務,盡責盡力、關注工作上的細節,急客戶所急,為客戶排憂解難;

  3、員工之間應團結一致、互幫互助、真誠協作,同心協力的工作;

  4、有錯必改、有事必報,不得提供假情況,不得文過飾非、陽奉陰違,更不得誣陷他人.

  三、儀容儀表

  員工的儀容儀表直接影響到商場的形象和格調,全體員工必須充分認識到這點的重要性.

  1、員工必須時刻保持著裝整潔,並按規定配帶工號牌;

  2、男員工頭髮以髮腳不蓋過耳部及後衣服為適宜,不準留小鬍子;

  3、女員工不得披頭散髮,不得衣著暴露,更不準濃裝豔抹.

  四、服從領導

  各級員工應切實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排程,依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倘若遇疑難或有不滿的,應馬上向領導請示或投訴.

  五、物品補領

  1、商場發給員工的物品如制服、工號牌、鑰匙等應妥善使用及保管,離職時均須交回,如未能交回者須按規定賠償;

  2、若有遺失或損壞者,應立即向部門主管彙報,申請辦理賠償或補領手續.

  六、處理投訴

  客戶是上帝,全體員工都必須高度重視客戶的投訴.要細心聆聽投訴,讓客戶暢所欲言,並把它作為商場管理的不可多得的珍貴教材.

  1、如果客戶投訴的事項不需或不能立即解決,應用書面記下投訴內容,並勿忘多謝和對事件致歉注意:只致歉,然後迅速通知或轉報主管經理;

  2、事無大小,對客戶投訴的事項,處理如何事後必須有交代;

  3、投訴事項中,若有涉及本人的記錄,不得塗改、撕毀,更不得假造;

  4、投訴經調查屬實可作為獎勵或處罰的依據.

  七、講究衛生,愛護公物

  1、養成講衛生的美德,不隨地吐痰,丟紙屑、果皮、菸頭和雜物.如在公共場所發現有紙屑、雜物等,應隨手撿起,以保持清潔的環境;

  2、愛護商場的工作器具,節約用水、用電和易耗品,不準亂用公物.

  八、嚴守機密

  未經批准,員工不得向外界傳播或透露有關商場的資訊,商場的一切資料不得交給無關人員.

  範文2

  一、檢查人

  店堂管理人員、業種經理助理、賣區長助理

  二、檢查物件

  一線營業員、收銀員

  三、獎勵方式

  一員工因好人好事手顧客表揚的,經落實屬實,公司內部通報表揚,給予當事人適當獎勵。

  二為店堂環境和服務質量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公司採納使用的,給予建議人適當獎勵。

  三對於遭受顧客無理刁難、辱罵,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維護公司形象這,公司內部通報表揚,給予當事人特別獎勵。

  四發現火災隱患及盜竊行為,及時報告處理,為公司玩會損失者,公司內通報表揚,給予當事人適當獎勵。

  五制止重大事故發生,使公司財產免受損失,為保護國家及人民財產,生命安全,見義勇為,有特殊貢獻者,公司內部通報表揚,給予當事人適當獎勵。

  四、處罰方式

  一工作紀律:

  1、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靠、趴、坐櫃、站姿不正、抱臂、卡腰、背手、串崗、手插兜、摳手、剪指甲等行為的員工處以20元罰款。

  2、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遲到、早退、無故空崗、脫崗、便裝滯留等行為的員工處以20元罰款。

  3、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崗上化妝、梳頭、看書報、哼唱歌曲、照鏡子、拖拉鞋等行為的員工處以20元罰款。

  4、對於工作期間幹私活或其他與工作無關事物的員工處以20元罰款。

  5、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坐櫃、嬉笑打鬧、聊天、吃零食等行為的員工處以20元罰款。

  6、對於在工作期間滯留門倉、試衣間休息等行為的員工處以20元罰款。

  7、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利用專櫃電腦網路,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等行為的員工處以20元罰款。

  8、對於在工作期間無限無三聲迎聲、答聲、送聲服務用語的員工處以20元罰款。

  9、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提前換便裝、未穿工裝或者工裝閒逛。崗上試、選商品或購物等行為的員工處以50元罰款。

  10、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三種違紀在工作期間吃東西、使用手機、著工裝坐電梯等行為的員工處以50元罰款。

  11、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無故離崗行為的員工處以50元罰款。

  12、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廠家人員無卡滯留或超市滯留等行為的專櫃處以50元罰款。

  13、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廠家人員與專櫃員工聊天、說笑、吃東西、便裝參與銷售或直接參與售後處理的,並與顧客發生爭執等行為的專櫃處以100元罰款。

  14、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顧客服務態度投訴的員工處以50元罰款,情節惡劣者處以200元罰款,該名員工直接予以辭退。

  15、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頂撞管理人員、不服從管理等行為的員工直接予以辭退。

  16、對於在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後上崗及上班期間在店內吸菸等行為的員工直接予以辭退。

  17、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私收款、私自打折等行為的專櫃員工直接予以辭退。

  二儀容儀表:

  1、 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胸卡破損、過期、串戴、私自塗改等行為的員工處以20元罰款。

  2、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發怪異、染誇張髮色、佩戴誇張首飾、染有色指甲、頭髮過肩10裡面未扎束等行為的員工處以20元罰款。

  3、對於在工作期間出現工裝不統一、穿著鞋、襪不合格或未按照要求著裝等行為的員工處以20元罰款。

  五、相關要求

  一各業種經理助理要配合店堂管理科的工作,共同做好員工的管理工作。

  二各業種在執行決議的過剩中,要實事求是,不得徇私舞弊。

  三對於檢查結果如有異議,應於24小時內告知店堂管理科進行復議。

  範文3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家電專業店在經營場地、營業設施和商品採購、商品銷售、質量保證、售後服務、員工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晚間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8106 零售業態分類

  GB 50016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9 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涉及規範

  商務部等五部委[2006年]18號令 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

  商務部等五部委[2006年]17號令 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年]5號令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2001年]公號33號 國家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家電專業店 home appliance speciality store

  以專門經營消費類電子電器產品為主的營業場所。

  3.2

  大型店 home appliance speciality store of large scale

  營業面積在8 000平方米以上,經營品種在12 000種以上的專業店。

  3.3

  中型店 home appliance speciality store of middle scale

  營業面積在3 000平方米~8 000平方米之間,經營品種在7 000種以上的專業店。

  3.4

  小型店home appliance speciality store of small scale

  營業賣弄及在3 000平方米以下,經營品種在7 000種以下的專業店。

  3.5

  促銷服務費 service charge for sales promotion

  依照書面合同約定,為促進供應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種商品的銷售,商店以提供印製海報、開展促銷活動、廣告宣傳等相應服務為條件,向供應商收取的費用。 4 經營場地和營業設施

  4.1.1 家電專業店的選址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商業網點佈局規劃,並與區域內其他商業業態和環境相協調。

  4.1.2 家電專業店宜設定在位置適中、交通便利、人口相對集中的區域。大、中型店宜選擇在所在地商業區或交通樞紐的適當位置。

  4.1.3 家電專業店根據營業面積和經營品種的數量,劃分為大型店、中型店和小型店。具體城市地區應對家電專業店的設定個數加以總量控制,大型店的服務人口以10萬人~15萬人為宜,中型店的服務人口以10萬人為宜。

  4.1.4 家電專業店建築層高,底層應高於4.5m,樓層應高於4m,樓地面應滿足平整、耐磨、防滑及不起塵等要求。

  4.1.5 家電專業店的主要通道寬度不小於3m,次要通道寬度不小於2m。

  4.1.6 大型店應有不影響道路交通的停車裝卸場所,條件許可的上點應有促銷活動場地和非機動車停車位。

  4.2 營業設施和環境

  4.2.1 家電專業店應配備以下基本裝置:

  ——基礎裝置:電梯二層樓及以上、消防設施、照明系統、電力系統、音響系統、通風系統、空調系統、給排水系統等。

  ——營業裝置:展臺、展櫃、服務檯、收銀臺、收銀機、POS機、配送車、售後服務車、海報架、POP吊架、指示牌、背景牌、警示牌、公告牌等。

  4.2.2 家電抓夜店的消防設施應符合GB 50016的要求。

  4.2.3 家電專業店應設緊急通道和應急門並時刻保持暢通,確保在意外事件中能快速疏散顧客。

  4.2.4 大、中型店應安裝同意的導購識別系統,方便消費者挑選購買。

  4.2.5 家電專業店應合理劃分營業區域、辦公區域及收發與存放商品的專用區域,個區域應設有清晰的指示牌,區域面積應能滿足商場正常營業的需要。

  4.2.6 家電專業店應按GB 50019配置裝置,控制商場內部的溫度、溼度,保持空氣清新。

  4.2.7 家電專業店的空調系統和照明系統配置,應充分體現節約能源的要求,使用節能材料與裝置。

  4.2.8 大、中型店應根據旺季顧客的平均流量設定相應的顧客用廁所和休息場所。

  4.2.9 以連鎖形式經營的家電專業店應建有配送中心,並有相應的物流保障系統。

  4.2.10 家電專業店應在進門或店內醒目處設有服務檯,並配有專職接待員。

  4.2.11 大、中型店應建有基本的管理資訊系統,包括商品管理系統、POS機管理系統物流管理系統、財務管理系統、客戶管理系統和售後服務系統。

  4.2.12 家電專業店應對顧客可解除到的電源加強安全管理,避免對顧客造成意外傷害。 5 商品採購和與供應商關係

  5.1 商品採購

  5.1.1 家電專業店不得采購“三無”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無生產廠廠名和廠址商品。

  5.1.2 家電專業店應建立商品採購管理制度與進貨驗收制度,應按合同規定查驗商品的質量和有關標識。

  5.1.3 家電專業店對商品內在質量的檢驗可委託有關資質的專業質量檢驗機構進行。

  5.1.4 採購商品時,應對供貨商的資質單證及商品治理那個進行查驗和評價。

  5.1.5 查驗供貨商資質單證應包括下列內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生產許可證、3C安全認證、電訊產品進網許可證、燃氣器具產銷許可證、衛生許可證;

  ——進口商品應有檢驗情況通知單、進口商品報關單或進口貨物證明書、海關驗收稅單、商檢證明和中文說明書;

  ——商標註冊證或使用許可及授權證明。

  5.1.6 查驗商品質量應包括下列內容有關單證是影印件時,應驗明其真實可靠:

  ——產品標準號;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商品的檢驗正、標籤、批准件等市場準入證明

  ——商品包裝廣告宣傳有關一句的證明。

  5.1.7 引進專櫃銷售的商品,應與自行採購商品同樣管理。

  5.2 與供應商關係

  5.2.1 家電專業店與供應商應互相保守桑葉祕密,不應非法獲取、披露、使用或允許使用他人使用對方的商業祕密。

  5.2.2 家電專業店向供應商收取促銷服務費,應當事先徵得供應商的同意,訂立合同,明確約定提供服務的專案、內容、期限;收費的專案、標準、數額、用途、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5.2.3 促銷活動產生的費用及風險,家電專業店應與供應商合理分擔。

  5.2.4 供應商排除人員在家電專業店提供促銷服務的,家電專業店應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就派出人員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期限、工資支付、人員管理及相關費用等事項協商一致,做出明確約定。

  5.2.5 家電專業店在進貨、退貨過層中,不應由下列損害供應商利益的行為:

  ——供應商供貨後,無正當理由,要求供應商降低商品供貨價格;

  ——無正當理由,以調整庫存、經營場所改造、更換貨架等名義向供應商退貨;

  ——商品促銷期間低價大量進貨,促銷期過後,無正當理由將所剩商品以正常價退貨; ——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汙染、毀損或過期,要求供應商接受退貨並承擔損失。

  5.2.6 家電專業店不應由下列限制競爭行為:

  ——要求供應商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的價格不得低於或等同於商場的銷售價格; ——以便更交易條件、不與其交易、斷絕交易等相要挾,要求供應商在一定的地域範圍內,不得向有競爭關係的其他銷售上供貨;

  ——以便更交易條件、不與其交易、斷絕交易等相要挾,無正當理由限制供應商向特定銷售上供貨;

  ——以處以罰款或加重其他責任相要挾,要求供應商不準想其他銷售上提供更優惠的商品供貨價格。

  6 商品陳列和銷售管理

  6.1 商品陳列

  6.1.1 家電專業店的商品應按品類有序陳列、安全堆放,堆放高度不超過2m。

  6.1.2 商品應實行一貨一簽、表明商品名稱、產地、型號、銷售價格及製造商名稱,做到書寫準確,貨籤對位。

  6.1.3 樣品演示的環境條件下不同於普通家庭的使用環境,家電專業店應做出特別提醒與說明。

  6.2 銷售管理

  6.2.1 家電專業店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和自身的有關承諾履行義務。

  6.2.2 家電專業店不得銷售走私商品、二手商品、質量不合格商品、三無產品和需強制認證但無“3C”極其他認證標誌的商品。

  6.2.3 家電專業店開展促銷活動,不得降低促銷商品的治理那個和售後服務水平,不得將質量不合格的物品作為獎品、贈品。

  6.2.4 家電專業店對有關品牌、企業或商品的宣傳應真是準確全面,不得含有詆譭他人之內容。

  6.2.5 家電專業店銷售的商品應單證齊全,如屬國家強制性認證範圍,應加貼有相關標識。進口商品還應具備商檢證明、報關單和相關證明檔案及中文說明書。

  6.2.6 商品降價銷售,應告知消費者降價的真實原因及真是降幅,如降價原因系處理樣品或瑕疵商品,應同時明示瑕疵狀態及製造商、零售商豁免的相關義務。

  6.2.7 降價銷售的商品應同時表明原價,該原價應是指在本次降價前一次在本上蒼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價格。

  6.2.8 家電專業店向消費者提供贈品,應告正贈品符合相應額效能用途與安全要求,並承擔贈品的質量責任。

  6.2.9 家電專業店不得將商品原有的組成部分作為贈品。

  6.2.10 家電專業店不得截留隨意處理供應商提供的贈品,應保證贈品能隨銷售的主商品一起送達顧客手中。

  6.2.11 大、中型店應逐步實施商品條碼POS系統推行單品管理。

  6.2.12 家電專業店的銷售人員應熟悉瞭解家電商品的基礎知識,能耐心地向顧客介紹商品的價格、效能、特點、使用、保養、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等資訊。

  7 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7.1 家電專業店應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型你呢個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7.2 家電專業店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修理、更換、退貨的原則,受理解決消費者提出的商品質量問題。本商店另有質量承諾的,應按承諾內容兌換。

  7.4 家電專業店應按照承諾為體積或質量較大的商品提供送貨服務,承諾送貨的商品目錄和送貨條件應在商店醒目處明示。

  7.5 需要上門安裝或除錯的商品,家電專業店應指派專業服務人員提供安裝或除錯服務,安裝或除錯應得到消費者的書面確認。

  7.6 家電專業店應設有專門的服務熱線並公佈與商店醒目處。商店應選配專人受理消費者投訴和負責事後回訪。

  8 員工管理

  8.1 家電專業店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用工,規範管理。

  8.2 家電專業店營業員應取得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商剛資格證書,會講普通話,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8.3 家電專業店的員工應著裝規範,同意佩戴工號,儀表舉止端莊大方,禮貌待客,誠信為本,不準對消費者進行欺騙性宣傳或虛假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