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各類範文

  起訴書是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的訴訟程式,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的法律文書。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 打架

  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某某,男,36歲,個體工商戶。

  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陳某,男,24歲,無業。

  案由:故意傷害

  訴訟請求:

  1、追究陳某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

  2、判決陳某賠償自訴人經濟損失18000元的民事責任。

  事實及理由:

  1999年6月29日上午,陳某、何某已死亡與王某等人到自訴人經營的飯館尋釁。

  自訴人勸阻,陳某等人非但不聽,反而共同毆打自訴人,致自訴人受傷。經醫院治療,花去醫藥費16000元,並支付交通費200元,誤工費1800元,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8000元。

  經司法鑑定,自訴人傷勢為輕傷。

  案發後,王某主動認錯,並支付醫藥費10000元。自訴人決定不再追究王某的責任。

  陳某故意傷害自訴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由於給自訴人造成經濟損失,亦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請依法判決。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自訴人:張某某

   —— 離婚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

  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

  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萬元給原告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計;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陳述支援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後,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於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

  由於婚前雙方缺乏瞭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

  婚後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藉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後,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

  結婚這麼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

  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於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

  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

  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於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

  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絡,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於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 借款經濟

  原告:XXX,女,漢族,1972年12月24日出生,住址:XXX,

  身份證號碼 XXXXXXXXXXX

  被告:XXX,男,漢族,1966年07月26日出生,住址:XXX,

  身份證號碼 XXXXXXXXXXX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令被告返還借款本金1050000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2月19日,被告因工地投資需要向原告借款200000元並出具收條一份。20xx年1月14日,被告向原告借取車款及現金共400000萬元並出具欠條一份。

  20xx年5月1日,被告出具借條一份證實前述的兩筆借款,合計600000元含車款,並承諾於20xx年5月1日還清。

  20xx年5月18日,被告又向原告借款人民幣450000元,約定於20xx年5月18日還清,並立下借條一份為證。

  約定還款期限屆滿後,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還借款,被告均拒絕返還。

  為此,特向貴院提出訴訟,請求維護原告合法權益,判令被告返還借款本金1050000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其中借款本金600000元的計息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起,借款本金450000元的計息期限自20xx年5月18日起,均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利息均按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