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畫經紀人的素養

  中國有著幾千年的燦爛文明,書畫藝術一直都是中華文明中的一塊瑰寶。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一些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要承認和尊重經紀的勞動。

  經紀人或經紀公司是非常辛苦、非常艱難的,經紀人和書畫家壹樣,為提高自己的藝術鑒賞水平,要花費多年的時間進行學習,畫家學習的結果,是繪畫水平提高了,可以賣畫了。經紀人的學習結果,是認識到哪些書畫家的作品有收藏價值、市場價值和經紀價值。經紀方通過不斷的努力,使原本並不出名的書畫家為社會所認識,為收藏家所欣賞,是他們的勞動,使書畫家的作品實現了其應有的價值。也就是說,書畫家的不朽之作最終沒有演沒而流傳下來,不可否認其中有經紀人的壹份功勞。既然如此,經紀方當然要獲得他們應有的報酬。

  :要認識和體諒經紀的風險。

  為了給書畫家進行經紀,經紀方要承擔巨大的風險。在沒有取得任何效益之前,他們要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他們還要為畫家隨時的毀約而提心吊膽。他們要請評論家寫評論文章,組織畫展,聯絡各個方面人士,以及替書畫家進行包裝,所有這些,都需要花費時間、精力和金錢,而且他們還不能保證所經紀的書畫能賣出好價錢,壹著不慎,滿盤皆輸,弄不好血本無歸。相對來說,書畫家的風險就要小很多。按照"風險愈大,利潤愈高"的市場法則,經紀方取得較高的利潤,甚至在經紀合同期內得大頭,都是合理的,書畫家不應該眼紅,更不能認為被經紀方所剝削。經紀方得大頭只是暫時的,最後真正得大頭的還是書畫家。

  :要遵守和履行經紀合同。

  書畫家壹旦與經紀方簽訂了經紀合同,就壹定要遵守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不能任意違約,更不能隨便撕毀合同。在現實中我們經常看到的,多數是書畫家首先違約或撕毀合同。當然,由於書畫家沒經驗,而經紀方老馬識途,書畫家在合同條款中往往吃點小虧。書畫家後來發現自己獲利太小,而經紀方獲利太大,因此憤而毀約。此時,書畫家壹定要冷靜,只要不是原則問題,壹定要忍讓,千萬不要鬧上法庭。打官司的結果,必然是兩敗俱傷,傷害最大的必然是書畫家。過河拆橋、言而無信的書畫家,是不會有人願意收藏他的作品的。留下如此名聲的書畫家,等於宣告自己已經在收藏市場上死亡。

  :要識別和選擇好經紀方。

  經紀人和經紀公司中,良秀不齊,既有誠信君子,也有奸詐小人,所以書畫家如何識別、選擇經紀方,十分重要。選得好,雙方合作愉快,大家OK;選得不好,動氣傷神,雙方不歡而散。書畫家選擇經紀人,首先看他的品質,踏實誠懇之人,受過良好教育之人,有壹定社會地位之人,可以信賴。誇誇其談之人,用心不良之人,文化素質粗劣之人,即使他資金雄厚,也不可以信賴;其次是看他的藝術素養,對藝術有認識、懂欣賞的人,可以信賴。相反,對藝術壹無所知,只對金錢有興趣的人,不可信賴。對此,書畫家們只要與對方談論片刻,便知端的;再次是看他的市場經濟意識,如果僅懂藝術,而不懂市場動作,也不是理想的經紀人。另壹方面,對方雖然於生意之道很精,但為人缺乏誠信,過於奸猾,也不行,因為奸猾的人,是不能與收藏家做長期朋友的,他的路子壹定不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