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交通安全須知
交通安全,人人都得遵守!根據現代生活的更新,科技不斷的發展!交通也變的頻繁起來,安全意識也高了,但意外在哪都有事發生!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交通安全方面的須知事項,供大家參考。
交通安全須知事項有哪些
一、行人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 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效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步行安全常識
1、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右邊行走;群體行進要列隊,橫排不要超過兩人。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在沒有這些標誌、設施時,須直行通過,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長隊伍橫過車行道時可視情況分段通過,有條件的可佩帶明顯標誌,如小黃帽等;不準橫過劃有中心實線的車行道。
3、行路時要注意各種訊號燈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紅綠燈、人行橫道訊號燈和車輛轉向燈的變化。
4、當公交汽車站設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隔離設施上時,上下車要避讓車輛,並直行通過非機動車道。
5、不要在車行道、橋樑、隧道或交通安全設施等處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拋物、潑水、散發印刷廣告或進行妨礙交通的活動。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離設施。
騎自行車安全常識
1、不滿12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車;沒有車閘或沒有安全保證的自行車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機動車道上騎自行車。
2、要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混行道上要靠右邊行駛,不能在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上行駛。
3、過較大陡坡或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時應當推車行走;雨、霧等天氣要慢速行駛。
4、轉彎時要提前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車時,不要與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過猛,不得妨礙被超車輛的正常行駛。
5、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騎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駛,不要兩輛以上並排行駛。
6、兩輛車行駛時,兩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擠抹,相互追逐 。
7、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不要緊隨機動車後面行駛,不要手扶機動車行駛。
乘機動車安全常識:
1、要選擇有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有準運資格的,質量優良的客運車;發現駕駛員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的,不要乘坐該車;發現駕駛人員無駕駛證或飲酒的不要乘坐該車;發現機動車不具備載客的準運資格或明顯質量問題的不乘該車;不乘超載車。
2、不要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招撥出租車,應該在車站臺上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車來後,待車停穩時,再按順序先下後上;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車。
3、上車後,應找座位坐好,沒有座位時,應該抓好把手站穩;不要乘坐貨車或拖拉機;乘坐二輪摩托車必須要12歲以上,並戴好頭盔,在駕駛員身後兩腿分開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
4、在車輛行駛中,不要與駕駛員閒談或妨礙駕駛員操作;不要隨意開啟車門、車窗,不能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要向車外拋投物品;不要在車內隨意走動、打鬧。
5、車到站後,下車不可擁擠搶下;在車行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下車,開關車門時不能妨礙其它車輛和行人通行;下車後,需橫穿車行道時,應在確定沒有車輛過往時,從車尾部穿行,切不可從車頭部貿然通過。
6、機動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須在車行道停車時,除救險外,乘車人須迅速離開車輛和車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