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消防的預案

  為了保護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提高滅火戰術、技術水平和快速反應能力,贏得戰機,及時有效的撲滅火災,迅速疏散人員,將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消防安全事故的範疇:

  學校消防突發事件是指學校校舍、教師宿舍或其它學校建築用房發生火災或由於用火用電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師生人員傷亡及學校財產損失。

  二、學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處理原則:

  根據我國的《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中的明確規定,我校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構建學校同安全事故作鬥爭的第一道防線。堅持“預防為主,救人第一”的原則,定期進行消防演練,提高全體師生的消防素質,提升我校的抵禦安全事故能力。

  三、建立學校突發消防事件預警系統:

  根據規定,學校消防事件預警機制為:在“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全員消防安全預警責任制,所有學校在籍的師生員工都有義務及時提供突發消防事件的危險訊號,通過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通報程式,通報險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突發消防事件。突發消防事件發生後,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學校突發消防事件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四、建立消防安全保障機構。

  1、學校各位教職工應嚴格執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懂得正確使用滅火器,經常對本單位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保持其良好狀態。認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記錄。

  2、圖書閱覽室、計算機室、實驗室等專業教室的教職工在下班前應切斷室內電源,關閉用電設施,對本部位防火工作經常檢查,做好記錄。

  3、定期組織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4、每學年在消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進行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習。

  5、在學校“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設定以下專業小組:

  ⑴、滅火行動組:由學校政教主任任滅火行動組長、中青年教師組成的學校消防隊擔任滅火業務。

  ⑵、通訊聯絡組:由學校校長擔任組長、學校教導處主任和資訊科技老師任組員。

  ⑶、疏散引導組:由學校副校長xx任組長,各班主任任組員。

  ⑷、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學校xx副校長任組長,學校黨團員擔任組員。

  ⑸、後勤保障組:由學校副校長xx組長、各教師為組員。

  五、事故通報與現場保護

  1、按照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規定的通報機制,突發消防事件發生後,當事師生應立即報警,將情況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迅速報告學校校長、德育處。

  2、學校安全副校長要儘快核准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突發消防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採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向校長彙報。

  3、迅速展開搶救工作,對事故現場要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被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六、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

  1、當發現火情後,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切斷與火災相關的電源、氣源、火源,搬遷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滅火器或消防水龍進行滅火。如果火勢無法撲滅,立即向學校保安值班室報警,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時要講明起火地點、起火的部位及火勢大小、被困人員情況、聯絡電話號碼和行走路線。校長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立即啟動消防滅火應急預案。

  2、啟動消防滅火緊急預案後:

  1通訊聯絡組派人到約定地點指引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利用校園廣播宣佈學校進入消防安全緊急狀態,公佈火災發生地點,需要疏散的範圍。按照預案或現場指揮員的指令通知相關各組,迅速投入滅火戰鬥,同時注意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資訊上傳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