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交通安全責任書

  交通安全責任書是一個怎樣的形式呢,我們應該怎樣去寫一份交通安全責任書呢,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方面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

  為預防和減少我鄉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推進交通安全管理社會化程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建立健全鄉交通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各村主要負責人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明確一名村幹部分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立村交通安全管理組,具體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落實。各村與轄區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農用車駕駛人簽訂責任書,嚴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責任。

  二、廣泛開展群眾性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宣傳欄設施,鄉村路口有固定宣傳標語及內容,各村要刷寫牆體標語2條以上;會同公安、農機部門經常對農用車、拖拉機駕駛人、學生、沿路村民等重點群體面對面地進行安全宣傳教育,並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交通安全覆蓋率、群眾交通安全知識曉率達到95%以上。

  三、大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路口減速行動。各村要積極會同安全生產監管、交通、公安等部門,大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路口減速行動,要經常組織對本轄區道路安全隱患集中開展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危險路段、險橋、隱患點段要建立臺賬,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杜絕因危險和沒有及時治理或因施工道路管理不善而引發的交通事故。同時健全事故緊急救援聯運機制,降低事故亡人量。

  四、強化督導,落實責任。各村要依法履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責任,定期召開交通安全會議,組織交通安全宣傳,排查整治轄區道路安全隱患,層層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各村主要負責人要堅持深入一線,進行督導檢查,堵塞工作漏洞,排查事故隱患,狠抓措施和責任落實,推動整治工作深入開展。鄉政府將適時組織公安、農機、教育、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赴各村進行督導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跟蹤督辦,限期整改;對於整改不力的,要在全鄉進行通報批評。嚴肅紀律,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凡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實行嚴格的責任倒查,堅決追究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五、認真組織開展好爭創交通事故“零死亡”、交通違法行為“零發生”村組競賽活動。各村街力爭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堅決杜絕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鄉政府責任人:_________ 各村責任人:________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二: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重要指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XX省渡口船管理規定》以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要求,根據我鎮安全生產管理和原則,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物件

  村委會主要負責人,渡口船工分別為第一責任人,責任人要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堅決執行省安全生產工作的佈置和要求,實施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目標。

  二、主要責任目標

  1.責任單位要根據《XX市20XX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要求,結合所在地區的渡口實際情況,積極完成20XX年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項任務。要與船工簽訂渡運安全生產責任狀。

  2.責任單位要成立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自救小組,建立健全渡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渡口安全每日有人巡查,安排人員負責記錄每日渡口安全情況。

  3.責任單位、船工要做好渡口船隻的安全整頓,憑證運營,嚴禁非法無證運營和搶運,清理“三無”無出廠證、無登記證、無檢驗合格證船隻,處罰違規違章船舶。

  4.各渡船要限員、限量運載,渡口船隻一次只限載15人以下,制止任何超載行為。

  5.各渡船船工要定期檢查、維修、整頓、更新船隻。

  6.各渡般要配備相應的救生裝置和消防器材,做好水上安全救生和防火滅火工作。

  7.責任單位、船工要在天氣惡劣時,及時瞭解掌握險情,決不能強行渡船運營。

  8.責任單位要抓好船舶駕駛員特種作業教育培訓,做到專人專管駕駛員,嚴禁非駕駛船工運營。

  9.責任單位要開展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自查自糾活動,嚴肅查處渡口、渡船及水上交通運輸安全隱患。

  10.責任單位要嚴格按交通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和國家經貿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鄉鎮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意見》、《XX省渡口船管理規定》等水上交通安全法規辦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檢查、評比、考核制度

  1.渡口水上交通安全檢查,採取自查、抽查全面檢查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責任單位、船工平時要做好渡口水上安全的自查工作,鎮將不定時的抽查。

  2.鎮每月將渡口船員進行檢查一次,落實渡口安全情況和救生裝置、防火滅火器材。

  3.節假日、旺季組織人員對運營船舶逐只檢查是否按目標責任、限載人員運營。違者重罰,並責令停止營運。

  4.檢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發出整改通知書,對於拒不接受整改或改後仍未達到要求的,取消運營資格和渡口運營船舶,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鎮配合市交通局對年度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年度考核評定,對考核優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標準的單位和個人通報批評。

  四、工作責任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書一式兩份,鎮政府、責任單位各執一份。

  XX鎮人民政府責任單位

  負責人簽名

  二O一一年月日

  二O一一年月日

  責任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