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共交通安全知識

  公共交通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工作,關係到社會安全穩定,關係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公共交通方面的安全知識,供大家參考。

  常見的公共交通安全知識

  一、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 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橫過道路時,要選擇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這是行人享有“先行權”的安全地帶。在這個地帶,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一般都要減慢,駕駛員也比較注意行人的動態。在沒劃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要特別注意避讓來往的車輛。避讓車輛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左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才走入車行道;再看右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時就可以安全橫過道路了

  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隨便亂穿,或者在汽車已經臨近時急匆匆過道路,都是十分危險的舉動。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乘坐公共車輛,應該遵守公共秩序,講究社會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車時,應依次排隊,站在道路邊或站臺上等候,不應擁擠在車行道上,更不準站在道路中間攔車。上車時,應等汽車靠站停穩,先讓車上的乘客下完車,再按次序上車,不能爭先恐後。上車後,應主動買票,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車輛行駛時,要拉住扶手,頭、手不能伸出車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碰擦。下車時,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擠。下車後,應隨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橫過車行道的,應從人行道內通過;千萬不能在車前車尾急穿,這樣很不安全。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效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行人怎樣橫過馬路才能確保安全?

  答:在有人行橫道線、地下通道、人行天橋的地方,要走人行橫道線、地下通道、人行天橋;在設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線,要注意紅燈停,綠燈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線、地下通道、人行天橋的地方,要注意觀察左右來車,在確認沒有車輛臨近時快速通過。做到不猛跑、不逗留、不嬉戲打鬧。橫過多條車行道或者車行道的車流量較大時,可以採取“左右左”看的方式,判斷和確認安全後迅速完成橫穿馬路的整個過程。

  在馬路上行走時應注意什麼?

  答:行人在馬路上行走時,應儘量靠馬路右邊行走,即在從道路邊緣線算起1.5米內行走不能在馬路上打鬧、玩耍、追逐,不要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更不能追爬正在行駛中的車輛,因為行駛中的車輛具有不穩定性,當車輛採取緊急措施時,容易使爬吊在車上的人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為什麼行人過馬路先要看左邊、然後看右邊?

  答:根據法律規定,凡道路交通參與者一律靠右通行的原則,所有機動車、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都是靠右通行,否則就違反了通行權。因此行人過馬路時都是左邊先來車,到馬路中間後,右邊才有來車。行人為了保障自身的安全,過馬路時一定不要逗留,左右觀察確認無來車後,迅速橫過馬路。

  為什麼不能在機動車道兜售物品?

  答:為了謀生,自食其力,許多人在車流中販賣報紙、飾品等物,完全不注意自身的安全,生命對一人來說只有一次,為了賣幾角錢的物品,冒著生命危險追車跑送或穿梭於行駛的車輛之間,迎車遞送,這樣的行為危險至極,而且也影響車輛正常行駛。

  為什麼車輛裝滿貨物後,車廂上不能載人?

  答:裝滿貨物的車輛在行駛中,由於路況、車輛加速、減速等因素,使貨物之間發生碰撞,移位,人此時在貨物上,極易摔下車廂或被貨物擠壓受傷。

  為什麼行人在過馬路時應遵守行人訊號燈?

  答:在城市繁忙的十字路口或路段,面對過馬路的行人,都有紅、綠兩色組成的行人訊號燈,這是指示行人過馬路的訊號,也是保障行人過馬路的安全通道。紅燈亮時,行人應站在人行道上等候,不能通過馬路。綠燈亮時,就可放心在人行橫道內過馬路。要是綠燈閃爍時,就不能進入人行橫道了。但是已經走上人行橫道的,可繼續通行,但要加快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