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紅綠燈的交通安全知識

  交通訊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知識紅綠燈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交通安全知識紅綠燈一:訊號燈規則編輯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交通管理,便利交通運輸,維護交通安全,以適應國家經濟建設的需要,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機關、軍隊、團體、企業、學校的人員、車輛駕駛員、市民以及臨時來往城市的一切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規則並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

  第三條 機關、軍隊、團體、企業、學校等部門的車輛管理人員和乘車人員,不準迫使、縱容駕駛人員違犯本規則。

  第四條 遇到本規則沒有規定的情況,車輛、行人必須在不妨礙交通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第五條 駕駛車輛,趕、騎牲畜,都必須在道路的右邊行進。

  第六條 沒有經過當地公安局的同意,不準佔用人行道、車行道或進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第七條 鐵道與街道交叉的路口,必須安裝護欄等安全設施。

  交通安全知識紅綠燈二: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

  機動車訊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無圖案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機動車通行。

  非機動車訊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內有自行車圖案的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非機動車通行。

  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指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人行橫道訊號燈

  由內有紅色行人站立圖案和內有綠色行人行走圖案組成的一組訊號燈,指導行人通行。

  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車道訊號燈

  由叉形圖案和箭頭圖案組成的訊號燈,指導本車道

  合併圖冊 2張

  內車輛按指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紅色叉形燈或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方向指示訊號燈

  方向指示訊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內有箭頭圖案組成的一組燈,用於指導機動車按指示方向通行。

  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閃光警告訊號燈為持續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後通過。閃光警告訊號燈

  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訊號燈

  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訊號燈是設定在道路與鐵路相交路口的兩個或一個紅色訊號燈,用於指導車輛和行人通行。

  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