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新規定

  駕駛證是相關部門頒發給交通工具駕駛人員的證,以證明其具有駕駛交通工具的資格。如果駕駛員違反交規,那麼駕駛員的駕駛證就會被扣除相應的分數,那麼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以下4種違規 扣1分

  ①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②車輛未張貼年檢;

  ③車輛未張貼交織險標誌;

  ④違反規定使用燈光和雙閃。

  ⑤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修改。

  :以下5種違規 扣2分

  ①堵車時亂插隊、強佔對向車道;

  ②不按規定車道等待練紅綠燈;

  ③超載小於20%;

  :以下9種違規 扣3分

  ①經人行道未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②行駛中撥打手機,由記2分改為記3分,罰100元。

  ③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或行人先行;

  ⑤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未讓左轉車先行;

  ⑥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⑦超速駕駛但未超過限速50%;

  ⑧未給特殊車輛讓行;

  ⑨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⑩不繫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修改!

  :以下4種違規 扣6分

  ①駕駛證被暫扣後繼續駕駛;

  ②在堵車時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③未按規定避讓校車的新增;

  ④闖紅燈修改:闖紅燈的處罰也更加嚴厲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為扣6分。

  ⑤副駕駛有不滿14週歲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新增。

  :以下5種違規 扣12分

  ①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調頭;

  ②超速駕駛高於限速50%修改:超速駕駛高於限速50%,由原來扣6分改為扣12分;

  ③酒駕醉駕;

  ④事故後逃逸但未構成犯罪;

  ⑤未懸掛、偽造、變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汙損號牌修改:車牌安裝不符合規範,也會處扣12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