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新規定
駕駛證是相關部門頒發給交通工具駕駛人員的證,以證明其具有駕駛交通工具的資格。如果駕駛員違反交規,那麼駕駛員的駕駛證就會被扣除相應的分數,那麼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以下4種違規 扣1分
①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②車輛未張貼年檢;
③車輛未張貼交織險標誌;
④違反規定使用燈光和雙閃。
⑤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修改。
:以下5種違規 扣2分
①堵車時亂插隊、強佔對向車道;
②不按規定車道等待練紅綠燈;
③超載小於20%;
:以下9種違規 扣3分
①經人行道未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②行駛中撥打手機,由記2分改為記3分,罰100元。
③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或行人先行;
⑤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未讓左轉車先行;
⑥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⑦超速駕駛但未超過限速50%;
⑧未給特殊車輛讓行;
⑨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⑩不繫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修改!
:以下4種違規 扣6分
①駕駛證被暫扣後繼續駕駛;
②在堵車時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③未按規定避讓校車的新增;
④闖紅燈修改:闖紅燈的處罰也更加嚴厲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為扣6分。
⑤副駕駛有不滿14週歲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新增。
:以下5種違規 扣12分
①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調頭;
②超速駕駛高於限速50%修改:超速駕駛高於限速50%,由原來扣6分改為扣12分;
③酒駕醉駕;
④事故後逃逸但未構成犯罪;
⑤未懸掛、偽造、變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汙損號牌修改:車牌安裝不符合規範,也會處扣12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