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扣分新規定

  最新駕駛證扣分新規出爐了,想想你那只有12分的駕照,還夠扣麼?所以趕緊來了解一下最新的駕照扣分規定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歡迎閱讀!

  

  以下4種違規 扣1分

  ①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②車輛未張貼年檢;

  ③車輛未張貼交織險標誌;

  ④違反規定使用燈光和雙閃。

  ⑤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修改***。

  以下5種違規 扣2分

  ①堵車時亂插隊、強佔對向車道;

  ②不按規定車道等待練紅綠燈;

  ③超載小於20%;

  以下9種違規 扣3分

  ①經人行道未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②行駛中撥打手機,由記2分改為記3分,罰100元。

  ③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或行人先行;

  ⑤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未讓左轉車先行;

  ⑥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⑦超速駕駛但未超過限速50%;

  ⑧未給特殊車輛讓行;

  ⑨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⑩不繫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修改***!

  以下4種違規 扣6分

  ①駕駛證被暫扣後繼續駕駛;

  ②在堵車時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③未按規定避讓校車的***新增***;

  ④闖紅燈***修改***:闖紅燈的處罰也更加嚴厲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為扣6分。

  ⑤副駕駛有不滿14週歲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新增***。

  以下5種違規 扣12分

  ①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調頭;

  ②超速駕駛高於限速50%***修改***:超速駕駛高於限速50%,由原來扣6分改為扣12分;

  ③酒駕醉駕;

  ④事故後逃逸但未構成犯罪;

  ⑤未懸掛、偽造、變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汙損號牌***修改***:車牌安裝不符合規範,也會處扣12分處罰。

  駕照的12分都被扣了,需要重新考取嗎

  據悉: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正解:

  1、扣了12分,只需要進行理論學習,合格後,就可以重新拿到駕照***又拿到12分***。

  2、扣了12分,最快27天,又可以重新拿到12分。

  3、只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才需要進行路考,但無須大半年的時間。

  那麼一個記分週期是多久?扣分能否清零呢?

  記分週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如比,1月1日取得駕駛證,那麼明年的1月1日是一個記分期。在一個記分週期內***12個月***記分未達到12分,***在這個記分週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一記分週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尚有***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週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週期開始後會在此基礎上記分

  注意,記分“清零”的前提必須“在這個記分週期結束前已繳清***”,否則被扣記分會將被轉入下一週期的哦。

  總結,被扣滿12分後雖然不用重新考取駕照,但是還要參加7天理論學習,還得考試,還是相當麻煩的呢,所以各位車主朋友們還是儘量規矩開車,不可任性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