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人員超載處罰規定

  車輛不按照規定的人員或載重執行的,屬於超載行為。那麼,你知道交通法人員超載處罰是怎麼樣規定的嗎?下面讓小編給大家介紹,讓我們一起去看一看吧。

  交通法人員超載處罰是怎麼樣規定的

  超載扣分和處罰規定,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客車超載

  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車超載罰款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二貨車超載

  貨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

  貨車超載罰款標準: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發生汽車或客車超載的情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怎麼才算車輛超載

  超載,分為客車超載和貨車超載兩種情況。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

  車輛超載和超限有什麼區別

  超限:是指汽車裝載超過公路對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車輛裝載與公路的關係,特別關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載:指汽車裝載貨物時超過汽車額定載重量,對超載的核定,主要關注的是汽車效能以及由此而引發的行車安全性。

  超限和超載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超載和超限標準的技術引數根據不同:超載標準的技術引數是根據車輛的裝載能力來確定的,例如載質量不滿1000公斤的小型汽車裝載1200公斤就是超載;超限標準的技術引數是根據公路的設計技術標準來確定的,不同等級的公路含橋樑其設計的限載標準是不同的。

  2、超載和超限的客體物不同:雖然兩者在貨物裝載中均有超重、超高、超寬、超長的表述,但超載既有貨物裝載,又有客運超載;而超限只在貨物運輸中有,客運中沒有超限的規定。

  3、 超載和超限的執法主體不同:根據國務院《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超載的執法主體是公安機關;根據《公路法》第8條規定,超限的執法主體是交通主管 部門或公路管理機構。另據有關法律要求,在沒有綜合執法授權的前提下,公安機關和交通主管部門或公路管理機構只能各執自己的法,不能越權。

  4、 超載和超限的法律責任不同:根據國務院《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80條規定,超載的法律責任包括《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8條規定的5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並可以根據國務院《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80條規定在罰款或者警告同時並處吊扣1個月以下的駕駛證,因此超載只有行政法上的法律責任;根據《公路法》第 75條和第84條規定,超限的法律責任是罰款3萬元以下,造成公路損害的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因此超限有行政法和民事法律上的雙重法律責任。

  超載的危害

  超載行駛,弊處多多,不但會引發事故也會對汽車造成許多傷害。

  1、縮短汽車使用壽命和加速零部件的老化。汽車的製造是根據技術資料確定下來的,載重限量也不例外,一旦超載就會使原來的設計資料發生改變。比如:鉚釘鬆動,緊固螺絲脫落,焊接點脫焊斷裂和整體車架變形等。超載縮短了車輛的使用壽命,加速了橡膠,塑料新件的老化。

  2、加縮輪胎的磨損和變化。汽車輪胎是根據汽車總重量設計生產的,並留有相當的安全係數。但當汽車超重時,就會使輪胎吃重而產生變形。同時加大摩擦,也會導致輪胎壽命縮短。據測定,超載20%時,輪胎壽命減少30%;超載40%時,輪胎壽命則縮短50%。

  3、加速發動機損壞。汽車超載後給發動機帶來很大的損壞。首先是負荷加大,動力不足。長時間的低速行駛,導致發動機過熱,加劇零部件的損壞。同時也加大了耗油量,增加了運輸成本。

  4、轉向沉重,離心力增加,影響汽車的操縱效能。超載會造成轉彎時離心力增大而影響到汽車行駛的穩定性減小而引發事故。

  5、降低制動效能,增長非安全區距離。影響汽車制動距離的因素很多,其中汽車載荷的變化會直接影響到制動距離的長短。載荷汽車在制動時,載荷物前傾,前輪載荷增加,後輪相反。這樣就使得地面附著力改變而連帶改變制動距離。滿載時的汽車速度小於空載車的汽車減速度。實驗證明;時速在30公里時,重量大於3噸的載重汽車,每增加一噸的重量,制動距離則要延長0.5-1.0米,至於超載汽車由於慣性加大,制動距離更長一些。非安全區距離的延長,往往給駕駛員造成始料不及的心理壓力,從而招致車禍的發生。

  6、縮短彈簧鋼板壽命。減少車輛的通過力。由於超載執行,彈簧鋼板受力過重,執行中連續反彈,反而縮短了壽命。由於載荷過重,使車體整體下沉,縮小與地面的距離,減小汽車的通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