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違章怎麼處理和許可權

  隨著交管部門對交通違法行為打擊力度的加大,違章司機往往要面對法律的處罰,而面對違法記錄如何進行處理呢?下面小編為你介紹道路交通違章處理方法,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道路交通違章的處理方法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必須根據以下內容公開道路交通違章處理業務。

  道路交通違章行為是指車輛駕駛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

  1、當事人對交通違章行為認定無異議的處理

  當事人在15日內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後,再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道路交通違章記分卡》和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到執行機關處理違章視窗取回證件或辦理有關手續。

  2、當事人對交通違章行為認定有異議的處理

  當事人在15日內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通知書》、《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和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到執行機關接受調查。

  3、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處理

  對處罰不服的可以在60日內依法向當地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門複議,或者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當事人的聽證權利

  當事人對被處以以下處罰情形之一的,有權要求聽證:

  1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 罰款數額較大處罰的;

  3 強制車輛報廢的;

  4對車輛權作出罰沒決定的。

  5、當事人聽證、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須知

  1 聽證須知

  ①告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

  ②持聽證通知書和當事人的身份證或駕駛證、戶口簿影印件;

  ③當事人親自參加或委託一至二人代理,委託他人辦理的,須交違章者親筆所籤委託書以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影印件;委託律師的,還須提交律師執業證影印件;

  ④進行申辯和質證。

  2 申請複議須知

  ①交複議申請書;

  ②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影印件;

  ③持違章者身份證或駕駛證、戶口簿影印件;

  ④違章者委託他人辦理的,須交違章者親筆所籤委託書以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影印件;委託律師的,還須提交律師執業證影印件。

  3 提起行政訴訟須知

  ① 交行政訴訟申請書;

  ②持《公安交通管理強制措施憑證》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影印件;

  ③交違章者身份證或駕駛證、戶口簿影印件;

  ④違章者委託他人辦理的,須交違章者親筆所籤委託書以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影印件;委託律師的,還須提交律師執業證影印件。

  6、每種交通違章行為或發生交通事故應記錄記分分值的標準

  每種交通違章行為或發生交通事故應記錄記分分值的標準以公安部第45號令《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為依據。

  7、交通違章記分辦法

  執勤民警對違章當事人不作當場記分,當事人持民警開具的有關憑證到執行機關視窗接受處理,由視窗的民警按規定進行記分,再將記分的情況錄入計算機。

  8、當事人有兩種以上違章行為的記分辦法

  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9、《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卡》的使用

  《記分卡》應當與駕駛證同時使用,駕駛員應隨身攜帶《記分卡》,以便檢查。

  10、《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卡》的換髮

  《記分卡》的換髮分為正常的年度換髮和被記滿12分後的換髮。

  1年度換髮:《記分卡》每年含二年一審的駕駛員換髮一次,換髮的時間與駕駛員年審時間相同,駕駛員到縣級交警大隊換髮。

  2被記滿12分後的換髮:駕駛員的駕駛證的準駕車型屬汽車類的,到市級交警支隊考試和換髮《記分卡》;其它準駕車型的到縣級交警大隊考試和換髮《記分卡》。

  11、《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卡》的補發

  《記分卡》的補發一律到駕駛證核發地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管部門辦理。

  12、境外人員使用、換髮、補發《記分卡》事宜

  境外人員持有國內駕駛證,應到發證所在地申領《記分卡》,《記分卡》的使用與國內駕駛員同樣使用,應當與駕駛證同時使用,駕駛員應隨身攜帶《記分卡》,以便檢查;正常的年度換髮和遺失、破損需要補發應到發證所在地辦理申換《記分卡》;被記滿12分後需要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管部門辦理,參加學科考試和道路駕駛考試。

  13、交通違章記分值查詢

  機動車駕駛員可以通過各市交警支隊、大隊設在辦證大廳的計算機或者電話查詢交通違章記分值,駕駛員在計算機的觸控熒屏上或者通過撥打“168”警務公開查詢電話進行查詢,輸入本人的駕駛證檔案號和密碼後即可查詢到違章記分值。

  14、辦理糾正錯誤違章記分的手續

  機動車駕駛員發現自己的違章記分值記錄有誤,應憑有關證明材料到駕駛證核發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管部門核對。

  15、被滯留機動車駕駛證副證後繼續駕駛車輛的條件

  機動車駕駛員被滯留機動車駕駛證副證後,在《憑證》有效期內,可以持機動車駕駛證正證和《憑證》駕駛機動車。

  16、被滯留機動車駕駛證正、副證不能繼續駕駛車輛。

  17、機動車被拖曳或鎖定機動車車輪後的處理辦法

  執勤人員應通過標誌牌或者其他方式明示當事人接受處理的地點和聯絡電話,當事人接受處罰和繳納清障費後,取回車輛。

  18、公安機關撤銷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把車輛上繳財政部門的情況

  經通知超出6個月不去領取暫扣車輛、被滯留機動車行駛證的,可以撤銷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並按規定將車輛上繳財政部門。

  19、被撤銷、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

  被撤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被撤銷決定生效後一年內不準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被吊銷決定生效後兩年內不準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違章處理的許可權

  1、 路面執勤執法民警的許可權

  1 當場處以五十元含以下罰款權;

  2警告處罰權;

  3對違章事實清楚,而處以五十元以上罰款或者吊扣機動車駕駛證處理的,有開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並告知當事人到執行機關接受處理權;

  4對當事人進行傳喚或者暫扣、滯留、收繳駕駛證、行駛證和非法裝置、牌證或者拖曳或鎖定機動車車輪的強制措施權。

  2、 大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許可權

  1 對違章異議的調查權;

  2 對當事人留滯權;

  3警告、罰款、吊扣、吊銷等行政處罰權;

  4對違章作出者五十元以上罰款、吊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以下的處罰和對撤銷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審批權。

  根據公安部《交通違章程式處罰規定》,中隊一級沒有交通違章處理權,但可以根據大隊的授權處理相應的違章行為。

  3、 支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許可權

  1 全市範圍內的違章處理錯案糾正權;

  2 全市範圍內的違章處罰權;

  3 對大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所作出的處罰的複議權;

  4 對當事人處以行政拘留或留滯權;

  5對吊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含以上和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批權。

  4、 總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許可權

  1全省範圍內的違章處理錯案糾正權;

  2全省範圍內的違章處罰權。

  5、對報廢車輛處理的許可權:市一級或省一級車輛管理部門有作出對報廢車輛強制報廢的決定權利。

  6、對沒有合法來源憑證車輛的處理許可權:市一級或省一級公安機關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1994年的規定,可以對車輛權作出罰沒決定。

  交通違章處理程式規定

  一處罰許可權:對當事人處以五十元含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適用簡易程式,由交通民警當場作出處罰決定;對當事人處以五十元以上罰款、吊扣和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適用一般程式,由縣以上交警部門作出處罰。

  二交通民警發現交通違章應當予以糾正,並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對當事人予以處罰的,交通民警應當告知下列內容:

  1、 交通違章行為的事實、處罰的理由和依據;

  2、 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3、 當事人對處罰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三對各類違章適用程式的具體操作步驟

  1、當事人對其交通違章行為沒有異議的,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以下簡稱《憑證》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

  2、當事人持《處罰決定書》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後,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和《記分卡》到執行機關處理違章視窗取回證件或辦理有關手續。

  3、適用一般程式且違章者對違章事實、處罰依據和標準有異議的,由民警開具《憑證》和《處罰通知書》,當事人持此《處罰通知書》和《憑證》到執行機關接受調查。

  四對公民實行吊銷駕駛證和一次或合併執行二千元以上的罰款,對法人或其他組織執行一萬元以上罰款的處罰,當事人依法要求聽證的,公安機關要按照《廣東省公安機關實施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辦法》執行。

  五機動車駕駛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撤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1、不繳納罰款的;

  2、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的;

  3、不參加交通違章記分考試的;

  4、經通知仍不領取被滯留的機動車駕駛證副證、正證的。

  六經通知超過六個月不領取被暫扣的車輛、被滯留的機動車行駛證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撤消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並按規定將車輛上繳財政部門。

  七被撤消機動車駕駛證的,撤消決定生效後一年內不準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