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傷及他人怎麼理賠
很多時候車禍造成人員受傷是不可避免的,但自己受傷還好說,要是不小心傷及了他人的話,雖然處理的過程都是差不多的,但會涉及到向他人賠償的問題,這種情況下,呢?下面小編為你介紹。
一般這種情況要交警處理的證明,所以要報交警 交警會根據現場情況做責任劃分,出具責任認定書 機動車相撞,首先用交強險來賠償 但交強險金額有限 一般承保交強險的財產保險公司會要求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經濟賠償憑證 雙方身份證明,住院證,住院發票,門診病歷,住院病歷,藥費明細,住院患者每日清單,出院證明等。
交強險賠償不足部分可以請求肇事者賠償,可以以侵權責任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 另外本人有商業保險,可以向太平洋保險公司請求賠償向肇事者請求賠償後不影響再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按保險公司的賠償程式,一般是先向保險公司報案,由保險公司理賠員定損,提供保險公司要求的相關手續。
當車輛出險涉及第三方人員受傷時, 涉及車禍事故責任鑑定,而且受傷人員的賠付金額的鑑定過程相當複雜,所以保險代理公司無法全程代辦理賠,只能提供必要的協助,出險人必須全程參與事故處理。
車險理賠有哪些技巧
一異地出險的施救和理賠
當汽車異地出險時,車主務必及時報案,安心等待保險公司的定損施救。車主絕不能自行維修汽車或人力推車,有時聰明反被聰明誤,由於擅自拖運維修汽車而造成車損擴大,保險公司通常是不負責理賠的。
當汽車異地出險時,車主還需要第一時間拍下事故現場的照片作為理賠憑據。假如定損員難以在預定時間內做好事故定損工作,車主也能通過這些照片與實際維修單據,向保險公司索賠。
二定損單是理賠依據
通常定損單的維修價格是指汽車完全修復所需要支付的費用,除非在汽車維修時保險公司發現新的零部件故障,需要重新定損,否則定損單的維修價就作為保險公司需要給予車主的理賠款依據。
三私了事故要留證據
事故現場快速處理方便了事故雙方,但部分駕駛員對“事故快速處理”程式及規定不瞭解,以為只要由責任方掏錢私了就完了,連交警都不通知到現場,結果在保險理賠時就很麻煩。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範圍怎樣認定
1、 人身傷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3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2、財產損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