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與酒駕的區別
對於駕駛者在喝了酒後駕車的行為,可以具體區分為醉酒駕駛與飲酒駕駛,簡稱為醉駕與酒駕。但是實踐中,很多人分不清楚,也不知道在這二者的情況下是如何處罰駕駛者的。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歡迎閱讀。
醉駕與酒駕的標準
醉駕並不是酒駕。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酒駕一般指雖飲酒但未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兩者的區分主要在酒精測試程度的不同。酒駕酒精測試: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mg/ml,但不足80mg/ml的。醉駕酒精測試:達到或超過80mg/ml的。
醉駕與酒駕處罰規定
一醉駕:
1、醉駕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
2、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10年禁駕並依法追究刑責;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酒駕
1、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並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2、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3、酒駕營運機動車,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且5年禁駕。
醉駕與酒駕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