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怎麼處理

  遇到交通事故,如何才能更好的解決呢?下面小編為你介紹交通肇事處理方法。

  交通肇事處理方法

  一、報案: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者事故車輛必須移動時,應當表明位置,並迅速撥打“122”報警電話。當事人應如實向公安機關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其他知情者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情況。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處理的,應當在提出請求後十日內行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自接到證據材料之日起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

  二、車輛扣押:公安交管部門根據檢驗、鑑定的需要可以暫扣交通事故車輛、嫌疑車輛及有關牌證。檢驗、鑑定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委託專業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鑑定完成後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對無主車輛或經通知十日後仍不領取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三、屍體處理: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由醫療機構或法醫出具死亡證明。屍體應當存放在有停屍條件的醫療機構。檢驗屍體不得在公眾場合進行,解剖屍體需徵得其親屬同意,檢驗完成後,應向死者家屬下發《屍體處理通知書》,死者家屬在接到通知書後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逾期不辦的,超出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對於無名屍經登報十日後仍無人認領的,由公安機關處理屍體。

  四、交通事故認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自勘查現場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五、傷殘評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鑑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六、損害賠償調解: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應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調解期限為十日。對交通事故致死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在規定的期限內只調解一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後賠償義務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或中途放棄的,公安機關應終結調解。

  七、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和直接財產損失。

  八、迴避:辦案人員於本交通事故有利害關係或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工正處理的,當事人有權申請辦案人員迴避,經大隊批准後,辦案人員應當迴避。

  什麼是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交通肇事處罰是怎樣的

  第一、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