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停怎麼處罰
由於我國交通車輛極具增加,亂停亂放現象越來越嚴重,所以國家相關部門對車輛的路邊停車行為作出了嚴格規定,很多車主對違章停車的相關處罰十分關注那麼,你知道嗎?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交通違停處罰規定吧!
交通違停處罰規定
根據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違章停車有如下的處罰規定:
一、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主要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有上述行為的,***五元,記二分。
二、違反停車規定停放車輛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1條的行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2、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的。有上述行為的,***五元,記三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一個月。
三、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5條的行為,包括:
1、在車行道內停放車輛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
2、在車行道內車輛發生故障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有上述行為的,***200元,記六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於2003年廢止,根據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不扣分,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違章停車***去哪兒交
一般情況下,***單上會寫明是哪個交通隊乾的***城管開的除外,會直接讓你去某銀行***,讓你到哪個交通隊去,其實如果過了好幾天之後,你的違章資訊就已經連網了,那時候你可以去就近的交通隊處理,其實***都要帶著駕駛證在交通隊記錄之後拿著他開的那個單子再去銀行交,但是不要直接拿著貼在車上那張單子去銀行,人家不會管的,必須要先帶著駕駛證到交通隊做記錄***一般不扣分***,有時候你在路上碰到帶攝像頭的那種巡邏車也可以給你開單子,然後去銀行交。
違章停車滯納金
1、不管是交警還是城管貼的條,以前價格不同,違停都是50元統一價,而且都可以統一到交管所去交,城管和交管所聯網的。
2、不管是交警還是城管貼的條,不管上面寫限期幾天,都不用理會,可以下年審的時候一次性去交,當然你比較積極的話也沒錯,只要年審時候交,不用滯納金。如果你的車到期了沒有年審,那你下次被抓住的話,就要繳納滯納金了,為了防止天價滯納金,現在規定滯納金最高只能是罰金的一倍!
3、如果你是在路上違章,被交警直接攔下來處理的,會給你一張***讓你幾日內去銀行繳納,這個不可以延期,延期要繳納滯納金的!同理,滯納金最高為罰金的一倍!
4、貼條寫了幾日內繳納,為什麼可以不用及時交呢?理由很簡單,那個貼條完全有可能在你還沒回車上的時候,被別人撕了,被風颳跑了,被狗狗咬掉了,下雨淋掉了等多種意外情況損壞,那樣你就等同於沒有接到處罰通知,因此責任就不在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