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滯納金怎麼算

  隨著交通越來越發達,私家車越來越多,各種各樣的交通違章也與日俱增。除非是開車極其小心謹慎的部分人,相信大家都有過交通違章的記錄。然而大家可能對交通違章罰款以及滯納金不太瞭解。那麼呢?接下來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下。

  

  交通違章罰款形式

  一般來說,交通違章罰款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現場開具違章罰單,另一種是電子眼的拍攝記錄下的違章。

  違章罰款滯納金的產生方式

  1、現場開具違章罰單。

  一般是交通執法人員現場取證,然後開具罰單。有些情況下,車輛因停放在人行道或不應該停車的公共用地,違反城市管理條例,而被城管執法人員開具罰單。現場開具的罰單都寫著違反情況和處罰措施,從收到罰單之日起,車主必須在15日內處理完畢,否則將會每天按照處罰金額的3%收取滯納金,滯納金的處罰金額但不能超過本金。

  2、電子眼記錄的違章行為。在這種情況下,違章罰款滯納金的逾期要求就沒有上一種嚴格,一般是到了每一年的記分期限滿的時候截止。執法單位會按照車主進行登記註冊時提供了居住地址,向車主郵寄違法處理通知書。如果車主地址是錯誤的或者已經搬走或通知單因其他原因沒有寄到,車主就有可能以為自己沒有罰單,最後導致滯納金的產生。如果車主一直忘記,滯納金金額就會變得非常可怕。

  交通違章罰款滯納金是多少

  交通違章罰款以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日期為準的,接到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後必須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超過15日之後就收滯納金了。電子眼拍攝的非現場違章,只要你在車輛年檢前去交警機關接受處理,然後持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了,超過15日之後也收滯納金。

  簡單說就是現場違章15日內必須處理,否則就有滯納金。非現場違章電子眼、違停貼條驗車前只要不去交警機關處理無任何滯納金,接受處理後15日不交罰款就有滯納金了。

  交通違章罰款相關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條規定:交通違法者自領到交通違法憑證15日內必須到有關部門接受處理或罰款,逾期不接受處理的,從第16日起每日按罰金的3%收取滯納金。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但未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實際執行中,當事人一旦延遲交納罰款,就可能出現加處的罰款數額大於原處罰款數額的情況。其中有相當多的人是因為不知道自己已經有違法行為被處罰,或因客觀原因沒能及時繳納的。

  3、公安部公佈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