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開車打電話怎麼處罰

  有的駕駛者在開車過程中會有接打電話的行為,這是屬於違法的行為。那麼你知道嗎?下面小編為你介紹佛山市開車打電話如何處罰 。

  

  司機開車打電話應該怎麼處罰?司機開車打電話要扣2分,還要罰款200元,這一處罰根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閥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明確規定。律師365小編溫馨提醒廣大車主開車不能夠打電話。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三項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行為”,違者罰款200元,扣2分。

  開車玩手機是違法的

  交警稱,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開車時使用手機是違法行為,可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扣2分的處罰。正因為違法成本低,使得不少人不拘交通 “小節”,開車玩手機這種陋習依舊存在。開車玩手機一旦入刑,像“酒駕”那樣加大處罰力度,還會有那麼多人開車玩手機嗎?現行法律對“開車玩手機”的處罰過輕,可以說是導致此交通陋習難以糾正的癥結所在。法律快車提醒廣大車主:在駕車過程中,一定不要接打電話,特別是在高速路上或鬧市區;如果實在需要接打電話,就將車停在馬路邊或安全地帶,打完電話再行車;電話較多的駕駛員,可考慮使用車載藍芽系統;作為乘車人也要提醒駕駛人員,不要開車打電話。這是遵守交通法規的行為,也是避免事故的表現,更是為自己、為他人生命安全負責的一種態度和擔當。

  事實上,就像嚴查醉駕一樣,嚴查開車打手機的規定,本著維護公共安全的目的,應該是符合廣大民眾利益的規定。據瞭解,目前世界上有50個國家禁止司機開車時打電話,美國最近也打算在全國各州都約束開車打電話行為。然而,現實情況是,對於這樣一個充滿善意的規定,還有相當一部分人或不知情,或不理解,導致開車撥打接聽手機的現象仍然比較普遍。

  交通法規新規定

  具體扣分細節如下:

  交通違法的處理: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扣12分。根據駕駛車輛和是否出事故等情況

  做出5年內不得再申領駕照、10年內不得再申領駕照、終身不的申領駕照處罰。

  詳見《機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2條、第16條、第72條、第77條規定

  3、不繫安全帶,記2分,罰100元。

  4、副駕駛不繫安全帶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罰款。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2分。

  6、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

  7、超速駕駛,根據超速車輛、行駛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體情況,分別記12分、6分、3分詳解下面具體扣分規定。

  從2012年7月起,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罰款+記分:是攝錄罰款

  1、闖紅燈,罰款200元.。

  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200元。

  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罰款100元。

  4、超速行車,罰款200元。

  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罰款100元。

  6、逆行,罰款200元。

  7、違停車,罰款200元。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6分:

  1、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車道停車

  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3分:

  1、違反交通訊號燈通行。

  2、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50% 。

  3、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低於規定最低時速。

  4、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5、違反禁令標誌和禁止標線指示。

  6、不按規定超車和讓行、逆行。

  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裝置,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誌燈,或者不按照經稽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1分:

  1、行經交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

  2、遇前車停車排隊或緩行時借道超車或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