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暫扣能開車嗎

  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那麼?下面小編將為大家講解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知識點拓展

  駕照暫扣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駕駛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五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第三十條 交通警察應當在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後二十四小時內,將被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交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具有本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一、二、三、四項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至作出處罰決定之日;處罰決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扣留一日折抵暫扣期限一日。只對違法行為人作出罰款處罰的,繳納罰款完畢後,應當立即發還機動車駕駛證。具有本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五項情形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至考試合格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