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被扣能開車嗎

  如果一開車不注意的話,分分鐘很危險,不僅是自己遭殃,身邊的人的也活受罪,而且最重要的是駕駛證也會被扣,你知道駕駛證扣了還能還能開車嗎?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駕照被扣是否可以開車的話題,希望能幫到你。

  駕駛證行駛證被扣期間,就不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採用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不適合駕駛機動車,仍駕駛機動車的;

  ***三***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有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者未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上路如何處罰?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根據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了扣留機動車並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辦法定證件外,還可以按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也就是可以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並且可以根據本法規定的其他有關規定處罰。例如,駕駛人無證駕駛的處罰、沒有辦理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處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