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立梅的優美散文
由於散文在藝術表現方法上自由靈活、揮灑自如,寫人記事,繪景狀物,不拘一格,敘述、描寫、抒情、議論,兼採並用,因而我們在散文裡可以看到豐富多彩的世界,聽到喜怒哀樂的心聲,還可領略思想哲理的火花。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供大家欣賞。
:書香作伴
年少的時候,我曾熱切地做過一個夢,一個有關書的夢:開一家小書店,抬頭是書,低頭還是書。
那時家貧,無錢買書。對書的渴望,很像飢寒的人,對一碗熱湯的渴盼。偶爾得了幾枚硬幣,不捨得用,慢慢積攢著,等有一天,走上幾十裡的土路,到老街上去。
老街上,最誘惑我的,不是酸酸甜甜的糖葫蘆,不是香香噴噴的各色糕點,不是喜歡的紅綢帶,而是小人書。小人書是一箇中年男人的,他把書攤擺在某棵大樹下,或是巷道的拐角處。書大多破舊得很了,有的甚至連封面都沒了,可是,有什麼關係呢?它們在我眼裡,是散著馨香的。我穿過川流的人群奔過去,我穿過滿街的熱鬧奔過去,遠遠望見那個男人,望見他腳跟前的書,心裡騰跳出歡喜來,哦,在呢,在呢。我撲過去,蹲在那裡,租了書看,直看到暮色四合,用盡身上最後一枚硬幣。
讀小學時,我的班主任家裡,訂有一些報刊,讓我垂涎不已。班主任跟我父親是舊交,憑著這層關係,我常去他家借書看。他對書也是珍愛的,一次只肯借我一本。有時夜晚,借來的書看完了,我又想看另外的。這種慾望一旦產生,便洶湧澎湃起來,勢不可當。怕父母阻攔,我偷偷出門,跑去班主任家,一個人走上五六裡的路。鄉村的夜,空曠得無邊無際,偶有一聲兩聲狗吠,叫得格外突兀,讓人心驚肉跳。我看著自己小小的影子,在月下行走,像一枚飄著的葉,內心卻被一種幸福,填得滿滿的。新借得的書,安靜在我的懷裡,溫良、敦厚,讓我有滿懷的歡喜。
多年後,我想起那些夜晚,還覺得幸福。母親驚奇,那時候,你還那麼小,一個人走夜路,怎麼不曉得害怕?我笑,我那時有書作伴呢,哪裡想到怕了?那樣的月色,漫著,水一樣的。一個村莊,在安睡。我走在村莊的夢裡面,懷裡的書,散發出溫暖親切的氣息。
上高中時,語文老師清瘦矍鑠,愛書如命。他藏有一壁櫥的書。我憋足了勁學好語文,只為討得他歡喜,好開口問他借書。他也終於答應我,我想讀書時,可以去他家借。
他家住在老街上,很舊的平房,木板門上的銅環都生鏽了。屋頂上黛青色的瓦縫裡,長著一蓬一蓬的狗尾巴草。這樣的房子,在我眼裡,卻如童話中的小城堡,只要開啟,裡面就會蹦跳出無數的美好來。
是四五月吧,他屋門前的一棵泡桐樹,開了一樹紫色的桐花,小花傘似的,撐著。我去借書,看到他在樹下坐著,一人,一椅,一本書。讀到高興處,他撫掌大嘆,妙啊!
他孩子氣的大嘆,讓我看到人生還有另一種活法:單純,潔淨,桐花一般地美好著,與書有關。
後來,我離開老街,忘了很多的人和事,卻常不經意地會想起他:一樹的桐花,開得搖搖欲墜,他在樹下端坐。如果我的記憶也是一冊書,那麼,他已成一枚書籤,插在這冊書裡面。
而今,我早已擁有了自己的書房,也算實現了當初的夢想——抬頭是書,低頭還是書。若是外出,不管去哪裡,我最喜歡逛的,定是當地的書店和書攤。
午後時光,太陽暖暖的,風吹得漫漫的,人在陽臺上小憩,隨便從書架上抽出一本書,攤膝上,風吹哪頁讀哪頁。如果書也是一朵花,我這樣想象著,如果是的話,那麼,風吹來,隨便吹開的一頁,那一頁,便是盛開的一瓣花。
人、書、風,就這樣安靜在陽光下,安靜在歲月裡,妥帖,脈脈溫情。
:想犯一次賤
青蔥樣的女學生,給我發簡訊,簡訊的內容沒頭沒腦。她說,他什麼意思啊,在公交車上,當著許多同學的面,他不準別的男生坐我旁邊,卻又裝出一副不理我的樣子。
我沒跟她說,傻丫頭,這是愛啊。她其實心知肚明的啊,她要的,不過是傾訴。心裡柔腸百結,是茫茫然,不知把愛如何放置才好。她,亦是對他有好感的罷。
所以,我只回了她一個微笑的符號,什麼也沒說。她繼續說,別的同學都說他是花心大蘿蔔,我根本不想理他的,但他這麼對我,到底想做什麼嘛。
我笑。這個傻丫頭!若是真的不想理,幹嗎自生煩惱?年輕的愛,都是低到塵埃裡的。自尊嗎?沒有的了。發著誓恨恨地說著不理他,堅決不理。心裡卻百轉千回地想著他,想著他的笑,他的話,他的眼神,甚至他一抬手捋頭髮的動作。那些在常人看來,不過是平常舉止啊,在愛著的她的心裡,都會劃過一道一道疼痛的波。
我想起那年在大學,悄悄愛一個人。隔了人群,遠遠望他走在校園梧桐樹下的身影。閱覽室裡,隔著一排桌椅,聽他跟人低聲笑語,臉無端地緋紅。他偶爾掠過來驚鴻一瞥,心便縮成一團,他竟是不在意的啊。卻仍止不住要去想,要去念。
畢業時,只要他張口說,跟我走吧。我會毫不遲疑地跟他走的。即使,那裡是窮鄉僻壤。然而他只是翻著手掌跟我說,手掌的正面是痛苦,背面是艱難,完全與感情無關。一顆愛的心,就這樣恍恍地掉下來。
後來,有同學得知我與他的事,笑我,他有什麼好呢,窮學生一個,長得也不算好看。道理是明白的,只是愛著時,哪裡管他好與不好?即使他是一棵草,也是要愛的。
聊齋裡的狐仙,放著好好的仙不做,偏要愛上窮苦的書生,資財資物,還巴巴地送上色。簡直把身家性命全搭上了。歷盡磨難,九死一生,也難得成善果。人與狐哪裡有永久?卻還是一往情深。為的什麼呢?不過是良人啊,請讓我入你的眼,入你的心,請好好來愛我。
這是犯賤了。沒辦法的,愛,就是一件讓人犯賤的事。驕傲如張愛玲,愛上有家有室的胡蘭成,竟也是那麼不在意公眾言論,不在意他是否會娶她。她只管快樂地做著他的小女人,為他下廚,為他穿上繡花鞋,為他,落下一顆一顆的淚。在他拋棄她之後,她降下自尊,千里到浙江去尋他。她是真的低到塵埃去了,低成一粒微塵。可惜,這樣的深情,還是被辜負了。
想必張愛玲,對這段情感,是不願回首的罷?所以她遠去美國,孤僻了自己,對曾經的曾經,再不落一個字。但如果,讓她從頭來過,她會不會還選擇愛?我想,她會的。
一個人,一生中沒有深刻地愛過,是蒼白而可憐的。即便這樣的愛,被辜負了,但因曾經愛過,生命因此,璀璨地開了花,就算犯賤又如何?
:鮮花無罪
我有一小友,女,漂亮。小友有一追求者,追求小友快半年了,小友一直不冷不熱著。某天,追求者突然捧一束鮮花至。花顯然經過精心挑選,朵朵嬌豔。小友看到花,突然變了臉色,搶過花來,扔進一邊的垃圾箱去,生硬地送上一句,誰讓你送花的?
一盆冰水潑將下來。眾目睽睽下,只見追求者的臉色,先是紅了,後轉白——煞白。他怨恨地看小友一眼,轉身走了。再沒見過他來。小友卻不曾為她的行為有一點點內疚,滿不在乎地說,管他呢,我又不愛。
我很替那些鮮花委屈。鮮花何罪?它們一朵一朵,開得多好,卻莫名其妙地,葬身垃圾箱。若是我,我定會收下它,說聲謝謝。大不了照單付賬。我會找了好的瓶子裝它們,讓它們開盡美麗,吐盡芬芳。縱使不愛,也不用惡臉相向,留條後路好相逢。惜花是善良,惜人是美德。
也是巧了,翻閱最新社會新聞,看到一起因鮮花引發的事件,讓人感慨。
與鮮花關聯著的,是兩個人,男孩,女孩。男孩來自偏僻山區,在某家公司討得一做保安的差事。女孩是那家公司的員工,長相甜美。女孩日日從大門口過,久了,男孩喜歡上女孩。找了機會搭話,一來二去的,也成熟人。男孩有時買點兒小禮物,吃的,玩的,送給女孩,女孩笑納。男孩私下歡喜,以為女孩也是喜歡他的。
千方百計的,男孩探得女孩的生日。為她的生日,他節衣縮食了好些日子。那天終於來到了,男孩很激動,男孩提早就在花店預購了紅玫瑰。是歌裡唱的,九百九十九朵。男孩一人捧不過來,另請了幾個朋友幫忙,成一支鮮花小分隊,開往女孩的宿舍。惹得路上行人頻頻望。男孩一直笑著,他想象著,女孩若見了,何等的意外和開心。
相見的結果,卻大相徑庭。一屋子的人,正在鬧,喝著啤酒吃著蛋糕唱著歌,都是女孩請來的朋友。女孩開門,看到男孩的鮮花小分隊,先是驚訝,後是惱羞成怒。她未等男孩把花擺好,就連拽帶踩,別人拉都拉不下來。瞬間,花瓣紛飛,零落如雨——女孩壓根兒就沒喜歡過男孩。
男孩愣怔在現場,緊抿著嘴脣,什麼話也沒說。第二天,男孩辭去了工作。後來的後來,有一天,女孩在下班途中,突然遭到男孩襲擊,一瓶硫酸潑下來,女孩如花似玉的臉,頓時扭曲成一團。
女孩美好的人生,從此不再。審訊室裡,男孩一直喃喃著一句話,她毀了我的花,她毀了我的花。
其實,她毀的哪裡是花,而是他的自尊,和他愛著的一顆心。
是的,這個男孩很殘忍,他像打碎一件精美的瓷器一樣,打碎了女孩的一生。但當初若她懂得尊重,溫婉相待,何至於此?我們可以選擇不愛,但我們沒有權利傷人自尊。愛沒有錯,鮮花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