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典當借款合同範本

  對於借款合同的簽訂,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但一定要明確約定,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借款。約定超出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只返還本金。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抵押典當借款合同相關範本,具體內容如下,歡迎閱讀!

 抵押典當借款合同 

  典當行全稱:XX典當有限公司

  當 戶全稱: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合同法》、《擔保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關於典當

  1、典當種類:

  2、典當用途:

  3、典當金額: 根據抵押質押物評估價值的 %發放。

  4、典當期限:

  1典當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2本合同記載的典當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當票不一致時,以當票記載為準。當票為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綜合服務費率

  根據當戶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狀況、質量等實際情況,執行典當月綜合服務費為 ‰,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第二條 關於抵押物

  1、地理位置:

  2、抵押物權屬證件號碼及面積:

  3、訂立本合同的同時,當戶必須到 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費用自負。

  第三條 典當行的權利和義務

  1、典當行有權瞭解當戶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當戶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當戶出現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項所列的足以影響典當行權益的行為或情形,典當行有權停止發放當金或提前收回典當本金。

  3、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後,當戶應在5日內贖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即形成絕當,如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委託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或由典當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項用以償還拍賣費用、貸款本金、綜合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剩餘部分退還當戶,不足部分向當戶追索。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

  第四條 當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當金。

  2、按時歸還當金。如不能按時歸還當金時,須提前 天與典當行協商續當事宜,辦理續當手續的同時交納續當期的綜合服務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當金,不得擠佔、挪用當金。

  4、當戶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典當行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典當行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5、當戶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典當行,並落實典當行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當戶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典當行並徵得典當行同意。

  7、當戶必須保證當期內抵押物狀況良好,若抵押物出現損毀、破壞等減值現象時,當戶必須採取措施恢復抵押物的價值,如不能及時恢復價值,則應提供典當行認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措施。

  8、當戶如出現變更營業執照及其所載事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典當行。

  9、當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有關法律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1、當戶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典當行,協商還款方式。

  2、當戶提前還款,典當行退還剩餘天數綜合服務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典當行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視情況以適當方式補償當戶損失。

  2、當戶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金,逾期5日即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照約定處理絕當物品。

  3、當戶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典當行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宣佈本合同立即到期或採取相應資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典當行已提醒當戶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出全面、細緻、準確的瞭解,並應當戶的要求做出相應說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典當行即視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