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師年度工作總結

  法律是你的黎明,而不是你的黃昏。今天小編給大家為您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範文一:

  又到一年總結時,不同的只是這次是對我近一年工作的總結。發自內心的講,我要非常感謝律師事務所給我實習的機會,尤其是在實習期對我予以了極大的關照,讓我有機會參與各類案件的辦理,儘快熟悉律師的實務操作程式,這讓我有了開始律師理想的良好基矗也非常感謝主任和同事們的幫助和教導,讓我認識、理解律師行業、也正慢慢的融入進律師行業;尤其是律師事務所有這麼好的學習和相互交流的氛圍,使自己的知識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從而更快的適應律師這一職業。名為年終總結,但實習期也接近結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對自己實習期工作的梳理和對未來執業的規劃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師也不例外。雖然我在做律師之前有過四年的高校教師的工作經驗,身上也沾染了許多自由知識分子的“習性”,但是我對重新開始的職業規劃的思路還是比較明確,那就是事事都要重新開始。早上提前到單位打掃衛生,下班之前一定將今天的工作做完,給被接待的當事人端茶倒水,主動幫助執業律師處理案件的細枝末節而從不計較報酬,這些每樣都能圓滿完成;勤勤懇懇、認真負責、小心謹慎、誠信做人,也樣樣都不能少。回過頭來看這一年的律師實習期,我可以自豪的告訴自己,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實習律師經歷,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細節決定成敗。從避免法律文書中出現哪怕一個錯別字,到裝訂列印材料是訂書釘不能有一點偏差;從案例分析必須關注每一個細微的法律問題,到閱卷必須查清每一個事實情節,無不體現作為一名律師的執業態度和素養。雖然在從事律師這一職業之前已經做好了充足的思想準備,因此不會經歷遠大理想與律師現實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卻很少停下來思考自己對於細節的關注程度,雖然知道自己在細節的處理上仍然還有很多不足之處,但是也很少進行總結。在這一方面,所裡的同事給我樹立了很好的榜樣,大家樂觀積極的心態、融洽的氛圍、勤懇務實的工作作風、專業上精益求精的學習鑽研精神……對我產生很大的影響,我對細節的處理也更加到位,儘管這種轉變是潛移默化的。

  三、做“律師”

  正如我在我的部落格副標題中寫到的,“漫漫實習路,我始終告訴自己我是懷揣著一種理想在做律師”。我自始至終都是把律師作為自己一生的事業去經營,而不是將律師作為發家致富、滿足自尊心的暫時的一項工作。

  近一年的時間以來,我作為一名實習律師跟隨所裡的各個律師辦理各種業務。在刑事案件領域,參加Z姓被告人盜竊罪辯護,被告人被判緩刑;參加了D姓當事人強姦罪、搶劫罪的辯護,案件以被告人被判處緩刑告終;參加L姓被告人詐騙罪辯護,案件以檢-察-院撤回起訴終結;參加C姓當事人保險詐騙罪二審辯護,案件以二審減刑二年判決終結。同時還參加了其他數十起刑事案件的閱卷、調查取證、書寫辯護詞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領域,參與代理了山東省第一例三鹿奶粉事件受害人索賠的民事案件,還參與了其他數十起人身損害賠償、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產品質量責任糾紛、礦產轉讓合同糾紛的案件,已經熟諳於各類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訴訟領域,參加了數次法律顧問談判,參加了L姓當事人訴某市國土資源局、某縣政府、某縣國土資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審。

  訴訟經驗的增加使我認識到,做律師最基本的態度是勤奮和認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師是典型的自由職業者,其實不然,律師不僅不是一個輕鬆的職業,而且還是一個充滿挑戰、需要付出艱辛的工作,獨立、勤奮和認真是一個律師必須具備的執業態度。

  四、做“好律師”

  就像大學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師也是這樣,每個律師走的路不同,每個律師給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師”與“壞律師”之分,不然何來淨化律師環境之說呢。我想,既然把律師當作一項事業來經營,那麼自然應當走一條規範的律師成長之路,尤其是對於我們年輕律師而言,這一點顯得更為重要。在這種理念的指導之下,我從以下幾個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第一、培養自己的終身學習意識和能力。雖然有11年系統的法律學習過程,但是在涉足律師行業之前一直停留在法律規範和法律理論的層面,並沒有真正的接觸實踐中的法律。一年來,通過辦理具體的律師業務,我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也越來越體會到“理論上的法律”與“實踐中的法律”的差異。當然面對律師行業競爭壓力的不斷增加,面對越來越專業化的律師分工,我也確實確實的感覺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識的匱乏。因此,作為一名律師,一定要培養自己終身學習的意識和終身學習的能力。

  第二、誠信對待每一位當事人。在律師營銷觀念大行其道的時代,越來越多的律師卻都忽視了這樣一種道理:“真誠對待每一位當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營銷方法。”作為一名實習律師,案源對我來說當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終有一種意識,那就是“不能為了案源而案源”,絕對不能做一個挑訴煽訟者。在採取非法律手段能夠有效解決糾紛的情況下,絕不建議當事人採取法律手段。總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應當視當事人的利益為先。

  第三、盡職處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慶幸自己能夠接觸到各種不同型別的案件,不論案件是哪一種型別,也不論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視同仁,盡職處理每一個案件。這不僅可以使我儘快熟悉各種型別的案件的辦理流程,也使我積累了一定的潛在客戶。給當事人留下認真負責的印象,我想在當事人今後選聘律師時會為我加上不少的籌碼。

  美國著名的上訴審辯護律師德肖微茨在他的小書《致年輕人的一封信》中談到了一個話題,即“好律師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觀念裡,“好律師”與“好人”是多少是有些矛盾的詞彙。我也曾經參與過為強姦犯罪、殺人犯罪和搶劫犯罪的當事人辯護,對此也有了一定的感受。其實,律師作為辯護人,法律授予的職責就是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提出被告人最輕、無罪的辯護意見。從這個角度來看,在實踐中,律師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法庭上發表一些在常人無法接受的觀點,其實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師”,也做“好人”,並非價值選擇問題,也非是否忠於當事人利益問題,而是個人從業道路的選擇問題。

  五、做“大律師”

  大律師,算是我給自己的未來的職業規劃。

  一年來,自己參與了大量的訴訟和非訴訟業務,這幫助我擴大了視野,增長了見識,讓我對律師這一職業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認識,也讓我更加堅定的把律師作為自己一生的事業來經營。雖然通往“大律師”的道路充滿艱辛,要面對無數的波折,克服許多難以克服的困難,但是我堅信,“志存高遠、腳踏實地”,我必能開拓屬於自己的“大律師”的天空。

  範文二:

  一全年主要工作概況。

  充分發揮法律顧問職能,全面參與各項應訴、申訴、執行異議及和解等司法活動,截止至11月底,共承辦xx區和區屬企業的各類案件為17件其中訴訟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執行和解及異議4件,民事申訴案件2件,涉案金額高達32,320萬餘元,通過應訴、提出執行異議及和解等方式,共計挽回潛在的經濟損失達5670萬餘元。

  另出具非訴法律意見書16份。辦理法院的協助執行事務12件。開展法制教育課3場,專題講座2場次,接受普法的職工達200多人次,發放宣傳材料30多份,解答群眾法律諮詢680多人次,接訪當事人的訴求達132批220人次,辦理網上投訴回覆12件16人次。

  二、主要經驗及做法。

  1、充分發揮法律專業優勢,積極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來,本人積極投身於普法工作,根據“五五”普法工作目標和要求,緊緊圍繞xx管理區應債維穩工作大局,積極應對應債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說理釋法,耐心解釋,努力營造良好法制環境,提高機關和區屬企業職工的法律素質,並結合工作實際,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採用下企業調研、開展普法課和專題法律講座等多種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實際效果,為促進xx管理區機關和區屬兩個文明建設和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貢獻。

  一是針對xx管理區屬企業多的特點,重點宣傳勞動法。本人多次深入到xx公司、xx房產、副食品公司、xx公司等企業,與職工交心,著力宣講勞動法和勞動仲裁法方面的法律知識,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是宣講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知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針對區屬企業型別多、安全生產任務重的情況,每半年和節假期前都下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和督促,三年來,所有企業沒有發生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三是開展公務員依法行政教育,樹立依法、高效、廉潔、責任公務員意識,為單位“爭先創優”提供法律服務。

  四是開展保密法的宣傳教育,加強保密意識。xx管理區歷史遺留問題較多,特別是一些工作祕密要求高,保密工作難度大。通過開展保密知識競賽、簽訂保密責任狀等形式進行保密法知識的宣傳。

  五是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的綜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務,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2、妥善處理信訪投訴,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今年,正逢亞運在廣州舉辦,航展在珠海舉行,“兩會”是向世界展示珠海的良機,也是挑戰,實現兩個確保的敏感時期,維穩工作顯得更為重要和突出。為認真落實區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同區信訪、司法部門的聯絡工作,建立互動、互通的信訪聯動機制,針對出現的個別影響較大、難以處理的信訪案件,及時請求有關部門給予配合。本人還對歷年來的重點上訪案件進行排查,並向領導提出建議,確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責任明確。同時著重參與了對重點上訪人物的穩控工作,為珠海航展積極的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努力。

  3、充分運用專業知識,切實維護我方權益。

  積極倡導“能動司法”,正確處理司法主動性與被動性的關係,在具體工作中充分發揮主觀能動作用,積極運用參謀職能,既主動有為,又依法慎為,以增強應對金融危機的能力,有效擔負起“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重大司法使命。一是發揮優勢,當好參謀。本人及時深入到相對困難的企業中去,為其積極解困,充分發揮自身精通法律法規、熟悉訴訟程式的優勢,積極參與企業發展情況分析,梳理法律問題,提供意見建議,幫助完善解困方案和措施;二是依託職能,建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