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的公式

  根據重置成本法的特點,最適用的範圍是沒有收益、市場上又很難找到交易參照物的評估物件。那麼你對重置成本法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重置成本法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重置成本法的簡介

  重置成本法,就是在現實條件下重新購置或建造一個全新狀態的評估物件,所需的全部成本減去評估物件的實體性陳舊貶值、功能性陳舊貶值和經濟性陳舊貶值後的差額,以其作為評估物件現實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的公式

  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公式為:

  評估價值=重置成本-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

  評估價值=重置全價×成新率

  裝置實體性貶值與重置成本之比稱為實體性貶值率,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與重置成本之比稱為功能性貶值率與經濟性貶值率。實體性貶值率、功能性貶值率與經濟性貶值率之和稱為總貶值率或綜合貶值率。因此有

  評估價值=重置成本×1-綜合貶值率  1-2

  評估中,通常將1-綜合貶值率稱為成新率。所以,上述公式可寫成

  評估價值=重置成本×成新率1-3

  ①實體性貶值。裝置的實體性貶值是指資產在存放或使用過程中,由於使用磨損和自然力的作用,造成實體損耗而引起的貶值。實體性貶值的估算,一般由具有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對裝置的主要部位進行技術鑑定並綜合分析其使用、維護、修理、改造等情況,並考慮物質壽命等因素,將評估物件與全新狀態相比較,考慮由於使用磨損和自然損耗時裝置的功能、使用效率的影響程度,判斷裝置的成新率,從而估算實體性貶值。計算公式

  裝置實體性貶值=重置成本×1-成新率 1-4

  或

  式中 殘值―指被評估資產在清理報廢時收回的現金淨額;

  預計使用年限―綜合考慮經濟和物質壽命,即裝置的有效使用的壽命。

  ②功能性貶值。由於無形損耗而引起價值的損失稱為功能性貶值。估算功能性貶值時,主要根據裝置的效用、生產能力和工耗、物耗、能耗水平等功能方面的差異造成的成本增加和效益降低,相應確定功能性貶值額。同時,還要重視技術進步因素,注意替代裝置、替代技術、替代產品的影響,以及行業技術裝備水平現狀和資產更新換代速度。

  通常功能性貶值的估算步驟。

  i.被評估裝置的年運營成本與功能相同、但效能更好的新裝置的年運營成本比較。

  ii.計算兩者裝置的運營成本差異,確定淨超額運營成本。淨超額運營成本是超額運營成本扣除所得稅以後的餘額。

  iii.估計被評估裝置的剩餘壽命。

  iv.以適當的折現率將評估裝置在剩餘壽命內每年的超額運營成本折現,這些折現值之和就是被評估裝置功能性損耗貶值。其計算公式為

  被評估裝置功能性貶值=Σ被評估裝置年淨超額運營成本×折現係數

  ③經濟性貶值。由於外部環境變化造成的裝置貶值稱為經濟性貶值。計算經濟性貶值時,主要是根據由於產品銷售困難而開工不足或停止生產,形成資產的閒置,價值得不到實現等因素,確定其貶值額。評估人員根據具體情況加以分析確定。還有其他一些因素如:競爭增加、通貨膨脹、原材料供應變化、利率提高和國家經濟政策的影響等等。當裝置使用基本正常時一般不計算經濟性貶值。

  根據式1-3,這裡主要討論如何確定重置成本及成新率。

  重置成本法的應用條件

  應用重置成本法,一般要有四個前提條件:

  一購買者對擬行交易的評估物件,不改變原來用途。

  二評估物件的實體特徵、內部結構及其功能效用必須與假設重置的全新資產具有可比性。

  三評估物件必須是可以再生的,可以複製的,不能再生、複製的評估物件不能採用重置成本法。

  四評估物件必須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具有陳舊貶值性的資產,否則就不能運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

  重置成本法的適用範圍

  一可複製、可再生、可重新建造和購買的,具有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特性的單項資產。例如:房屋建築物、各種機器裝置,以及具有陳舊貶值性的技術專利、版權等無形資產。

  二可重建、可購置的整體資產。例如:賓館、劇院、企業、車間等。但是,與整體資產相關的土地不能採用重置成本法評估。

  根據重置成本法的特點,最適用的範圍是沒有收益、市場上又很難找到交易參照物的評估物件。例如:學校、醫院、教堂、公路、橋樑、涵洞等。這類資產既無法運用收益現值法,又不能運用現行市價法進行評估,唯有應用重置成本法才是可行的。

重置成本法的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