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成才成功的演講稿

  演講稿具有宣傳、鼓 動、教育和欣賞等作用,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一:

  人之初,矇昧無知,天法無天。始後人隨年長而長知,人到成年後,基本上習得了風俗習慣,懂得了人情世故,被社會化了,成熟了,成型了,能在社會中生活了。一個成年人的日用常行實在正是法律的核心內容,由於習慣是法律之母。國法莫大乎人情。

  人們要理解法律首先要成年,要長大成人,要經歷一些事情,見過一些世面,積累一些經驗,對人生有全面而真切的體會和領悟,才能理解法律的真諦。由於法律是經驗之談,是人生法則。

  人是社會動物,是在社會生活中逐漸成為人的。人成年以後,就基本上習得傳承了歷史傳統、民族精神和文化基因,而法律不過是歷史傳統、民族精神和文化基因的具體化、規則化和體系化,所以成年人的學問與法律是一脈相承的。

  至於怎樣才算成年,不可能有劃一的標準。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一般說來,人越老越成年。由於人越老,越是歷事無數,越是見多識廣,越有經驗,也越理解法,也許可以在這個意義上理解孔子所說的:“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法律如同一個飽經風霜、見多識廣、老成持重的聰明老人的家常話語和諄諄教誨。

  這實在也指明瞭學習法律的正道。學習法律應向生活學習,向經驗學習,爾要學法律,功夫在法外,應在社會實踐中學習。在法學院校學習的法律實在也是從社會實踐中積累總結出來的,生活是根基,法律是花朵,根基深厚,才能碩果累累,有了豐富的生活閱歷,就更能理解法律的究竟。所以,首先要做成人,然後才能理解法。

  法律是生活的百科全書,它要告訴人們為人處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為此,法律必須生活化、世俗化。那種沒有生活根基,不關切人生,不食人間煙火的法,不是人法而是神法。法典不是《聖經》,不要用聖人的標準往要求成年的人們。法律只規定人們能做到的,不要勉為其難,闊別人們生活的法律必然會為人們所離棄。

  法律是廣大民眾的日用品,而不是某些人物的專利品,法律是天下公器,而不是個人私物,法律應是行話術語最少甚至沒有行話術語,只要能識文斷字、有一般理解力的人就能理解和踐行。法律要是成年人不能理解,就沒有了人氣,沒有了根基,就會成為僵死的教條。法律要平視人、重視人而不要拔高人、美化人,要把大眾看作是普通的平凡的人們。

  二:

  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晚上好!今天,我要演講的題目是勵志成功,成才。

  或許我們曾經失敗過,甚至想要放棄!

  或許我們一天一天的長大,我們一天一天地遺忘著我們的夢想。

  進入大學後我們一天一天的開始墮落了,我們開始逃課,開始沉迷於網路遊戲,開始吸菸喝酒!

  但是,想一想,我來到這個世界的目的是什麼?為什麼我站在這裡,而我將來應該做一個什麼樣的人?或許我們是膽小鬼,對於一切我可以視而不見,終日活在自己的設的套子裡面;或許我們又是十足的書呆子,可以做到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或許我們可以對父母的關心視為必須,對前途的期許視為渺茫,或許……

  今天我們在這裡讀書,不是一個人在這裡讀書,我們身上肩負著多少人的愛與關懷!

  所以我們要勵志成功成才,來回報社會,回報愛我們的人。從而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成功,是我們從識字開始就嚮往的象牙塔;成才,是當今社會對我們當代大學生的厚厚期許成長勵志演講稿——勵志成功,成才。如何成功,乃至成才。我相信在座的潛意識裡有個明確的定義。

  每一條河流都有自己的不同的曲線,但是,每一條河流都有自己的夢想,那就是奔向大海。我們的生命,有的時候會是泥沙,你可能慢慢地就會向泥沙一樣沉澱下去了,一旦你沉澱下去了,也許你就不會為前進而努力了。但是,你卻永遠見不到陽光了。所以,我們的現在生命不管是怎樣的,一定要有水的意志,信念——像水一樣不斷地積蓄自己的力量,不斷地衝破障礙,當你發現時機不到的時候,把自己的厚度給積累起來。當有一天時機會來臨的時候,你就能夠奔騰入大海,成就自己的生命!

  我始終相信,所有成功的人都具備一種精神,那就是雜草精神。他們成功以前跟大部分人一樣,有著如雜草般的身份和地位。但他們卻能把雜草的韌性發揮到極致。能積極樂觀地面對生活,有著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頑強生命力。

  俞敏洪說過他要像樹一樣活著,但是他身上如果沒有雜草精神,又哪來新東方這顆參天大樹呢?而他也可能只是一個平庸的人而已!

  從唯心主義來講的角度來講,態度決定一切。只要你勵志成功成才,哪怕你只是一顆雜草,那麼你也能用你散發出的雜草精神去震撼人們的心靈!

  那麼從此刻起,讓我們以勵志此生唯一自傳,如同詩一般,無論未來多遠,讀來一字一句一篇都燦爛。那便是成功,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