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會考重點知識複習大綱
第一課 我國的國家制度上
一、國體
1、國家:國家是……的產物,國傢俱有……屬性根本屬性。
2、國體:含義、我國的國體人民民主專政
1.在我國剝削階級已經消滅,階級矛盾不是社會主要矛盾;
2.階級鬥爭仍然存在:A、同破壞……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的鬥爭;B、同國際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的鬥爭。
3、民主與專政:
1. 含義:P9-10
2. 關係:
關係 民主 專政
區別 適用範圍不同 只適用於統治階級和人民內部 適用於被統治階級和敵對力量
實施方式不同 以政治權利平等實現,以少數服從多數為基本特徵 以國家力量的強制為實施特徵
功能不同 是為了實現統治階級和人民的意志和要求,更加有效地管理國家。 是為了鞏固特定的國家政權,以保證社會政治秩序的穩定。
聯絡 相輔相成互為前提民主是專政的社會政治基礎,專政是民主的政治保障。
4、國家職能
1. 國家職能與國家性質的關係P10
2. 我國的國家職能
對 內職 能 1.依法打擊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2.組織領導社會主義經濟建設。3.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4.組織和領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5.搞好社會的公共事務。
對 外職 能 1.防禦外敵的侵略和顛覆,捍衛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2.發展國際間的交流和合作,創造有利於我國發展的國際空間。3.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經濟發展,積極發揮我國在國際社會中的作用。
二、政體
1、含義
2、政體的基本型別及其比較
政體基本型別 內 容 君主立憲 民主共和制
議會制君主制 議會制 總統制
國家元首產生方式及職權不同 世襲、象徵性、無實權 選舉、虛位、無實權 選舉、有實權 國家權力中心不同 議會 總統
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關係不同 監督與被監督議會產生政府 相互對立、相互鬥爭
議會產生方式及職能 選舉/立法、組織、監督權,財產決定權。 選舉/立法、監督權。
典型國家 英、泰、比、西、瑞典、挪威等。 意、德、芬、奧地利、印度、新加坡。 美國、墨、巴西、阿根廷、埃及、印尼。
3、議會制共和制與總統制共和制的比較:
1不同點:第一,元首產生辦法不同。在議會制共和制下,國家元首由議會選舉產生;在總統制共和制下,總統由選民選舉產生。第二,元首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上表。第三,元首、議會、政府內閣三者之間的關係不同。在議會制共和制下,政府內閣由佔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來組織,政府及其閣員對議會負責,當議會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時,政府就得辭職或呈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新選舉。如果新議會仍然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須總辭職。在總統制共和制下,政府由當選的總統組織,政府及其閣員對總統負責,不對議會負責。總統不向議會負責,也不能解散議會,議會也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總統辭職,只能在總統或政府成員有違法行為時提出彈劾。
2共同點:第一,兩者都是資本主義民主共和制。第二,兩者的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元首,都是由選舉產生並有一定任期。
4、議會制與議會不能等同
議會制就是由成年公民定期選舉,產生一定數額的代表議員,組成議會以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制度。它是一種政治制度,是資本主義民主制度的核心和基礎;而議會是資本主義國家的立法機關和代議機關。
5、議會制民主共和制與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的異同
1不同點:A、議會制民主共和制是以議會作為國家政治活動的中心,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元首由議會選舉產生並對議會負責的一種政權組織形式。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則是以世襲的君主為國家元首,其權力由憲法規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權組織形式。B、產生的條件不同。前者是資產階級革命比較徹底的結果,而後者是資產階級與封建勢力相互妥協的結果。C、前者不設君主,國家元首由選舉產生,有一定的任期。後者設有君主,並且是世襲的,沒有任期。
3.相同點:A、都是資本主義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政體。B、都是建立在生產資料私有制基礎之上的,都是為資產階級服務的。C、都設有議會,議會在國家中處於主導地位,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擁有立法權、行政監督權等,政府內閣由它產生,並對它負責。D、一般都實行三權分立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權力分別由議會、政府、法院三個不同的機關來行使。E、都是由資本主義國家的性質決定的,並反映這一性質,是資產階級專政的工具。
6.我國的政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⑴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不能混淆;
⑵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不能簡單等同;
⑶全國人大職權與全國人大會職權要區別有沒有最高二字
⑷代表的產生方式有兩種:縣不含縣以上由下級人代會選舉,縣以下由選民直接選舉。
⑸代表任期有兩種:縣含縣以上五年,鄉三年[注意4和5在範圍上有何不同]
⑹人民代表是國家權力的直接行使者人民並不直接行使國家權力P27——注意和下面這句話比較:
我國人民直接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制度和自治組織是我國的信訪制度、職代會、居委會、村委會P54
⑺人民代表的權利和義務P27
⑻人代會制度直接體現我國國體,直接體現人民當家作主人民當家作主是人民民主專政國家制度的核心內容和根本準則
三、國家結構形式
1、含義;2、分類:單一制和複合制;2、我國的國家結構形式
四、特別行政區與民族自治區的不同點與相同點
比 較 特別行政區 民族自治區
不同點 設立的地區不同 在港、澳、臺地區 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
自治程度不同 享有高度自治權P35 有一定的自治權
社會制度不同 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 堅持社會主義制度
解決的問題不同 為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實現祖國和平統一而設立。 為了解決民族問題,實現少數民族群眾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區事務的願望而設立。
作用不同 對於保持香港、澳門、臺灣的繁榮與穩定,實現祖國的和平統一加快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有利於把國家的集中統一和民族的自治平等結合起來,把國家的繁榮富強和民族的繁榮發展結合起來,把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同少數民族地區的具體特點結合起來,對各民族的團結和少數民族的進步具有重要的作用共同點 二者都享有自治權,而不是主權,都是中央政府管轄實現的地方行政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