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國心得體會的範文
備受矚目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議題確定為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這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的範文,歡迎閱讀。
一:
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必須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必須使人民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使法律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決定》
法律作為一種特別的社會行為規範,對全社會每一個個體或者機構都具有約束作用。依法治國就是無論是機構還是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執行,確保社會生活的有序、安全、和諧和文明。而知法是依法治國的前提,正如下棋一樣,不知道規則、不按規則行棋是下不好棋的。所以,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每一個機構或者個人都必須熟悉法律規則。
我們經常說的一句老話叫做“不知者無罪”,這句話在日常生活當中或許適用,但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為卻不能以“不知法”為由免責。最典型的一個例子是劉漢涉黑集團案。庭審時,劉漢辯護人認為,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特別是要滿足犯罪主觀要件,才能為其定罪。對於組織成員來說,缺乏“明知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而加入”這個構成要件,就達不到構成犯罪的標準。但是公訴人推翻了這一辯護。在我們的社會生活當中,因為不知法而犯法的例子還有很多,其中既有機構也有個人,說明我國在法律宣傳上還不夠充分、到位,普法教育不夠深入,公民學習法律的觀念也不夠強烈。筆者認為,應該藉助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春風,進一步強化法律宣傳,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在全國範圍內掀起學法的熱潮。
首先,要創新法律宣傳方式。除了採取傳統的宣傳方式如發放資料、面授教育、諮詢服務等方式外,還要創新方式,採取文藝演出、法律知識競賽、模擬互動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全方位、多視角宣傳法律知識,提高宣傳效果。
其次,要增強法律宣傳的實用性。除了加大法律知識的宣傳力度外,還應注重針對訴訟程式的宣傳,讓群眾既懂法,又知道怎麼用法,讓群眾明白法律是他們維護自身權益最有力的武器,增強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矛盾糾紛的意識,摒棄遇事上訪的錯誤認識,變“信訪”為“信法”。
第三,要加大執法人員的法律培訓力度。執法人員是執行法律的主體,執法人員的水平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響我國依法治國的程序,因此,要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常態化,促使執法隊伍不斷進行知識更新,完善知識結構,提高執法質量,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
備受矚目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議題確定為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
今日之中國,已經進入全新的航域,身後是法律體系的基本完備,腳下是發展的新階段,周邊是上下打量的目光。社會精神層面,法治日漸成為共同的核心價值;人民物質層面,法治為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保駕護航乃是熱切期盼。從發展階段和實際看,這一期盼已經成為一個痛點與焦點。
這兩年,中央對老虎蒼蠅一起打,讓一批大貪小蛀們落馬,人民群眾拍手稱快。為什麼?原因就在於,這些蛀蟲們在吞噬人民的血汗財富。在那些有利益的地方,權力都在染指;有資源的地方,權力都在伸手。一些人因此而大貪大吞,肆無忌憚。因此,打掉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把權力關進法治的籠子裡,才會確保人民的果實落到人民的手裡。
也必須看到,人民要能享受到改革發展成果,路障不少。一個關鍵方面就是體制機制障礙。這些障礙,並不僅是因為滋生腐敗,更可能是因其制約而導致社會失去活力,導致發展成果被沙漏。因此,改革是必須推進的主旨。明確提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讓百姓看到了法治的力量和前景,更讓人們期待四中全會在改革方面烹飪的法治大餐。
社會生活中,公平正義如陽光、空氣,受益而不覺,失之則難存。從總體情況看,改革開放36年來,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的進步有目共睹。但是,還有一些地方的百姓遭受不法分子的欺凌,還有一些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而對群眾利益造成侵害。有的案件存在徇私枉法現象,人民群眾還難以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有的執法不嚴、選擇性執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這些都使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逐漸蠶食著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和法治的信心。對此,我們又豈能讓人民失望?又怎能不迴應人民群眾的強烈期待,不給人民的信心注入法治的能量?
法治的最終呈現,應當是一種良好的狀態。當出現違法現象時,依法治之成為共識和行動。當人們解決問題辦事情時,法治成為共同價值和信念。誠然,我們知道這樣的狀態還很難一蹴而就,但是我們必須把法治匯入良性迴圈,使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會在這個軌道上不斷向上攀升。四中全會就是這樣一個重大的匯入機制,它將使我們的法治更有質量,使我們的法治更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