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國債管理制度論文
加拿大國債所以採取多種形式,目的是為了適合投資者的各種需要,以便加拿大國債是聯邦政府作為債務人,為了增加財政收入或彌補財政赤字而向公眾發行的債券,是一種以國家信用原則為基礎的舉債行為,表明發行主體***財政部***與承購者***機構與個人***的債權債務關係。加拿大財政決定權在國會,年度財政預算由行政管理和預算局提出,經國會審查通過後,授權財政部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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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國債管理制度
加拿大國債種類類似於美國,種類很多,名目繁多,大約近80多種。絕大 部分
可以上市交易,從證券市場量看,政府債券交易佔國內市場交易總量的69%,形成了以國債為主體的發行,流通轉讓市場。加拿大金融業十分發達,且國際化程度較高,國內市場投資極為廣泛,國內債券與不同國別的政府債券錯綜複雜,難以區別內債與外債,但就銷售物件劃分,可分為“公開發行”和“特別發行”兩大類。公開發行的債券,可以出售給任何私人投資者以及各金融機構投資人。“特別發行”的債券,則只出售給政府機構,信託和抵押公司,信貸聯盟及大眾倉庫等。以便聯邦政府運用其資金,彌補財政開支。
***一***國債種類的劃分
加拿大國債種類繁多,既在國內市場發行,又在外國市場發行,即使是在境內發行,投資者也很難劃分境內與***,根據加拿大經濟結構狀況,一般認為有以下幾種劃分標準
1、按發行主體劃分。可分為聯邦政府國債,地方政府公共債券和政府機構債券。聯邦政府國債是財政部發行的以國家財政收入為擔保的債券,稱為國家債券;地方政府公共債券是由地方財政部門為了籌集本地區的建設資本而發行的債券,又稱為市政債券;政府機構債券是由政府所屬機構或公共團體發行,由政府提供擔保的債券,以上三種類型的債券在加拿大統稱為政府債券。
2、按償還期限劃分,可分為短期、中期和長期政府債券。加拿大把期限1年以內的債券稱為短期;期限1-10年的債券稱為中期;期限10年以上的債券稱為長期、短期政府債券是政府部門為調整當年國庫收入季節性波動而發行的,主要以每週91天國庫券拍買籌集資金,以彌補財政暫時性資金不足;而中、長期政府債券是為了解決較長期的財政收支不平衡而發行的,主要有定期發行的財政庫券和儲蓄債券兩種。
3、按可否上市劃分,又可分為上市債券,不上市債券和可轉換債券三種。其中可上市債券佔絕大多數。在加拿大證券交易市場上流通的政府債券主要有短期國庫券,庫券和市政債券,一般說來,發行期限長,利率檔次高,期限短,利率水平低。上述可上市的債券,經政府推銷出去以後,隨時可由持有人在公開市場上自由買賣,價格也隨市場利率變動,成為資本市場中投資人投機、牟取暴利的工具。不上市的債券主要有兩種,即儲蓄債券和外幣債券。這兩種債券雖不能上市流通轉讓,只是 如果持券人急需要兌換現金,也可以按政府的規定,扣掉一部分利息而領取現款。還有一種屬可轉換的債券,原則上不能自由買賣,但它可以兌換成其他可上市的債券,從而進入市場買賣,所以它又類似於可上市的債券。
4、按發行地域劃分,可分為內債與外債。加拿大在國內發行的本國貨幣為內債,在***市場上發行的政府債券為外債,在外債部額中又劃分為外國貨幣公債,加元公債和“歐洲貨幣單位”債券。由於加拿大國內居民多數為歐洲移民,加之外國在加設立企業和投資佔比較大,故此加拿大國債認購十分廣泛,債券逐步趨向國際化,嚴格區別內債與外債相當困難。以1990年的統計,國債未償還部分總額達3514億加元,其中外債達2300-2400億加元之間,這中間相隔1000億元,是內債還是外債無法估計。
加拿大國債所以採取多種形式,目的是為了適合投資者的各種需要,以便加拿大國債是聯邦政府作為債務人,為了增加財政收入或彌補財政赤字而向公眾發行的債券,是一種以國家信用原則為基礎的舉債行為,表明發行主體***財政部***與承購者***機構與個人***的債權債務關係。加拿大財政決定權在國會,年度財政預算由行政管理和預算局提出,經國會審查通過後,授權財政部組織實施。法律規定:財政出現赤字是財政政策上的問題,與銀行無關,必須用發行債來彌補,不能向銀行透支。由此可見,發行國債是法律允許的。加拿大財政,銀行相互獨立,但在制定國債政策,組織政府債券的發行過程中又相互配合,加拿大中央銀行積極為聯邦財政服務,負責籌劃政府債券的發行規模,辦理政府債券的發售和還本事宜,以促進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互助協調,進而實現經濟的良性迴圈。
***一***國債發行的具體方式
加拿大發行國債歷史較長,發行方式經過多次改革,已由傳統的銀團包銷方式演變為以拍賣方式發行為主。新的發行方式更加市場化,其價格和收益率是購銷雙方根據市場情況在拍賣過程中決定的,很受投資者的歡迎,使國債的發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持了極為優勢的地位,成為證券發行市場的主要組成部分,並通過流通轉讓帶動了金融市場的發展。
1、國債拍賣發行。加拿大每週發行國債,主要採取拍賣方式發行,全部拍賣按三個規範化程式進行。具體活動過程是
***1***分析市場狀況,提出拍賣意向。政府制定發行意向受經濟發展狀況和市場繁榮程度制約,要使制定的發行意向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必須對市場狀況,包括財政需求,社會資金供求變化以及市場利率水平等進行分析和預測。為此,加拿大財政和銀行都設有專門的經濟研究部,對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以及有關通貨膨脹,政府債券問題進行調查和研究,每週財政部長和銀行行長都要碰頭一次,互通情況,共同商議對策性意見。在此基礎上,提出拍賣發行報價意向,報價的具體內容包括國債的種類、新發行的數額、拍賣時間和發行期,並在政府的公開刊物上釋出訊息,以示公眾。
***2***機構投資者應標及應標申請的送達。應標人在新聞公報釋出後,將政府提出的發行條件與市場狀況作出比較,根據借款期限和市場利率變化,分析政府債券的優惠程度和獲利的風險損失及可以接受的條件,決定應標某種債券的數額和價格,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聯邦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提供應標申請。聯邦銀行證券部在彙總各地非競爭應標和不同收益率競爭應標總額向財政部報告的同時,還要向財政部提供外國和國際金融機構認購的到期國債,系統公開市場帳戶認購的情況以及外國和國際金融機構認購新發行國債券的情況等,以便財政部準備拍賣日活動的進行。
***3***公佈拍賣結果,辦理清算交割。財政部在接受全部應標送達資料以後,即可進行正式拍賣。全部非競爭應標按平
均收益率接受,平均收益率為應標競爭收益的加權平均數確定。競爭性拍賣首先滿足最低應標收益率,然後依次滿足較高收益率的應標者,直到全部拍賣數額完成為止。公開拍賣活動結束後,財政部即在政府報紙上公佈本次拍賣結果,並通知每個應標人已經認可的數量,聯邦中央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憑財政部的通知辦理款項的劃撥和債券移交事項。
加拿大拍賣發行整個活動在一週內完成,具有較短的時間內,籌集鉅額資金的特點。其所以能夠採取拍賣發行,主要是金融市場高度發達,存在一個龐大的初級交易商網路。初級交易商作為主要競買人,在拍賣國債時積極參加國債競買活動,然後再次競買數額轉賣給其他投資人,並在結算日當天或以後在二級市場上進行交易。加拿大政府對銀行認風國債沒有限制,政府發行國債,中央銀行往往大量認購,並在公開市場上進行買賣政府債券活動,藉以調節市場利率和社會資金供求關係,從而達到實現金融巨集觀控制目標。
2、承銷發行方式。加拿大中、長期國債仍保留著傳統的銀團承購包銷發行方式,其規範化程式為:國債發行主體***財政部***提出債券發行數量、期限、利率,供參加認購國債的證券商進行投資。投資者根據市場需求狀況和對未來市場利率變動的趨勢預測,提出可以接受的價格。經過雙方協商,籌資者和投資者都能找到滿意的發行條件,其投標價格可能低於債券面值,也可能高於債券面值,稱為折價和落價發行。在此基礎上籤訂承銷合約,並按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加拿大財政庫券,市政債券多采取承銷法,具體方式分為全額承銷和餘額承銷,不論採取哪種方式,到期必須按規定劃款。實行這種方式,發行主體要支付一定數額的發行費用,但在短期內可以籌措大額的長期資金。包銷證券商雖然可以賺取手續費和承購與包銷之間的差價,但也要承擔市場利率變化帶來的風險性損失。
3、直接發行方式。加拿大不可轉讓債券,如儲蓄債券,投資性公債和對外發行債券採用直接發行方式。這種方式不需藉助證券發行的中介機構代為推銷,而是直接向特定的投資者銷售國債券。一般採取個別與發行者關係密切的機構投資者為發行物件,不公開對其他投資者出售,也不進入市場流通。如儲蓄債券通過官方發行機構以及一些金融機構的櫃檯直接銷售,每年從11月1日到6日發行一次,規定數量,售完為止。目前加拿大銷售機構十分廣泛,購買者極為方便。在這些機構有儲蓄帳戶的,還可以通過通訊的方式購買債券。儲蓄債券分為實物券和無實物券兩種。無實物券購買者可在免費提供的帳戶服務系統中保有儲蓄債券帳戶。實物券為記名債券,購買者丟失或損毀債券,可以重新補發,不損失利息收入,儲蓄債券可以隨時兌付。又如投資性債券,主要是吸引公共機構見效,發行的物件由政府管理的各種信託基金組織認購,任務直接分配,到期償還本息。
***二***國債發行條件的選擇
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籌資成果是國債發行的最終目的。鑑於國債發行涉及諸多問題,因此國債發行條件的選擇尤為重要。研究加拿大國債發行的全過程,其條件的選擇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發行數額的確定。國債發行數額一般說來是發行者根據對資金的需求情況而提出的。加拿大國債發行數額主要由三個方面的需要組成:一是財政預算收支平衡的情況對資金的需要量;二是償還到期國債本息與財政的支付差額;三是經濟發展速度對國家資金投入的需求量。但國債的需求量又受市場可以提供的資金和財政承受能力的制約。因此,加拿大確定發行數量要分析發行時的市場資金供求,市場利率水平以及財政負債的承受能力等,既保證確定的債券數量能如期發行,又不要因為過高的國債價格影響市場利率的波動,加重國家和企業的負擔。
2、國債利率的確定。利率水平是籌資者與投資者共同關心的問題,從籌資者來講,降低利率可以減少籌資成本;從投資者來講,提高利率可以增加投資收益率。如何統一兩者之間的利益關係,加拿大國債利率的選擇主要依據三個方面的因素決定
***1***金融市場的利率水準。原則上國債票面利率按金融市場的利率決定,利率定得過低,在市場上難以發行,如果訂得過高,則增加國家負擔,而且還可引起市場利率的上升。
***2***與其他債券利率比較。國債是國家發行的,以國家財政收入擔保,具有安全、無風險的特點,加拿大決定國債利率一般是高於同期儲蓄低於公司債券。
***3***社會資金提供的程度。加拿大金融體系發達,國際投資廣泛,市場資金充裕,國債利率水平一般較低,而變動的因素主要取決於國家資金需求量的變化。
3、國債價格的確定。加拿大國債發行通常先決定年限和票面利率,然後根據發行時的市場利率水平進行微調,最後決定實際的發行價格。由此導致國債發行多采取折價發行和落價發行。
在債券的名義利率高於實際利率的情況下,潛在投資者樂於購買,因為這時的發行者必然會以高於債券面值的價格出售,發行價格超過債券面值的部分可衝抵按高於實際利率支付利息的部分損失。在債券的名義利率低利實際利率的情況下,潛在的投資者必不願認購,這時的債券發行者只能以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出售,發行價格低於債券面值的部分補償投資者可能遭受的損失。加拿大發行價格按照兩種方法定價,目的在於平衡票面利率與債券認購者收購率之間的差距。但採取浮動利率的債券均不使用上述發行方法,而是按票面價格發行,稱其為平價發行。
***三***發達的國債發行市場
從聯邦政府機構內部到居民個人,從國內證券市場到國際市場,籌措債券款項的來源和渠道十分廣泛,目前銷售物件主要有以下三類
1、加拿大聯邦政府機構和信託基金帳戶歷來是國債的重要銷售物件。利用政府支出過程中暫時形成的存留資金購買短期國債,政府管理的信託基金組織,擁有大量預算內專項基金,多年來均有結餘,因而需要在聯邦政府債券上進行投資。上述兩種物件構成了短期國庫券和投資性債券的來源。
2、聯邦中央銀行既代理財政部發行國債和支付利息,又直接承購國債,並運用手中持有的國債經營在公開市場上進行買賣活動。一般來說,中央銀行直接購買國債具有通貨膨脹性質,但加拿大中央銀行購買國債不是以盈利為目的,而是通過公開市場的業務操作起到金金融調控的作用。當它在市場上收購國債時,意味著對市場的貨幣投放,相反若在市場上拋售國債時,則意味著貨幣的回籠。聯邦中央銀行利用國債買賣調節貨幣政策,手中必須持有大量的政府債券。因此,加拿大中央銀行也是國債券的的銷售物件。
3、私人投資者,包括商業銀行和非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歷來是國債的最大買主,它們持有的國債約佔政府債券的30%左右。商業銀行購買國債一方面是因為政府證券無風險,可以增加盈利;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國債向中央銀行取得貼現。一般說,在經濟發展時期,商業銀行持有國債下降,在經濟衰退時期,國債持有比例上升。非商業銀行來源包括個人、保險公司、信託和抵押公司、信貸聯盟、大眾倉庫、其他公司、州和地方政府,國外和國際投資者等均是國債的買主,形成多層次、多渠道的銷售網路,使國債易於銷售。
總之,加拿大龐大的金融市場,為國債的發行提供了極大方便,既為投資人的資本投資開闢了出路,又為借款人提供了籌資來源,並隨著經濟、金融國際化的迅速發展,籌資的渠道更為廣泛。可以說國債發行促進了資本市場的發展,而發達的資本市場又為國債的發行創造了良好的發行環境。
加拿大國債的流通轉讓:
加拿大國債發行的市場化,為國債順利進入二級市場創造了良好的經濟環境。政府在長期的發行過程中,認識到國債的生命力在於流通,只有流通領域的發展,才能促進發行市場的繁榮。因此,加拿大政府十分注意對流通市場的培育,一是在制定發行條件時,明確規定證券發行結束後,即可上市流通,適應投資者資本投入和資本退出的需要;二是政府加大不同品種證券的上市量,為流通市場的發展提供充足的融資工具;三是從調節經濟的職能出發,制定證券法規,強化對證券交易行為的管理。以便充分發揮流通市場的功能,推動經濟朝著持續、穩定、協調的方向發展。
***一***政府證券市場的形成和發展
受美國和英國經濟發展模工的影響,加拿大政府證券流通市場形成較早,國債流通轉讓形成的直接動因是加國債的市場性,國債的大量發行需要有市場,經濟執行中的資本多餘和資本短缺也需要有市場相互融通,因此,政府證券市場的形成是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在國債發行的過程中,加拿大早就具備了形成政府證券市場的三大要素。
其一是加拿大金融市場形成較早,市場上資金借貸活動十分活路,為政府證券的自由讓度提供了活動的天地;其二是加拿大發行國債的歷史較長,政府證券品種齊全,期限結構多樣,鉅額的國債存量為投資者選擇投資提供了充足的債券;其三是國債的發行中造就了一批專門從事經營國債業務的證券商。以上便是政府證券形成的客觀因素。
加拿大國債流通市場從形成到發展經歷了一個長期的發展階段。早期的交易市場出現於30年代,直到直次大戰後才得到迅速發展。50年代初期,市場的參入者只有註冊銀行和中央銀行,並且交易物件也只有政府發行的短期國庫券。1953年,在加拿大銀行的倡導下,各註冊銀行和大型證券投資機構開始通力合作,建立了一個現代化的證券市場。首先,政府大大增加了國庫券和短期債券的發行量。其次,加拿大銀行和少數幾個專門經營政府短期債券的證券投資商,以“回購協議”方式提供最終貸款,鼓勵持有大量國庫券和各種政府債券的機構擴大市場交易量。
同時各註冊銀行也於1954年開始為證券投資商提供貸款,鼓勵它們買賣政府證券。50年代末期,大多數非銀行金融機構紛紛加入,進一步擴大了證券市場的業務領域,並在證券市場上與註冊銀行展開激烈競爭。到70年代,隨著大批外國金融機構進入加拿大銀行業,它們在加拿大證券市場上發行短期金融債券,經營企業信貸,到80年代初也成為證券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從上述發展過程看,加拿大國債流通市場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逐步發展過程,形成了一個現代化的國債流通轉讓市場。
***二***政府證券的交易制度
加拿大政府證券流通市場,是指已發行的並被投資者認購,進行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市場。與美國相比,加拿大的二級市場是由交易所控制的,但證券交易所本身不買賣證券,只是為投資人買賣證券提供一個集中交易的場所。
加拿大證券交易所實行公司制,由銀行、證券公司、投資信託機構及各類公***民***營公司等投資入股建成,是一個以盈利為目的法人團體,其職責根據行政授權,負責交易所的自我管理和組織日常交易活動。從加拿大六個證券交易所的情況看,政府證券交易制度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證券交易所的空間設定。
加拿大證券交易均設立固定的交易所,其空間設定主要取決於上市證券的種類,數量和交易量。以加拿大最大的“多倫多證券交易所”為例,建有3萬平方英尺的交易廳,交易廳按債券、股票和交易方式分設9個交易站,每個交易站又分成若干交易臺。為方便交易,各證券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明確的規定。如加拿大“多倫多證券交易所”,股票和股票期權的交易時間為9:30至16:00,政府債券和國庫券期貨為9:00至15:15,35種股票指數期貨為9:15至16:15,300種股票指數期貨為9:30到16:15,35種股票指數期權為9:30至16:15,美元期貨為8:30至16:00,每天第一筆交易稱開盤,最後一筆交易為收盤。
2、交易程式。
***1***聯絡證券經紀人。由於投資人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因此投資者進行交易的第一步是尋找一個信用可靠並能提供有效服務的證券經紀人。經紀人的職責是以最有利的成交價格為客戶買賣證券,併為客戶提供有關服務。
***2***開立資金與證券帳戶。選擇好經紀人後,證券投資買賣人即向經紀人辦理名冊登記,並在經紀人處開立資金專戶和證券專戶。名冊登記分個人名冊登記和法人名冊登記:個人名冊登記應載明登記日期,姓名,證件號碼,通訊地址及***等,並留存印鑑。法人名冊登記應提供法人證明,並註明法人代表人及證券交易執行人的姓名,性別,留有法人代表授權證券交易執行人的書面授權書。
***3***委託及委託的執行。開立帳戶後,投資人通過電話,電報,傳真,信函或當面委託發出委託指令,通知委託買賣證券的名稱,交易的種類,買賣數量,出價方式及價格幅度等,證券商受理委託後,立即通知駐場交易員,在委託有效期限內,按客戶委託的要求,買入和賣出證券,並將委託執行的結果由證券商通知委託人。
***4***證券買賣的交割及過戶。證券交易結束後,即辦理買賣協議的交割。加拿大的交割時間規定在成交後五日內進行,即買入證券付出現金取得證券,賣出證券收入現金交出證券。證券交割後,對記名證券還應到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因為只有辦理完過戶手續,證券的新持有者才能取得享受股東,紅利,債券本息的權利,至此,整個交易活動全部結束。
3、交易方式。
加拿大證券交易方式多樣,主要有現貨交易。信用交易,期貨交易和期權交易四種,期貨合約與期權交易是70年代發展起來的新型交易方式。從國債交易情況看,主要是採取現貨交易和期貨合約兩種交易方式。
***1***現貨交易方式。現貨交易又稱現金現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即辦理交割手續的交易,從理論上說,現貨交易一手交錢,一手交券,錢貨兩清。但在實際中由於交易數額大等技術上的原因,具體交割往往有一個過程,各國的交割時間不盡相同,加拿大規定五日內交割完畢。
***2***期貨合約交易方式。加拿大國債期貨市場分為國庫券期貨,中、長期財政部債券期貨,地方市政債券期貨和政府機構債券期化。此種交易方式是協約雙方同意在約定的期限內,按商定的買賣條件***包括在價格,交割地點和交割方式***買入或賣出國債的一種流通轉讓方式。具有以下幾點特徵
合約的交易單位,交割日期,交割地點均在協議上明確規定。交易雙方須具體協商的是交易時的價格,並將商定的買賣價格列入合約的各項條款內,雙方不得違約。
交易雙方不直接接觸,而是各自跟專門的清算公司結算。清算公司是所有期貨買者的賣者和所有賣者的買者,因此交易雙方無須擔心對方毀約。
期貨方式的買者或賣者可在交割日之前採取對衝交易,只清算差額,而無須每筆單過進行交割,既省事又比較靈活,故此很受投資者歡迎。
期貨合約交易具有收益性和風險性,投資者憑藉自己對業務的自信和正確判斷,可以獲得較高的收益率,但也要承擔風險帶來的經濟損失,因此這種交易本身就存在投機性與風險。
***三***政府證券交易的管理
加拿大聯邦政府與省政府之間實行分權制,關於證券管理的立法分屬各省制訂。加拿大第一部“現代”法典是安大略省1966年的《證券法》,以後經過十年的共同努力,各省在很大程度上統一了證券方面的法典和慣例。鑑於交易中大量欺詐行為的湧現,人們對原定的《證券法》進行了系統的修改,從而產生了1978年的新法,並於1979年9月15日生效。
根據新的《證券法》規定,各省證券交易管理由行政機構,證券委員會負責一般性規定,財政部負責國債交易方面的規定,中央銀行負責初級交易商的資格審查,管理公開市場業務,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商協會根據政府授權進行證券交易活動的自律性管理,整個管理制度的判定與實施由上述四個方面進行,構成了加拿大完整的國債交易管理體系。
1、政府專門機構的一般性管理。
其管理程度,以安大略省證券委員會及其主任的權力和職責為例,主要有制定並調整有關金融市場活動的管理政策、制度和辦法;授理與審批證券商及證券交易所的註冊登記,履行對發行和上市證券的披露和持續披露的控制權;管理全省範圍內的證券發行和證券交易,維持正常的市場秩序,查處各種不法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實現其管理職能。
2、財政部與中央銀行的協同管理。
加拿大國債交易規則由財政部制定,但具體交易的操作由中央銀行進行。財政部既是發行者,又在市場上收購國債,同時參預流通市場的管理。中央銀行作為國債發行的組織者,本身也參預認購,並通過公開市場國債的交易實現貨幣政策,間接參預管理。所以形成財政與銀行的協同管理,是加拿大財政與中央銀行的地位和職能決定的,雖然財政與銀行相互獨立,但管理經濟、發展融資市場相互是一致的。
3、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協會的自律管理。
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商協會是公司性質,分別由各股東成員和經紀人組成,其自律管理根據政府授權,負責日常的交易活動的組織、管理和監督。從總體上看,加拿大證券交易市場管理比較嚴格,整個活動處在政府的控制之下,其管理與自我管理按法律的條款進行。
加拿大國債的還本付息:
國家發行的債券,到期是要償還的。加拿大國債償還作為一種制度,通常按照國際慣例進行,即按預先規定的償還條件,包括償還期限,利息率,計息方法和償還方式,辦理債務的清償。加拿大國債償還政策具有強制性和穩定性,使國債在長期的發行中保持了較高的信譽,為政府的籌資和投資者選擇投資渠道開闢了廣闊的市場,進而起到了穩定經濟的作用。
***一***國債償還政策
國債償還政策是國債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政策執行的好壞,不僅關係到國債的信譽,而且關係到今後的長期發行。正如此,加拿大采取強制性政策償還到期國債,即使在財政十分困難的條件下,也不採取違約推遲償還的作法。這一政策的連續性,使國債在投資者的心目中樹立了良好的信譽形象。既促進了國債的長期發行,又為投資者選擇無風險的債券投資擴寬了渠道。從加拿大多年的償還政策情況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根據經濟發展速度和財政的償債能力,確定發債的規模。
發行國債可以彌補財政赤字,增加國家對經濟的投入,進而達到控制通膨脹刺激經濟增長的目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國債發行越多越好。因為國債不同行稅收,到期是要歸還的,而且還要加付利息。過重的債務負擔也會使國家經濟陷入困境。加拿大國債發行規模由總統行政預算局提出,但要報經國會批准,預算一經通過,政府不得隨意突破,而且根據財政法規定,國家預算和政府發債上限都控制在一定的幅度內,每年的增減變化都要與經濟發展速度和財政的收入增長相適應,以避免過重的債務支出帶來財政償債壓力。
2、合理配置不同期限結構的債券,使國債平均償還年限保持相對的穩定。
加拿大國債償還期限的確定,服從於巨集觀經濟管理的目標。當經濟處在發展時期,總需求大於總供給時,多發行中長期債券,以配合國家財政、金融政策的實施,壓縮財政赤字,減少通貨膨脹壓力;當經濟處於蕭條,總需求不足時,則發行短期國債,增加資本的流動性,以配合財政實施擴張政策,促進社會投資滿足有效需求。但不論經濟情況如何,期限的確定都要注意合理配置,使國債的平均到期年限保持相對的穩定,避免債券集中到期出現的償債壓力。
3、建立償債基金制度,直接償還債務。
加拿大財政預算每年撥出專款,專門用於償還國債,愛過直接購買和兌付的方式,減少政府的債務,直到全部債務清償為止。建立償債制度,是政府落實強制性償還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是政府因為債務積累過多,怕到期無力償還而影響政府信譽而設立的。它的設立還有助於促進發行,減少籌資成本的作用。因此,政府預算每年都編制債務支出計劃。
***二***國債的償還方式
加拿大政府依約償還到期債務,根據發行時的不同條件,採取不同方式,主要分為期滿償還和期中償還兩種型別,期滿償還是指債券所規定的到期日償還;期中償還是指在債券未到期前的償還。期中償還按具體方式劃分,又可分為定期償還,選擇償還和買入登出三種,其主要償還方式
1、市場買銷法。
加拿大買入登出是財政部或政府發行機構從市場上贖回所發行債券的全部或一部分,以登出其債務。這種方式一般是發行者利用手中剩餘資金,在市場價格低於或等於國債票面價格時採用,當然也不排除在特殊條件下用高於國債票面價格購買。加拿大實行這種方法歷史較長,至今仍然是一種主要方式,其原因是這種形式比較靈活,有利於減少籌資成本,穩定國債的市場價格,保護投資者的收益和國債信譽。
2、國債調換法。
加拿大實行強制性償還政策,到期必須還本,當政府出現償債能力不足時,往往採取借換或轉換方式清到期債務,即借新債還舊債,投資者認購新發行國債,可以持原有到期國債購買。加拿大確定新債發行數額時,充分計算到期國債的本息,調換後舊債自然消失,轉換為新發行的國債,今後到期按新的發行條件還本付息。
3、減債基金償還法。
加拿大政府每年從財政收入中撥出一定數額的款項,建立償債基金專戶,專門用於清償到期債務。其具體作法由國債發行主體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承辦,按照發行時約定的期限,利率及償還方式等條件,直接償還國債本息。採取這種方法,使國債償還資金來源穩定,避免政府債券到期不能兌現,對國債發行的連續性和吸引投資者起到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