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婚嫁習俗

  蒙古族是一個主要聚居在內蒙古自治區、遼寧、吉林、黑龍江、和新疆、青海、甘肅等省區的蒙古族自治州,縣的少數民族。他們使用阿爾泰語系的蒙古語,他們有著少數民族特有的風俗習慣,特別是在民族婚嫁方面!下面由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婚制:蒙古族有搶婚和聘婚兩種婚姻制度。搶婚是奴隸制社會的一種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紀以前,蒙古族社會多半為搶婚制。如成吉思汗的父親也速該把阿禿兒與訶額侖夫人的成親,就是搶婚形式。聘婚是封建社會的一種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紀以後,蒙古族進入封建社會,即普遍實行聘婚制。但仍有搶婚制的殘餘。在部落間的戰爭中,搶婚或掠奪婚仍屢見不鮮。

  婚戀習俗:蒙古族人一般在金秋八月開始談婚論嫁。小夥子的父母委託信賴的說親人,擇個好日子帶上兒子去看中的姑娘家說親。姑娘及父母如果看上了小夥子就收下獻上的哈達和一盤餅食,這事就此定了下來。冬天是舉辦婚禮的好日子,經雙方選定日子後,新郎家於傍晚時分到姑娘家接親,至此婚禮已經開始,民族風格濃厚、趣味橫生的各種婚禮節目連續上演,一直到東方發白;接新的隊伍才跨上駿馬,同送親的隊伍一道往新郎家進發。在離新郎家不遠時送親的隊伍停下,迎親的隊伍到家後重新偕同新郎的父母親人前來第二次迎接。在婆婆為兒媳婦掀開蓋頭後,新郎新娘得向父母、主婚人、親戚們行磕頭禮並敬酒。眾人也會興奮地唱起敬酒歌、跳起舞,歡樂在草原上盪漾。

  求親:青年男女在定親之前,男方要向女方求親。新中國成立前,通常是由男方的父母或委託媒人到女家求親,如果女家同意,就可以定親。按蒙古族的傳統婚俗,男方須多次向女家求親,才能得到女家的許諾。《蒙古祕史》卷中記載:也速該把阿禿兒帶領其子鐵木真***即成吉思汗***到德·薛禪家求親。德·薛禪說:“多求幾遍,才許給啊,會被人尊敬;少求幾遍,就許給啊,要被人輕看。”後來形成了一句蒙古諺語:“多求則貴,少求則賤。”求親達成協議後,由男方帶上哈達、奶酒和羊五叉或全羊到女家“下定”。女家請親友陪客人飲酒,表示正式定親。

  聘禮:青年男女定親後由男方家送給女方家的禮品,又叫彩禮。聘禮的多少由男方家的經濟情況而定。農區多以金銀首飾、櫃子、衣物為聘禮;牧區常以牛、馬、羊等牲畜為聘禮。牧民視“九”為吉祥數,聘禮以“九”為起點,從“一九”到“九九”,最多不得超過八十一頭,取“九九”為長壽的意思。如貧困牧戶不具備九數牲畜的聘禮,也可以擇小於九的奇數,以三、五、七頭牲畜為聘禮,但絕不能擇偶數。

  嫁妝:女家陪送女兒的出嫁禮物。蒙古族非常講究陪送嫁妝。男方送多少聘禮,女方就要陪送相應數量的嫁妝。通常是女方陪嫁的東西,比男方送給女家的東西多。因此,蒙古族有一句俗語:“娶得起媳婦,聘不起姑娘。”

  擇吉日:蒙古族的婚俗之一。又稱擇喜日。解放前,男女兩家定親後,首先要請喇嘛占卜,選擇吉日,確定結婚日期。吉日擇定以後,由男家派媒人和親友帶上哈達、美酒、糖果等禮品,前往女家,同其父母商談結婚事宜。談妥後,男女兩家開始準備婚事。一般是打掃喜房,或新搭蒙古包,宰牛殺羊,準備聘禮、嫁妝及其他結婚用品,通知雙方親朋好友,光臨賀喜。

  求名問庚:蒙古族娶親的程式之一。求問新娘的姓名,又稱討封。是一場有趣的戲耍活動。娶親者在女家投宿的晚上,要在新娘的閨房裡擺設羊五叉或全羊宴,也叫求名宴。新郎和娶親者,新娘及其兄嫂、姐妹們,皆為同輩,參加此宴。宴席上,大家戲耍新郎,逼他下跪或半跪,求問新娘的乳名或奶名。新娘羞怯不言,或故意不答。新娘的嫂子和姐妹們也不作答,有意拖延時間。這時,由男方的祝頌人與女方的嫂子相互答辯,並唱對歌,直到女方說出真實乳名,求名宴才告結束。求名問庚,實際上是一場智力競賽,以此表達蒙古族青年男女的聰明智慧。

  娶親:過去,蒙古族的娶親非常隆重,並保留著男到女家投宿娶親的傳統婚俗。娶親一般是在結婚喜日的前一天。新郎在歡樂的氣氛中,穿上豔麗的蒙古長袍,腰扎綵帶,頭戴圓頂紅纓帽,腳蹬高筒皮靴,佩帶弓箭。伴郎也穿上節日盛裝。一同騎上馬,攜帶彩車和禮品,前往女家娶親。娶親者至女家,先繞蒙古包一週,並向女家敬獻“碰門羊”1只和其他禮物。然後,新郎和伴郎手捧哈達、美酒,向新娘的父母、長親逐一敬酒,行跪拜禮。禮畢,娶親者入席就餐。晚上,又擺設羊五叉宴席。並舉行求名問庚的傳統儀式。次日清晨,娶親者起程時,新娘由叔父或姑夫抱上彩車。新郎要騎馬繞新娘乘坐的彩車三圈。然後,娶親者和送親者一同起程離去。

  刁帽子:也稱搶帽子。過去,蒙古族在娶親途中,娶親者和送親者縱馬賓士,互相追逐,都想爭先到家,成為優勝者。為此雙方在途中要進行刁帽子競賽。通常是送親者想方設法把娶親者的帽子搶過來,挑在馬鞭上,或者扔到地上,迫使新郎下馬去揀,以影響其行速。娶親者彼此掩護,而不讓送親者搶去帽子。一路上,你追我趕,互相嬉戲,具有濃郁的草原生活氣息。

  婚禮:蒙古族很注重婚禮儀式,儘管地區不同,形式各有差異,但都非常隆重、熱鬧。一般牧區的婚俗是:當娶親回到男家後,新郎新娘不下車馬,先繞蒙古包三圈。然後,新郎、新娘雙雙穿過兩堆旺火,接受火神的洗塵。表示愛情的純潔,新生活的興旺。新郎新娘進入蒙古包後,首先拜佛祭灶,然後拜見父母和親友。禮畢,由梳頭額吉給新娘梳頭。梳洗換裝後,等待婚宴的開始。婚宴通常擺設羊背子或全羊席,各種奶食品、糖果應有盡有。婚宴上,新郎提銀壺,新娘捧銀碗,向長輩、親友,逐一獻哈達、敬喜酒。小夥子們高舉銀盃,開懷暢飲;姑娘們伴隨著馬頭琴,放聲歌唱。婚宴往往要延續兩三天,親友才陸續離去。而女方送親者還要留人陪新娘住一至三日。有時,新娘的母親也送親,要住十多日。分別時,母女擁抱,痛哭,表示戀戀不捨。

  拜火:蒙古族婚禮中的一個重要儀式。各地蒙古族儘管拜火的形式有所不同。但在婚禮上都是不可缺少的內容。新娘娶到新郎家後,首先要舉行拜火儀式,新郎新娘從兩堆旺火之間雙雙穿過,接受火的洗禮,使他們的愛情更加純潔,堅貞不渝,生活美滿幸福,白頭偕老。杜爾伯特蒙古族的拜火儀式別具一格。當新娘進入婆家後,院子裡壘著一堆旺火,新郎和新娘要一齊往火裡祭灑奶酒,並跪拜叩頭。旁側站著司儀誦唸《火的讚詞》:聖主成吉思汗發現的火石,訶額侖母夫人儲存下來的火種,用潔白的哈達、奶酒祭祀,民族之火從古到今。請新郎新娘祈禱吧!神火是你們婚配的見證!請新郎新娘叩頭吧!佛光為你們傳宗接代。

  內蒙族婚俗特點:

  多求則貴,少求則賤

  蒙古族的婚俗是從求親開始的,男方須多次向女家求親,才能得到女家的許諾,有一句蒙古族婚俗諺語說:“多求則貴,少求則賤。”求親達成協議後,由男方帶上哈達、奶酒和全羊到女家“下聘”,女家請親友陪客人飲酒,表示正式定親。

  蒙古訂婚送禮多

  如果蒙古小夥子看上了哪家姑娘,在訂婚前,要託媒人帶著象徵和諧、甜蜜、旺盛的白糖、茶葉、膠等物品,用一塊白手巾包著前去撮合,若女方收下,婚事則可以進行。隨後男方父母及本人要帶著哈達、奶酒、糖塊之類禮品求婚,一般要進行數次才能定婚。女方收下訂婚禮後,男方還要向女方送三次酒,如女方將這三次酒全部收下喝掉,這件婚事便確定下來。當接近婚期,男方要給女方送一次禮,一般是煮整羊一隻,還有酒、茶、哈達。女方對送禮者熱情招待,雙方祝酒,口頌吉祥語句,對歌慶賀。

  新郎受掰羊脖考驗

  鄂爾多斯蒙古族新郎以及迎親隊伍到達新娘家後,總會被女方家當作上賓熱情招待,大家在一起又吃又喝又唱又跳,好不熱鬧,這時,男方祝頌人會悄悄地離開宴席領著新郎來到新娘的房間裡。待他倆在客位上坐下以後,陪娘們就會端上來一個煮熟了的羊脖子招待新郎,並請新郎把羊脖子從中間掰斷,以試新郎的力氣大小。為了戲弄新郎,陪娘們早就將一根紅柳棍或一根鐵棍子巧妙地插進羊脖骨髓道里。新郎如果事先有人指點,他就會識破其中奧妙,取出柳棍或鐵棍,很容易地將羊脖子掰斷。有的新郎則不識其中祕密,因而費盡力氣,弄得滿頭大汗,像狗咬烏龜一樣,又著急,又羞愧。而陪娘們則趁機用十分辛辣刻薄,但不懷惡意的語言挖苦,取笑新郎。

  娶親路上巧爭先

  娶親路上,依照習俗,彼此都想搶先到家,男女雙方互相追逐戲逗。有時,女方的送親人搶去新郎的帽子,挑在馬鞭上,或扔在地上,新郎沒法,只好下馬揀帽,這樣就耽誤了時間。有時,聰明的男方也有辦法,在離新郎家不遠的地方設一桌酒席,款待送親人,女方盛情難卻,只好下馬喝酒,男方趁機搶先到家。一路上這樣縱馬奔騰,你追我趕,氣氛熱烈。

  不拜天地拜爐火

  娶親的日子,由男方殺雞占卜選定。當天,由女方父母與介紹人一起把姑娘送到新郎家。新郎家準備酒、肉招待。新娘到後與新郎一起握刀殺一隻雞,看雞肝紋路所示吉凶如何,如不吉利則由新娘新郎各自再殺一隻,待殺到雞肝出現吉象紋路為止。接著,新娘新郎舉行喝酒儀式,每人面前放一碗酒,碗邊抹上酥油,自己先喝一口,再喝交杯酒。新娘新郎喝完交杯酒,還共同招待介紹人和所有客人。然後雙方客人以及來賀喜的親戚朋友一起不斷地飲酒、唱歌和跳舞,直至通宵達旦。

  不同地區蒙古婚俗:

  1.厄魯特蒙古婚俗

  厄魯特蒙古婚俗大致有這樣幾個過程:相親,定親,下哈達,拜天地成親。首先,男方的父母帶問安酒到女方家,以示問安,相認。第二步,男方選親友中有聲望的人,帶著酒到女方家提親,確定婚姻關係,並商定彩禮數目和送哈達日期。此後,姑娘直到結婚不能見男方和其家人。第三步,下哈達,也就是送彩禮。厄魯特人送哈達,根據定親酒席上商定的彩禮種數,按所定日期送到女方家。女方家辦小規模的酒宴,確定嫁娶吉日和一些事宜。

  婚禮是最高儀式,女婿在大婚的頭一天到女方家住,參加姑娘酒宴和娛樂。女婿去時騎馬,身帶弓箭,也有陪伴者和迎親隊。第二天早茶後,迎親和送親隊出發,姑娘坐篷車,女婿按一定的目標,射三支箭之後打馬先行,到家報信準備。迎親隊伍走到途中時,男方派人送酒肉茶之類,以便途中午餐。姑娘到了新家後,陪姑娘的嫂子給姑娘梳妝打扮,把做姑娘時梳的多條小辮子放開,從正中分梳成兩條辮子,戴上銀簪等飾品,身著豔服、外套長襟坎肩。然後,在院內設桌,男女新人拜天地成親,婚宴即開始。第二天早上,新媳婦熬奶茶,喝了新媳婦熬的茶後送親者回,只有嫂子留住,陪新媳婦至第三天省親為止。

  2.布里亞特蒙古婚俗

  先定親後結婚,其過程是:

  求親:無論父母做主還是自由戀愛,都經求親這一步。求親先由男方氏族的長者選吉日,帶著哈達早上到女方家,向佛桌磕頭問安,接受女方家敬茶之後,講明來意,並向佛桌講清,要將誰家的女兒聘為誰家的兒媳婦等。交待清楚後,把哈達獻在佛龕上。女方家同意並接受了哈達之後,雙方商議婚禮的有關事項。

  姑娘走親戚:婚禮之前數日,姑娘到自己的親戚家串門作客、住宿。姑娘串親戚要邀請男友女友各兩名,被邀請的男女同伴從姑娘串親始至結婚,對姑娘進行照顧和服侍。結婚的頭天,姑娘回自己家,辦姑娘喜宴並聯歡,以綿羊薦骨部肉招待,唱薦骨禮儀歌,教導姑娘到婆家後過好日子,預祝幸福美滿。

  婚宴:選擇適當的季節和吉祥的日期舉辦婚宴,男方提出婚禮日期,並經雙方商議確定。而後,女方邀請親友鄰居,講明誰於某月某日娶媳婦敬請光臨,或誰於某月某日嫁女兒請您作客送親。邀請時,要摘下帽子,攤開雙手彎腰,以示敬重。婚禮當日,女方送姑娘到婆家,圍房轉三圈,男方在西南方,女方在東北方分別下馬。

  這時,男方的男女親家分別迎接,接馬相互問安,行見面禮敬請入席。雙方從族親中選長者為首席胡達***男親家***,並排坐主位,其左側雙方首席胡達貴***女親家***並排入席,右側由雙方孃舅親並排入席,其他客人分年長或輩份依次入席。先上奶茶、糕點,而後上熟羊頭、馬頭,羊、馬頭面向客人敬獻,客人用右手拿起刀交換到左手,從右側動刀割肉,先敬天地,而後向右側傳,傳到半圈之後交給獻者,他再獻餘下的半圈,撤下後上羊薦骨部、肋等肉。婚禮一天即可結束,酒用的不多,有禮有序地進行。未被邀請者不允許參加。結束時,女方長輩向女婿贈送服裝,男方給來賓贈禮物。

  布里亞特人新婚,男方備新蒙古包,搭在父母氈包的東側稍向後。包內東半部放碗櫃,中間是鐵爐等炊具,中心靠後供佛。女方備四季用的服裝、床、被褥、枕頭、毛胡來車***物品櫃車***和備銀鞍等馬具的馬,有條件的還可給一定的陪嫁牲畜。

  姑娘省親:布里亞特姑娘每年正月之後專門回孃家探親,第一年可以住一個月,以後漸漸減少。當探親的女兒回去時,孃家煮羊或牛的薦骨部、脛骨為主的熟肉以及奶製品、糕點、糖果等禮品帶回去。如因姑娘年歲大等原因不省親時,孃家將特製肉食、糕點專程送去。

  3.巴爾虎蒙古婚俗

  在過去,巴爾虎青年男女結成夫婦多由父母做主,即使當事人情投意合,也必須經過父母同意。父母替兒女找物件,主要條件是看對方家庭經濟情況,因此,“門當戶對”是過去訂婚最普遍的。其次是喇嘛看卦。青年男女成婚,一方面要聽父母的意見,另一方面也要取得喇嘛的同意,如看雙方八字是否合適。萬一不合,一對相愛的青年男女便很可能不能成為夫婦了。

  父母同意和經喇嘛看卦以後,就是訂婚,亦有兩個步驟:一是看八字,當某一家的男子看上另一家的女子後,他便請媒人***多半是他們的親友***拿著男方八字去女方家求婚。如果女方家也願意,便也拿出女子的八字,和男方八字統交喇嘛看,是否同意。如果喇嘛也同意了,便仍舊請他擇日訂婚;訂婚這一天,男方的父兄帶著酒和緞子來到女方家,請求訂婚,並請女方親友吃酒,共同商議婚事。得到女方應允後,男方把緞子放在佛前作證,並給女方倒酒,訂婚即告完成。

  以往男女結婚都較早,十五、六歲結婚是普遍的。在締結婚姻上,多限於親戚朋友的範圍之中,最明顯的是表親婚姻,也就是說舅表兄弟姊妹與姨表兄弟姊妹是很好的配偶。但直系關係、有不治之症、同姓者不能結婚。

  結婚儀禮必須花一筆錢,按經濟情況不同在儀禮的鋪張上也各有差別。較富有者的彩禮多半為牛羊,一般為40多頭牛或十幾只羊,富裕者有達百餘隻的。這些彩禮多在結婚以前送到女方家,但也有婚後才送的。女方父母當女兒要出嫁時,必須給她預備出嫁時的東西。一般有牲畜、箱子、櫃、床,數目不等。最富裕的家庭甚至給出嫁的女兒預備新蒙古包,以及贈送女婿馬匹、衣服等。

  結婚前一日,女方親友早給新娘預備了一件藍色或黑色的衣服,肩上有旗並有銀飾,另外還有一頂帽子。新娘在哭泣中穿上這件衣服。另外有十幾個女子陪伴她去向附近親友家辭行。每到一家便哭一次,表示很留戀。這時,親友也為她殺羊擺酒,表示挽留,甚至還留姑娘住一夜。這一天在新娘的自己家裡,由她的父親作席,招待來到家裡的男方的父兄和新郎。作席的材料多為男方帶來,通常以牛羊為主,數目不一定,最多達二、三十隻。男方在結婚前一日,由父兄親友陪著新郎來女方家。除新郎的父兄帶羊和酒以外,新郎多半還帶上弓箭。新郎進包以後,給佛爺點燈,叩頭。繼之便向女方父兄親友叩頭,為他們裝煙,及至吃酒,還為他們倒酒。

  結婚日,即男方到女方家的第二天。新娘坐上馬車,新郎在她馬車頂上向前射一箭,意思是把鬼怪射走了。在回男方家還有10來裡的地方,早有人在迎接。之後,又在男方家的包中作席。新娘在進包時,也向佛爺叩頭,以及拜見男方父兄親友。吃酒時也為他們斟酒。一直到筵席散後,新郎新娘還要送這些親友至門口。把親友們送走後,他們才回到包裡來吃合歡酒,這時有小孩在陪著他們。

  結婚以後,新娘到親友家中去串門,介紹自己,讓這些人認識她。同時在結婚後不久,有的是在3天以後,有的則在20天以後,去孃家一趟。完成了這些禮節,新娘便和其他的姑娘一樣勞作起來。

  巴爾虎、布里亞特婦女在未結婚之前,其髮式都梳單瓣***布里亞特甚至有編8瓣之風***,婚後梳雙瓣,新巴爾虎婦女還有在婚後理去前額頭髮***戴頭飾***再梳雙瓣的習俗。1949年以後,特別是80年代以來,蒙古族的婚姻風俗雖還保留著若干舊的習慣***特別是在牧區***,但已有了較大改變,趨向簡單和比較講究實際,如去飯店等,並逐步向現代方面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