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碩士留學簽證材料有哪些
現在很多學生想去加拿大攻讀碩士學位,想要辦理留學簽證但不瞭解辦理加拿大留學簽證的材料有哪些,下面就一起來了解下加拿大留學簽證的資訊吧。
加拿大留學簽證材料
1.本人有效護照。護照須包含除最後一頁外的至少一整頁空白頁,且必須在行程前至少六個月內有效。
2.申請人需遞交兩張相同的在最近六個月內拍攝的彩色或黑白照片。
3.以現金支付正確的申請受理費。受理費不予退還。
4.兩份用中文寫有申請人現住址的粘性貼紙***無需信封***。
5.填寫完整的“學習許可申請表”***英文/法文***。
6.申請人完整填寫的“家屬表和教育及就業細節表”,請使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寫。
7.申請人的父親和母親分別完整填寫“家屬表和教育及就業資訊表”,請使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寫。
8.由指定體檢醫師提供的體檢表格副本***如果體檢已完成***
9.加拿大學校錄取/登記辦公室的錄取通知書影印件,顯示申請人需繳納的準確學費金額、預期的學習起止時間以及申請人最遲的可註冊時間。
10.學習許可指南中提及的學習計劃。
11.如有第三方人士幫助你準備此次申請,請填寫代理人資訊表。
12.來自於父母及加拿大監護人的監護宣告
13.若計劃在魁北克省學習,遞交一份有效的魁北克省接受函***CAQ***。
14.本人戶口本原件
15.曾經獲得的所有大學或學院學歷的公證件,以及所有就讀中的課程成績單。如果仍未畢業,請註明預計畢業日期以及其將獲得何種學位、學歷或證書。
16.高中畢業證書的公證件,以及高中登記辦公室加蓋公章的成績單公證件。
17.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公證件。
18.反映至少十二個月資金累積歷史的證明。
19.申請人父母的收入及僱傭證明。
20.如果父/母一方或雙方擁有或部分擁有某公司,請遞交:營業登記證的公證件、近期的繳稅單據、公司上一個財務年度的財務審計報表和驗資報告
21.如果申請人在職,請遞交:僱傭證明信原件,包含僱主的全稱、地址和電話;申請人在該處就業年限、職務、最近兩年的收入、有無任何獎金和額外收入。
22.如果申請人接受某加拿大學校或其它組織的資助,請遞交詳細說明預期學習期間每一年申請人將獲得資助的檔案原件。
加拿大留學簽證材料須知
規範嚴謹,該有的必須有,用不著的不用
1.規範。加拿大使館對留學簽證必須提交的基本材料有相當明細的要求。只照單抓藥,逐一準備即可。檔案不僅要完整,而且要儘量官方、正式、整潔、可信,忌諱師出無名、隨隨便便。
例項1:某學生父母在北京秀水街個體經營服裝,自負盈虧,如何證明收入?若是他們自己開個證明,說年收入30萬元,您作為簽證官能信服麼?換個思路,若是由秀水街管理部門證明他們的年銷售額和年收入,再由朝陽區個體協會稽核蓋章,力度是不是大得多?一樣的職業,一樣的收入,這就是規範的好處! 加拿大留學 加拿大留學費用 加拿大留學條件 加拿大留學政策
2.嚴謹。誰都知道:外事無小事。簽證材料,要最大限度避免犯錯,尤其不要犯本可以避免的錯。還用那個假設,若您是簽證官,一般不會計較申請人因英語不高而出現的一些用詞不當。譬如說,如果學生在學習計劃裡說自己是個“three good student”,儘管可笑,您八成不介意。
但如果學生的姓名寫成了別人的名字,性別填錯了,出生日期寫成了2990年3月15日,而且到處是拼寫錯誤,顯然連Word自動提醒都沒理會,那等於大聲告訴您:“我才不把這個申請當回事呢!我不在乎!“作為簽證官,您會怎麼反應?您八成會越看越不像話,心想:你不在乎,我更不在乎。拒簽了事。
簽證申請的九大誤解
誤以為簽證是有後門可走的
有些家長認為認識使館內的辦事人員或高階層的使館人員,就能受到優惠的待遇,提前知道簽證的結果,或更改簽證官的決定。其實,即使是加國總理也不能推翻簽證官的決定。簽證官有完全獨立判斷的權力,任何人員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獨立性,這是法律的規定。
誤以為簽證都需要面籤
加拿大學生簽證是按“遞送檔案”稽核的方式,在平均2到4個月的時間內通知申請者結果。結果有三:一是拒籤,在護照上蓋章,附上拒籤信,告知理由;二是通過,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寄送本人或委託中介;三是通知面談,在30天內前往使館面談,時間是週一到週四上午9:00到11:30。面談後,絕大多數立刻通知結果,極少數在隨後再通知結果。故並非每個申請人都需要面談,只有在申請人材料需要解釋說明或需要核實原件或申請人背景較複雜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籤。
誤以為申請者必須要有60萬元人民幣存款,年齡不超過23歲
使館的具體規定是年滿17週歲,高中畢業,申請人的經濟擔保人能提供申請人在加國讀書期間的所有學習費用及生活費用。
誤以為資金擔保只要總金額足夠即可
使館對資金擔保的部分,主要取決於:必須有18個月資金歷史去證明存款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經濟擔保人要有足夠的證明,說明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如果申請者真的有經濟實力,又提不出證明,那麼最重要的是您能用英文具體地書面說明,讓使館能相信你說的屬實。
誤以為“包裝”自己易獲簽證
有些中介、學生家長或申請者本人誤認為只要把“假的做得比真的還像真的”才是最高境界。此種認識造成使館愈來愈嚴格地檢查申請者的檔案。由最近的統計數字顯示,簽證只有61%的合格率,及較高比率的面談,故簽證的稽核會更加謹慎及嚴格。
誤以為僱用律師就能保證簽證或翻案
據報載,有律師聲稱告倒大使館,成功地為申請被拒者翻案,事實上根據使館公佈的資料顯示,翻案成功的比例是極低的。
誤以為其它國家拒籤會導致加國拒籤
加拿大留學網知道不少學生被美國使館拒籤若干次,轉而申請加拿大。為了怕再次拒籤,就更換新的護照送籤。同時也有留學參考書上說美國拒籤,加拿大也會被拒,這些誤導造成許多申請者在精神上、金錢上、甚至簽證申請被拒的種種損失。
誤以為中介申請比個人申請要強
如果你懂得如何申請,瞭解你未來留學的目的及有足夠的專業知識,那麼完全可以自己辦理相關申請學校及簽證手續。一些聲譽不佳的加拿大學校及中介,在大使館已經有非常不良的記錄,如果你找到這些中介或學校,可能遭拒的機率就會很高。
誤以為短期商籤可轉換留學簽證
自2002年6月28日起,使館將原來留學生的簽證Student Authorization改為Study Permit,短期留學***在6個月以下***或其他訪問者簽證在到達加拿大後將不允許更換成半年以上的學生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