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服飾有什麼特點
?清朝是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同時也是中國曆朝紡織染色工藝最發達的朝代,但也是一個等級分明的朝代,皇親貴族、士官達人與普通民眾的服飾有著鮮明的特點,層次差距甚大。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清朝的服飾特點,希望對你有用!
中國清朝不同階層的服飾特點
清代官服
清代官服主要品種為長袍馬褂。官帽與前朝截然不同,凡軍士、差役以上軍政人員都戴似斗笠而小的緯帽,按 冬夏季節有暖帽、涼帽之分,還視品級高低安上不同顏色、質料的“頂子”,帽後拖一束孔雀翎。翎稱花翎,高階的翎上有“眼”***羽毛上的圓斑***,並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別,眼多者為貴,只有親王或功勳卓著的大臣才被賞戴。皇帝有時還賞穿黃馬褂,以示特別恩寵。影響所及,其他顏色的馬褂遂在官員士紳中逐漸流行,成為一般的禮服。四、五品以上官員還項掛朝珠,用各種貴重珠寶、香木製成,構成清代官服的又一特點。絲紡繡染及各種手工專業的進步,為清代服飾品種的豐富創造了條件。
清代男裝
清代男裝主要是長袍和馬褂,袖端呈馬蹄形是歷代不曾見過的。長袍造型簡練,立領直身,偏大襟,前後衣身有接縫,下襬有兩開衩***古時稱“缺褲”***,四開衩和無開衩幾種型別。皇室貴族為便於騎射,著四面開衩長袍,即衣前後中縫和左右兩側均有開衩的式樣,平民則著左右兩側開衩或稱“一裹圓”的不開衩長袍。在我國文學名著《紅樓夢》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賈母賞花妖”一節中,記述了一段內容“那日寶玉本來穿著”一裹圓的皮襖在家休息,忽聽賈母要來,便去換了一件狐腋箭袖,罩了一件玄狐腿外褂。這裡說明“一裹圓”,是休閒衣服,不可登大雅之堂,所以賈母的到來,必須換掉便裝,改著正式穿戴。滿清時期長袍外面的馬褂身長不過膝,袖寬且短。衣服上的佩飾比較瑣繁,一個金銀牌上垂掛著數十件小東西,如耳挖子、鑷子、牙籤,還有一些古代兵器的小模型,如戟、槍之類,佩掛飾物在清代已經形成風尚。
男裝中以褂最為盛行,馬褂是滿清男子四種制服之一。四種制服為禮服、常服、雨服和行服,馬褂即行服。馬褂自康熙年間進入富家後,軍服也用此制。史料《陔餘叢考·馬褂》記“凡扈從及出使,皆服短褂,缺襟袍及戰裾,短褂亦曰馬褂,馬上所服也”。馬褂做為外用,有單、夾、棉幾種不同做法,一般採用石青、紺色、黑色等較素的顏色,習慣上不用亮紗原料。在乾隆年間,有翻毛皮馬褂,為貴族服用,官職人員著褂在胸前背後綴有補子叫“補褂”。馬褂又名“德勝褂”。清初馬褂採用天藍色。乾隆時以玫瑰紫為佳,清末深絳***赤、大紅***最流行,民國時期流行淺灰和淺駝顏色。
清代女裝
清代女裝,漢、滿族發展情況不一。漢族婦女在康熙、雍正時期還保留明代款式,時興小袖衣和長裙;乾隆以後,衣服漸肥漸短,袖口日寬,再加雲肩,花樣翻新無可底止;到晚清時都市婦女已去裙著褲,衣上鑲花邊、滾牙子,一衣之貴大都花在這上面。滿族婦女著“旗裝”,梳旗髻***俗稱兩把頭***,穿“花盆底”旗鞋。至於後世流傳的所謂旗袍,長期主要用於宮廷和王室。清代後期,旗袍也為漢族中的貴婦所仿用。
旗袍或短裝有琵琶襟、大襟和對襟等幾種不同形式。與其相配的裙或褲,以滿地印花、繡花和襉等工藝手段作裝飾。襟邊、領邊和袖邊均以鑲、滾、繡等為飾,史書記載“……鑲滾之費更甚,有所謂白旗邊,金白鬼子欄干、牡丹帶、盤金滿繡等各色,一衫一裙……鑲滾之弗加倍,衣身居十之六,鑲條居十之四,衣只有六分綾綢,新時離奇,變色以後很難拆改。又有將羊皮做襖反穿,皮上亦加鑲滾,更有排鬚雲肩,冬夏各衣,均可加工……”清初滿族婦女與男人的裝扮相差不多,不同之處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辮。滿女不纏足不著裙,衣外坎肩與衫齊平,長衫之內有小衣,相當於漢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稱“烏龍”。旗裝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點外,不同時期的組合特徵仍比較鮮明。
清朝女子服飾
清代女裝,漢、滿族發展情況不一。漢族婦女在康熙、雍正時期還保留明代款式,時興小袖衣和長裙;乾隆以後,衣服漸肥漸短,袖口日寬,再加雲肩,花樣翻新無可底止;到晚清時都市婦女已去裙著褲,衣上鑲花邊、滾牙子,一衣之貴大都花在這上面。滿族婦女著“旗裝”,梳旗髻***俗稱兩把頭***,穿“花盆底”旗鞋。
旗人衣裝或短裝有琵琶襟、大襟和對襟等幾種不同形式。與其相配的裙或褲,以滿地印花、繡花和襉等工藝手段作裝飾。襟邊、領邊和袖邊均以鑲、滾、繡等為飾,史書記載“……鑲滾之費更甚,有所謂白旗邊,金白鬼子欄干、牡丹帶、盤金滿繡等各色,一衫一裙……鑲滾之弗加倍,衣身居十之六,鑲條居十之四,衣只有六分綾綢,新時離奇,變色以後很難拆改。又有將羊皮做襖反穿,皮上亦加鑲滾,更有排鬚雲肩,冬夏各衣,均可加工……”清初滿族婦女與男人的裝扮相差不多,不同之處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辮。滿女不纏足不著裙,衣外坎肩與衫齊平,長衫之內有小衣,相當於漢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稱“烏龍”。旗裝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點外,不同時期的組合特徵仍比較鮮明。
女裝常服
從《大清會典》和《大清通禮》的記載中得知,婦女日常用衣有嚴格規定,並受法律限制。當然由於它不受品級約束,因此相比之下服式種類較多。服用也隨意得多。只是對奴僕、優伶、皁隸限制不得使用絲、絹、紗、綾、緞、紬和羅等檔次較高的原料製衣,也不得使用細皮、細毛和石青色原料製衣,不得隨便使用珠、翠、金、銀、寶石等貴重的裝飾品,只能使用葛布、梭布、毛褐、繭紬、貉皮和羊皮等較粗質地的低階原料。在當時如出現“時式裝”,則首先在貴族中間服用,在帝制統治時期,人們的衣妝不輕易改變,至於“奇裝異服”就更不允許存在了。
明代較多使用的鈕釦,主要用在禮服上,常服很少使用,明末時才有所普及。滿人入關後開始普遍使用鈕釦,成為製衣的必備之物。民間用鈕釦是受八旗兵的甲衣影響,同時也受到國外商品輸入的影響,因此逐漸在衣服的領邊和襟邊普遍使用。明代以前衣領大多是對領和圓領、。自清代旗裝用鈕釦以後,衣領的形狀開始發生明顯的變化。出現了清代以前從未有過的襟邊不外露,內衫也與前不同,大鑲大滾的工藝邊飾更是不一般,因而對裁剪縫紉技術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古代服裝十分崇尚“官樣”和“內家樣”,一般出新樣都首先來自這些式樣。乾隆以後,由於通商口岸開始有了商品的交流,使得新材料新花樣慢慢出現,兩廣和蘇杭一帶成為“時式新裝”的發源地;道光之後花樣愈出愈新,但是新時興的服裝式樣雖多,卻只能在貴族之間流行,平民不能隨意模仿。
自乾隆、嘉慶以後,不少旗女仿效漢服,在原來窄長的衣衫外面加上寬大袖子的馬褂,或加寬衫袍的衣袖,並學纏足等陋習,引起仁宗和宣宗動怒,連續下諭禁止,並申明滿洲八旗、蒙古、漢軍督統、副督統隨時詳查。違者治罪,一併嚴懲絕不寬大。
女裝禮服
分吉服和喪服兩類。宮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規定:皇太后、皇后、皇貴妃和貴妃的吉服冠採用薰貂並綴朱緯***一種圖案***;龍褂色為石青有繡文;龍袍色用明黃,皇子福晉、親王福晉的吉服冠用薰貂,頂用紅寶石。皇子福晉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繡文;皇子福晉蟒袍用香色,通繡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著補服隨夫品級,補子的形制為方,清末品官的命婦有用圓形補底。一品文官繡鶴;二品繡錦雞;三品繡孔雀;四品繡雁;五品繡白鷳;六品繡鷺鷥;七品繡鸂鶒;八品繡鵪鶉;九品及未入流的繡練鵲。武官一品繡麒麟;二品繡獅子;三品繡豹;四品繡虎;五品繡熊;六品繡彪;七同八品繡犀牛;九品繡海馬。無品級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補子,紅裙,衣袖口邊鑲繡可隨意。而妾只能用粉紅色和淡藍色。清代命婦的鳳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為主要裝飾***,霞帔、蟒襖沒有規定。總之,清朝命婦的各種品級均以繡蟒為裝飾。這一點與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婦大衫不繡蟒,而只繡雉***瞿***、孔雀、鴛鴦和練鵲。
女裝喪服
自古以來,喪服也被列為禮服之類。喪服可分兩部分:一種是後輩人為長者預製的“壽衣”;一種是在喪禮上人們的著裝。官者服用“壽衣”是按品級穿戴,平民婦女則用元青或藍色大褂。
出席葬禮者要按照月份分別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細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喪服。在著喪服期間女人不得戴有色鮮花,不可塗抹脂粉,也不得穿絲綢衣服,不得使用鮮豔色彩,只准採用白、灰、黑、藍幾色。這些是喪禮的一般規定,根據地區習慣還另有不同。南方比較遵守古禮,比如女人用粗衣時邊緣不縫,腰下系麻裙,頭上用一條麻布縫綴一側,呈風帽形狀,戴帽後布的兩端一邊長一邊稍短;北方則將白布紐結包在頭上,在不綴邊線的粗衣下面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輩留黑色跟,祖輩留紅鞋跟。
女裝公服
是宮廷中上至皇太后,下至皇貴妃的正式官樣服裝。其朝服朝褂的具體規定和配套的各種珠寶飾物在《大清會典》圖卷中和《大清通禮》卷中都有記載,下面簡要介紹一二。
皇太后和皇后的冬朝冠為薰貂。上綴朱緯,頂三層。飾有珍珠、金鳳、寶石、珊珊等飾物,冠後有護領,垂明黃帶;夏朝冠為青絨。
皇太后和皇后的金約***用金做成的飾物***,上綴青金石、綠松石、珍珠、珊珊等為垂褂物。皇太后和皇后的耳飾左右各三,由金龍銜一等珠:皇貴妃和貴妃的耳飾,宮中貴人耳朵扎有三個孔,配戴三副耳墜。皇太后、皇后、皇貴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緣,以立龍、正龍和萬福萬壽為繡衣圖案。領後垂明黃絛,飾以珠寶;也有以正龍、行龍或立龍和八寶平水為圖案繡文。
皇太后和皇后、皇貴妃的冬朝袍用明黃色、披領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緣,並有金龍、行龍、正龍以及八寶平水等圖案繡文。
皇太后和皇后的領約,以縷金鑄之,以珍珠、綠松石、珊珊為飾。皇太后和皇后著朝服時胸前掛有三盤朝珠。著吉服掛一盤朝珠,均為珍珠和珊珊等高檔飾物;皇貴妃、貴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為飾。這種朝珠共計一百零八顆,分四部分,以三顆大珠間隔,每個部分二十七顆。
皇太后、皇后和皇貴妃配有綠色彩帨,絛用明黃色,繡文為五穀豐登。
皇太后、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和嬪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龍緣,紅織金壽字緞和石青行龍莊緞;夏朝裙用緞紗,圖案與冬裙相同。
清朝男子服飾
清代男裝主要是長袍和馬褂,袖端呈馬蹄形是歷代不曾見過的。長袍造型簡練,立領直身,偏大襟,前後衣身有接縫,下襬有兩開衩***古時稱“缺褲”***,四開衩和無開衩幾種型別。皇室貴族為便於騎射,著四面開衩長袍,即衣前後中縫和左右兩側均有開衩的式樣,平民則著左右兩側開衩或稱“一裹圓”的不開衩長袍。在我國文學名著《紅樓夢》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賈母賞花妖”一節中,記述了一段內容“那日寶玉本來穿著”一裹圓的皮襖在家休息,忽聽賈母要來,便去換了一件狐腋箭袖,罩了一件玄狐腿外褂。這裡說明“一裹圓”,是休閒衣服,不可登大雅之堂,所以賈母的到來,必須換掉便裝,改著正式穿戴。滿清時期長袍外面的馬褂身長不過膝,袖寬且短。衣服上的佩飾比較瑣繁,一個金銀牌上垂掛著數十件小東西,如耳挖子、鑷子、牙籤,還有一些古代兵器的小模型,如戟、槍之類,佩掛飾物在清代已經形成風尚。
男裝中以褂最為盛行,馬褂是旗人男子四種制服之一。四種制服為禮服、常服、雨服和行服,馬褂即行服。馬褂自康熙年間進入富家後,軍服也用此制。史料《陔餘叢考·馬褂》記“凡扈從及出使,皆服短褂,缺襟袍及戰裾,短褂亦曰馬褂,馬上所服也”。馬褂做為外用,有單、夾、棉幾種不同做法,一般採用石青、紺色、黑色等較素的顏色,習慣上不用亮紗原料。在乾隆年間,有翻毛皮馬褂,為貴族服用,官職人員著褂在胸前背後綴有補子叫“補褂”。馬褂又名“德勝褂”。清初馬褂採用天藍色。乾隆時以玫瑰紫為佳,清末深絳***赤、大紅***最流行,民國時期流行淺灰和淺駝顏色。
黃馬褂
清代的上等褂為“黃馬褂”,這種褂屬於皇帝的最高賞賜,有四種人才可以享用:
***1***皇帝出巡時,所有扈從大臣,即御前大臣、內大臣、內廷王大臣、侍衛、僕長等皇帝的心腹之人,並可在帽頂後端插戴孔雀翎。這種黃馬褂沒有花紋,是取淡黃色***明黃***紗或綢緞原料製作,又叫“職任褂子”,所以卸職者不可服用。
***2***競技場上比武的優勝者和每年“行圍”時,貢獻珍貴禽獸的大臣可以享用,服用黃馬褂時文官用黑色紐絆,武將用黃色紐絆。
***3***作戰有功,顯赫的高階武將或統兵的文官可以享用。
***4***朝廷特使,宣慰中外的官員可以被特賜,賞賜時必騎馬繞紫禁城一圈,這種儀式在咸豐年間尤為盛行。
馬褂有長袖短袖之分,但無論長短馬褂之袖都是寬肥的。馬褂有對襟、大襟和琵琶襟等幾種式樣。以衣襟區別使用範圍。對襟馬褂是禮服,右大襟鑲黑邊飾的馬褂是常服,而缺襟馬褂,即琵琶襟***又稱“烏龍”***的馬褂是行裝。
從記載順治時期朝廷對民間著裝下達的詔令中,可以瞭解到服飾變化的一些具體情節。順治元年十月有令命文官衣冠按明代服制,民裝無規定。順治二年六月規定了?***指“剃掉”***發之制,限旬日***十天之內***內一律遵行,違者殺而無赦。據說當時有一漢族遺老由於不願?發,只好改扮女子裝束***由於古時男女之別在著裙和頭髻上較為明顯,故較為容易改扮女裝***。由於拒絕?發而迫死的不計其數,而被逼無奈改扮女裝的也為數不少。順治四年十一月確定官民服飾之制,但只限服色和使用材料,所服之式樣仍無明確規定。直至乾隆時期,規定了居住城市和人員稠密的區域普遍服用旗裝外,閉塞地方的平民仍然不服用馬褂,不戴紅纓帽。即使一些留有髮辮的男人,也將辮盤繞在頭頂,再加戴一頂氈帽,外觀上很難辯認出來。特別是清初時留辮很短小,就更不好分辨。
滿人進關,對男子採取強制性更裝,女子的更裝是逐步實現的。
當時女子改裝阻力很大,明裝難以更改,反而大大吸引了滿人,不少旗人還特意模仿漢裝,儘管乾隆時期宮中一再降旨,禁止滿人纏足,但異族女裝的吸引力,使得不少滿人違抗旨令的現象時有發生。
清代蟒袍
莽袍有很多種,皇帝穿的龍袍只是莽袍中的一種,皇帝的龍袍為五爪金龍,一般將相、親王或有功之臣的莽袍為四爪龍。在清代莽袍上的龍的數量有嚴格的限制,皇帝9條,其它8條以下。此圖應為將相、親王或有功之臣的莽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