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女子怎麼應付騷擾

  ?她們是這樣對付色狼的?下面小編就告訴大家,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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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人張鷟所撰《朝野僉載》中有這樣一個故事:唐高祖李淵之子、滕王李元嬰曾任洪州***今江西南昌***刺史。江南三大名樓之一的滕王閣,就是他在時修建的。

  不過,這個滕王卻是個好色之徒。他手下官員們的妻子,只要是長得漂亮的,差不多都被他***過。他經常以王妃的名義召喚官員的妻子進府,而官員們的妻子一旦進了王府,就會被他佔為己有。

  當時有個掌管文書的小吏叫崔簡,他的妻子鄭氏初次來到洪州,滕王就派人召喚她。崔簡左右為難,不去的話,怕得罪滕王;去的話,又怕遭滕王汙辱。

  鄭氏說:“如今是太平盛世,他敢胡作非為嗎?”於是去了滕王府門外的小樓閣。滕王早已經在那裡等著,一見鄭氏進來,就上前非禮她。

  鄭氏大聲喊叫。左右的侍從說:“他是滕王。”鄭氏說:“滕王怎麼會如此下流?一定是家奴!”邊說邊取下一隻鞋,猛擊滕王的腦袋,打得滕王頭破血流。

  用鞋打了還不過癮,又用手指抓破了滕王的臉。王妃聞訊趕來,鄭氏得以脫身回家。

  滕王被打後10多天未理公務。等他傷愈上衙辦公時,崔簡向他請罪。滕王覺得臉面掃地,趕緊退回後堂去了,一個月後才露面。

  此事過後,先前被滕王召喚過的那些官員們的妻子,無不感到羞愧。

  另一個故事出自唐人皇甫牧所撰的《三水小牘》:湖南觀察史李庾家中有個女僕名叫卻要,不僅人長得漂亮,而且善理家務,能說會道,大家都很喜歡她。

  李庾有4個兒子,全是好色之徒,個個都想誘姦卻要,但始終沒有得手。

  清明節那天晚上,卻要正在觀花。忽然,李家大郎出現在櫻桃花影中,拉住她***。卻要拿了一條墊席給他,說:“到大廳東南角等我,等你爹孃睡熟後,我一定來。”

  大郎剛走,又碰上二郎來調戲,卻要再拿一條墊席給他,說:“去大廳東北角等著。”

  二郎走後,三郎又來糾纏。卻要又拿一條墊席給他,說:“去大廳西南角等著。”

  三郎一去,又遇四郎,卻要也拿一條墊席給他,說:“去大廳西北角等著。”

  四個小色狼相繼偷偷地溜進了黑暗的大廳。先進去的雖然發現了後進來的,但只是納悶,不敢出聲。

  過了一會,卻要點燃蠟燭來到大廳。她一進門便高喊:“哪裡來的乞丐?竟敢睡在這裡!”四人一聽方知上當,趕緊掩面落荒而逃。看著他們那狼狽不堪的樣子,卻要哈哈大笑。從此以後,李家的這4個兒子,再也不敢無禮了。

  唐代的女人究竟講不講貞操: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唐朝是一個婦德嚴重失範、女性不守貞節的自由時代,皇室***、公主再嫁、庶民離婚、情人私奔的故事不勝列舉,“髒唐”的評價更是有力佐證,說唐代的女人也守貞操、講婦德可能會有很多人覺得這是天大的笑話。

  到了泱泱大唐,封建禮教的枷鎖已在中國人的脖子上套了幾千年,貞操婦德已滲透了每個女性的細胞,縱然胡風再猛,這些傳統的禮教也不可能頓時消聲匿跡,這是一個常理的推斷。事實正是如此,《新唐書列女傳》的一些記載就證明,說唐代的女人一點貞操也不守,這顯然不符合事實。

  房玄齡是初唐名相,李世民稱讚他有“籌謀帷幄,定社稷之功”。他出道前曾得過一場大病,在小命難保之時,對老婆盧氏說:“吾病革,君年少,不可寡居,善事後人。”盧氏一聽老公勸她改嫁,哭著走進帳中,用刀子把自己的眼珠子剔了出來,交給玄齡,藉以表明忠貞不二。

  這種用自殘方式宣示貞操的例子遠不止一處。楚王靈龜的妃子上官在老公死後,幾個兄弟商量說:“妃少,又無子,可不有行。”她一聽,哭泣著說:“丈夫以義,婦人以節,我未能殉溝壑,尚可御妝澤、祭他胙乎?”說著說著,就要把自己的鼻子割下來,家人不再強嫁。

  更奇怪的是,還有女人一聽說二婚再嫁就裝病的。崔繪的妻子盧氏,老公死後,家裡人想把她嫁出,盧氏一聽說,馬上裝病,才躲了過去。她的姐夫是工部侍郎李思衝,姐死後,姐夫發跡,想納盧氏為繼室,得到了皇帝的批准,大家也都說這樁婚事很不錯,可這個女人就是不願意,把自己弄了一臉糞,嚇退了姐夫。

  更多的動人故事則是女人被賊寇掠走後,不願意受汙而被刳心、肢解、跳河、赴火的,這也是其他朝代貞女傳中常常見到的先進事蹟,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倒是有一個人物的故事值得一提。有一個姓李的貞節婦,十七歲嫁人,不到一年老公就死了,一天夜裡,他忽然夢見一個男子向她求婚,她沒有答應,可後來又做了幾次相同的夢,這個女人懷疑是因為自己長得好,才引來可怕的男人,於是把頭髮截掉,穿上麻衣,不再化妝,垢面塵膚,像個活鬼,從此就不再夢見男人求婚的事了。

  諸如此類的故事不難看出,唐朝在婚姻自由表象下,仍然還有為數不少的女人堅守著三從四德,她們不惜用生命為代價,捍衛著封建禮制,這怎麼能說唐朝的女人不守貞操呢?歷史告訴人們,衝破婚姻的束縛尋求自由和寧願守寡苦守貞節的共存現象,是唐代婚姻的真實寫照,也是一個令人感到矛盾的歷史問題。

  唐代的婚姻觀出現兩面性,可以在《唐律戶婚》中找到理由。這部唐代的婚姻法掛著自由的羊頭,賣的卻是封建禮教的狗肉,本身就是一個畸形的胎兒。其中的“若夫妻不安諧而和離者,不坐”的規定,讓很多人相信,唐朝真是一個愛情自由的朝代。然而,當看到出妻的七項規定不難發現,女人和其它朝代一樣,仍然是男人身上的附屬品,她們的命運牢牢掌握在男人的手中,這和其他朝代沒有什麼不同。而其中的誓心守志、奪而強嫁要判刑的規定,更讓人們看到了這部法律的真面目,大唐倡導的仍然是三從四德的那一套。唐代女人固守貞操是有法律基礎的,不少女人也是這樣做的,這只是女人固守貞操的一個方面。如果翻開歷史的一頁,人們還會發現,唐朝的女人之所以傻傻地自殘殉情,與當時倡導的婚姻導向不無關係。唐朝喜歡錶彰什麼樣的女性?《新唐書列女傳》就有答案。從其中的記載看出,殉情自殘的越嚴重,自殺得越精彩,皇帝就越高興,不僅賞賜財物,還要免其徭役,以闕表門。這也是唐代貞女輩出的一個原因之一。如果說唐朝對女人的三從四德放任不管,這是說不過去的。

  古人說:富貴不能淫。很多時候這句名言只是一個理性的口號,真正做起來是很困難的,“一富貴、就想淫”對很多朝代的很多人來說,就像是一個怪圈,想跳出來都很難,鼎盛的大唐更不例外。物質的極大豐富、廣泛的對外交流、胡風的強大影響,這些都是促進大唐婚姻開放的外部因素,而皇宮***的帶頭作用更是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只不過,人們更多關注的,是以皇室為核心的開放婚姻,而往往忽略的,則是民間固守的封建禮教。

  在封建社會,唐朝的婚姻法算是一部好經,可首先念壞這部經的卻是歪嘴的皇室。他們一方面尋找著自己的刺激,別一方面卻叫囂別人守操,同一朝代,兩個標準,這正是唐朝婚姻現象矛盾百出的真正原因。如果說唐朝的婚姻是開放自由的,這說對了一半,如果說唐朝的女人不守貞操,這也只說對了一半,淫婦與貞女同在,自由與枷鎖並存,這才是真實的唐朝。宮室內外的緋聞,只不過是盛開在枷鎖上的玫瑰,多成後人茶餘飯後的談資,而民間女性的殉情,則是婚姻自由幌子下凋謝的枯葉,沒有多少人在乎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