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明理手抄報內容
法律為保護未成年人的成長保駕護航。做法制手抄報讓你更加了解法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知法明理手抄報圖片及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知法明理手抄報的圖片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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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明理手抄報的資料一:我國憲法規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一***平等權
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權利,不受任何差別對待,要求國家同等保護的權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別待遇。
***二***政治權利
指公民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行為可能性。它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指公民依據內心信念,自願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裡,有信仰這個教派的自由,出有信仰那個教派的自由;有過去信教而現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
又稱身體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訊祕密和通訊自由受法律保護。
***五***社會經濟權利
是指公民依照憲法的規定享有的具有物質經濟利益的權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和繼承權,勞動就業權和取得報酬權,休息權,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六***文化教育權利
是指文化與教育領域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權利、從事科學研究的權利,從事文藝創作的權利與從事其他文化活動的權利。
***七***監督權
是指公民監督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活動的權利,具體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知法明理手抄報的資料二:法制名言警句
1*** 法律所傳達的是一種超越暴力,超越權利的聲音,它所劃定的權利邊界雖然無形,卻深深地刻畫在人們的心靈之中。——著名的法律學者
2*** 我已經發現,混亂和一切火海的起源原因和發展都與各種社會的腐敗的法制有關。
3*** 任何事情,只要與自然發顛撲不破的永恆要走向衝突,就是無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約束任何。
4*** 程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嶺。
5*** 以無情的目光論事,一慈悲的目光看人。
6*** 法律,在它支配著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場合,就是人類的理性。――孟德斯鳩***法***《論法的精神》
7*** 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康德
8*** 全部歷史就是利益的鬥爭,而法是那些佔了上風的利益的權威性的表現。――拉布里奧拉***意***《關於歷史唯物主義》
9*** 在一個秩序良好的國家中,司法部門應得到人們的信任和支援。從這個意義出發,公信力的喪失就意味著司法權的喪失。
10*** 法律總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見的。――孟德斯鳩***法***《論法的精神》
知法明理手抄報的資料三:法律小故事
父母從潮陽來廣州做生意後,阿龍就跟著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對這個孫子又百依百順。
2002年,父母把14歲的兒子接到廣州來生活。由於長期缺少溝通,阿龍的父母和兒子已經沒什麼話可說,只要見兒子有做得不對的地方,夫妻倆就嚴厲斥責,早被奶奶寵慣了的阿龍哪裡受得了,沒幾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後,阿龍離家出走了。
當年1月30日,阿龍在外面和同學的弟弟、10歲的小文一起玩時,發現身上的錢花得差不多了,阿龍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龍把他帶到白雲區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後把屍體扔到旁邊的沙井裡。
第二天上午,阿龍撥通了小文家裡的電話,要小文家長拿1000塊錢來贖人。最後壓低到600元,在約定地點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隨即報警。
阿龍幾次變換交錢地點,最後約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現金放在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門口左側垃圾桶裡。當晚10時,阿龍取出垃圾桶裡面的錢,然後直奔麥當勞。飽餐一頓後,阿龍在麥當勞門口被警察抓住。阿龍幾次接受審訊都坦然承認是他乾的,為了說服警察相信他,阿龍帶著警察找到小文的屍體。
阿龍的行為犯了故意殺人罪,考慮到阿龍犯罪時沒有滿18週歲,廣州中院從輕判處阿龍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