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簡介資料
包拯,北宋名臣,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包拯人物生平
早年至孝
包拯生於宋真宗鹹平二年***999年***,於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考中進士,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父母年邁,包拯請求在合肥附近就職,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縣***監稅,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父母。幾年之後,他的父母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聽選,獲授天長***今屬安徽***知縣。
歷職有績
慶曆元年***1041年***,包拯調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端州出產硯臺,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臺,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臺僅僅滿足貢數,他在任滿一年沒拿一方硯臺回家。
慶曆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後經御史中丞王拱辰舉薦,於十一月被任命為監察御史裡行, 改任監察御史。
包拯又曾經建議說:“國家每年向契丹交納財物***歲幣***,不是抵禦戎人的計策,應該操練軍隊、挑選將領,致力於充實邊境守備。”又請求重視門下封還駁正的制度,以及廢黜貪官汙吏不得做官,選擇郡守縣宰,推行考核試用補任恩蔭子弟的方法。當時各道轉運加按察使,他們上奏彈劾官吏大多指摘細小過失,注重苛刻嚴察相互標榜,官吏自覺不安,包拯因此請求免去按察使。
慶曆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擔任契丹正旦使,出使遼朝, 完成了使命。 回朝後,包拯根據自己在遼朝的觀察,上疏建議朝廷挑選“素習邊事”的將領守邊,並重視代州***今山西忻州代縣***的將領選擇,以應對邊境突發的情況 。此後歷任三司戶部判官,於慶曆六年***1046年***六月左右出京任京東路***治今河南商丘***轉運使。
慶曆七年***1047年***四月,改任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陝西轉運使。
慶曆八年***1048年***五月二日,包拯調任河北路***治今河北大名***轉運使,六月二十二日,入朝任三司戶部副使 。秦隴斜谷務所的造船木材,一概向百姓徵收索取;又七個州交納河橋竹索的賦稅,一般有幾十萬,包拯都奏請加以廢除。遼朝在鄰近邊塞地區集結軍隊,邊境州郡漸加戒備,命令包拯去河北調發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區肥沃的土壤,百姓不能耕種,邢、沼、趙三州農田一萬五千頃,一概用來牧馬,請求把這些全都分給百姓。”聽從他的意見。解州鹽法規定使百姓困竭,包拯前去加以經營管理,請求一概與商販流通交換。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受任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他多次論述斥責權貴得寵大臣,請求免去一切由內廷施予的曲意恩賜。又依次遞上唐魏徵的三條奏疏,希望放在座位右側,作為借鑑。又上言天子應當明於聽取採納,分辨朋黨,愛惜人才,不堅持先入為主的說辭,一共七件事;請求廢除苛刻不寬厚的做法,抑制僥倖投機得官,正刑法明禁令,戒除興建勞作,禁丘妖言妄說。朝廷大多加以施行。當時,張貴妃***溫成皇后***的父親張堯佐被任命為淮康軍***治今河南汝南***節度使、群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景靈宮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包拯一起奏論此事,認為應追奪對張堯佐的任命,或者選擇宣徽、節度中的一個授予。最終,張堯佐辭去了宣徽使、景靈宮使之職。
皇祐四年***1052年***十月,除任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 。曾經提議太平無事時把軍隊調到內地,沒有答覆。至此時,請求:“解除河北駐守軍隊,把他們分佈在黃河以南的兗、鄲、齊、濮、曹、濟各郡,如果有緊急情況,沒有誤時的憂慮。如果說駐守軍隊不能立刻削減,請求訓練民兵,稍加供給乾糧,每年的費用,不到駐守軍隊一個月的開支,一個州的賦稅,那麼供給的人數就多了。”沒有答覆。數月後,轉任高陽關***今河北高陽東***路安撫使。同年七月,調知瀛州,各州用官府的錢做買賣,年累計虧負十多萬,都上奏加以除去。 因喪子請求任政務清簡的州郡任職,遂改知揚州,又轉知廬州,並加刑部郎中。
權知開封
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獲罪,貶官兵部員外郎、知池州***今安徽池州***。
嘉祐元年***1056年***八月,復職刑部郎中、知江寧府 同年十二月,被召任權知開封府,遷升右司郎中。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升為右諫議大夫、權任御史中丞。包拯上奏說:“太子的位置空缺已經很久了,天下人都為此感到擔憂,陛下這麼長久地不作出決定,是為什麼呢?”仁宗問他說:“你認為立誰為好呢?”包拯回答道:“臣下無能,還沒有考慮,臣請求早立太子,是為宗廟萬世之大計著想的。陛下問臣想立誰,這是懷疑臣。臣已是六十歲的人了,又沒有兒子,並不是為自己和後代邀寵考慮的啊!”仁宗聽了大為高興,說:“這件事還要慢慢商議。”他請求裁減內侍,減少不必要的費用,按條文督促各路監司盡忠職守,御史府可以自己舉薦所屬官員,減少官吏一年的休假日期,這些建議都得以施行 七月,以權御史中丞職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蹊田奪牛
嘉祐四年***1059年***,時任三司使的張方平由於買土豪的財產,被包拯上章將其彈劾免官;由宋祁接任,包拯又彈劾他;宋祁被免後,就由包拯以樞密直學士之職暫任三司使。對此,歐陽修說:“包拯是所謂牽牛踩踏了田而奪了人家的牛***蹊田奪牛***,處罰已經很重了,可他又貪圖肥缺來做那個職務,不也是過分了嗎?”包拯因此待在家裡,以躲避代理三司使的任命,仁宗不許。許久後,包拯才出府任職。
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升任給事中,正式擔任三司使。 數日後,拜樞密副使。不久,調任禮部侍郎,但他推辭不受。
溘然長逝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弔唁,併為其輟朝一日。追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
包拯主要貢獻
政績
包拯以廉潔著稱,他執法嚴峻,不畏權貴。任監察御史及知諫院時,為肅正綱紀,懲處貪官贓吏,他彈劾販賣私鹽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轉運按察使張可久、役使兵士為自己織造一千六百餘匹駝毛緞子的汾州***今山西汾陽***知州任弁及監守自盜的仁宗親信太監閻士良等,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彈劾王逵。王逵曾數任轉運使,巧立名目盤剝百姓錢物。激起民變後,又派兵捕捉,濫用酷刑,慘遭其殺害者不計其數,因而民憤極大。但王逵與宰相陳執中、賈昌朝關係密切,又得宋仁宗青睞,故有恃無恐。為此,包拯連續七次上章彈劾,最後一次更直接指責仁宗說:“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於一王逵則幸矣,如一路不幸何!”其言激切剛直,朝野震動,輿論洶洶,朝廷終於罷免了王逵。
此外,包拯還彈劾過宰相宋庠、舒王趙元祐的女婿郭承祐和仁宗張貴妃的伯父張堯佐等人。任御史中丞時,包拯又先後彈劾利用職權賤買富民邸舍的張方平及“在蜀燕飲過度”的宋祁,使朝廷罷免二人的三司使之職。由於包拯敢於彈劾權幸,當時社會上出現了“包彈”的諺語,世人凡見官吏“有玷缺者,必曰:‘有包彈矣。’‘包彈’之語遂布天下”。
對於有才幹有政績者,包拯則能秉公力薦,如楊邠、王鼎、王綽三人皆為范仲淹提拔的人才,曾分別擔任江南東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和轉運判官,因任內嚴懲貪贓枉法的官吏而有“江東三虎”之稱。後受守舊權臣的忌惡,被降任知州,不得再任轉運使等“監司”官。包拯雖由守舊派人物王拱辰薦為御史,卻不為政派所囿,極力主張複用三人,終於使楊邠、王鼎、王綽先後又被起用為荊湖南路轉運使、河北路提點刑獄、江西路提點刑獄。
包拯在經“慶曆新政”之後,也提過一些改革建議。如主張嚴格選拔官員,裁汰冗雜,對年滿70歲者應強令致仕,以解決冗官問題。他還主張停止招募士兵,揀斥老弱,以解決冗兵問題,同時應選練精兵強將,訓練義勇,以充實邊備,防禦契丹。他向仁宗建議:“不必分文武之異,限高卑之差,在其人如何耳。必當考以應敵制勝之略,詢以安邊御眾之宜”,然後“擢而用之”。他向仁宗條陳《七事》,建言應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又奏請“去刻薄,抑僥倖,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因其所言懇切,且合情合理,切中時弊,故多為朝廷所採納。包拯還特意奏上《進魏鄭公三疏札子》,希望仁宗能以唐太宗善納魏徵之諫的故事為龜鑑。
任地方官時,包拯也善於體察民情,興利除弊,因而頗有政績。任京東轉運使時,他曾巡察各地訪問貧困冶鐵戶,並據實情申報轉運司,豁免了這些戶所欠的官鐵,同時又鼓勵有能力者開爐冶鐵,發展生產。
權知開封府時,包拯疏浚惠民河。惠民河也稱蔡河,原自東京至通許***今屬河南***,直達淮河。後為了水運之便,又自新鄭引閔水匯入,使之流量大增。時惠民河常漲水為患,大水時“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城中系栰渡人”。包拯查知河水氾濫的原因乃“中官世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遂毅然下令,將所有跨河修建的樓臺、花園、水榭全部拆毀,使河水得以暢通。有些權貴持偽增步數的地券與包拯相爭,包拯皆通過實地測量、驗證,揭示其偽,並上朝劾奏,要求嚴懲。
任三司使期間,包拯改變了過去的一些做法,以前,凡是各種封藏於倉庫供皇帝用的物品,都從各地科派,造成百姓困難。包拯特此設立市場,公私實行公平買賣,此後百姓不再受到侵憂。原來司裡吏員欠下金錢布匹,大多受到監禁,其中有些人往往逃走,就連帶拘禁了他們的妻子兒女,像這一類情形的包拯都釋放了他們。
執法
包拯尤為人稱道的是其斷訟執法的明敏正直。出知天長縣時,包拯遇到一件棘手的案子。某日有一農人至縣衙,狀告歹徒割去其家耕牛的舌頭,請求捉拿罪犯。割去牛舌並無財利可圖,故包拯推斷此事必屬怨家的報復行為,於是命農人宰牛賣肉以引罪犯上鉤。宋代宰殺耕牛是犯法的,不出包拯所料,割牛舌者見牛主殺牛,欲加其罪,果然前往縣衙首告,遂自投羅網,疑案立破。
包拯執法之剛正不阿在其出知廬州時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廬州是包拯的家鄉,任知州時,他的親朋故舊多以為可得其庇護,幹了不少仗勢欺人,甚至擾亂官府的不法之事。包拯決心大義滅親,以示警戒。時恰有一從舅犯法,包拯不以近親為忌,在公堂上將其依法責撻一頓,自此以後,親舊皆屏息收斂,再不敢胡作非為。
權知開封府時,包拯整頓吏風,改革訴訟制度。開封府舊制,凡往告狀者,必須先將狀紙交給守門的府吏,再由府吏轉呈,是否審理,何時審理,則由府吏通知。由於訴訟者不能面見長官,府吏往往藉此敲詐勒索,營私舞弊,而有冤屈者常因送不起錢財而告狀無門。包拯革除此弊,大開正門,使告狀者可直接至公堂見官納狀,自陳冤屈,於是審案也更能公正合理。
東京多皇親國戚、達官顯貴,素以難以治理著稱,而包拯“立朝剛毅”,凡以私人關係請託者,一概拒絕,因而將東京治理得“令行禁止”。也正因他執法嚴峻,不徇私情,“威名震動都下”,在他以天章閣待制職任知諫院時,彈劾權貴,“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包拯的嚴於律己,廉潔著稱也是十分突出的。二十三歲時,包拯受到出知廬州的劉筠嘉許,聲名大盛,家鄉有一豪富之家曾邀請他赴宴敘談,一位李姓同學欣然欲往,而包拯卻嚴肅地說:“彼富人也,吾徒異日或守鄉郡,今妄與之交,豈不為他日累乎。”可見他為官前即確立了從政不徇私情的志向。
端州以產硯著名,端硯歷來是文人士大夫尋覓的珍品,包拯出知端州時不僅革除了諸前任在“貢硯”數額之外,加徵數十倍,以飽私囊和賄賂權貴的流弊,而且任滿離去時“不持一硯歸”。1973年,合肥清理包拯墓時,在包拯及其子孫墓中僅發現一方普通硯臺而無端硯,也足證史載之確。
包拯曾力申“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他不僅如此說,而且還躬身力行並教之於後代。訂立了《家訓》。將《家訓》鐫刻於石碑,豎立於堂屋東壁,以昭示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