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保理商

  保理商一般有專業人員和專職律師進行賬款追收。保理商會根據應收賬款逾期的時間採取信函通知、打電話、上門催款直至採取法律手段。那麼你對保理商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希望大家喜歡!

  

  保理業務是指賣方、供應商或出口商與保理商之間存在的一種契約關係。根據該契約,賣方、供應商或出口商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債務人***訂立的貨物銷售或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的催收、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等服務中的至少兩項。

  保理商業務分類

  在實際的運用中,保理業務有多種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也有特殊情況***可以分為:有追索權和無追索權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有追索權的保理

  有追索權的保理是指供應商將應收賬款的債權轉讓銀行***即保理商***,供應商在得到款項之後,如果購貨商拒絕付款或無力付款,保理商有權向供應商進行追索,要求償還預付的貨幣資金。當前銀行出於謹慎性原則考慮,為了減少日後可能發生的損失,通常情況下會為客戶提供有追索權的保理。

  無追索權的保理

  無追索權的保理則相反,是由保理商獨自承擔購貨商拒絕付款或無力付款的風險。供應商在與保理商開展了保理業務之後就等於將全部的風險轉嫁給了銀行。因為風險過大,銀行一般不予以接受。

  明保理

  明保理和暗保理是按照是否將保理業務通知購貨商來區分的。

  明保理是指供貨商在債權轉讓的時候應立即將保理情況告知購貨商,並指示購貨商將貨款直接付給保理商。

  目前在國內銀行所開展保理業務都是明保理。

  暗保理

  暗保理是將購貨商排除在保理業務之外,由銀行和供貨商單獨進行保理業務,在到期後供貨商出面進行款項的催討,收回之後再交給保理商。供貨商通過開展暗保理可以隱瞞自己資金狀況不佳的狀況。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國《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供應商在對自有應收賬款轉讓時,須在購銷合同中約定,且必須通知買方。

  折扣保理

  折扣保理又稱為融資保理,是指當出口商將代表應收賬款的票據交給保理商時,保理商立即以預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過應收賬款80%的融資,剩餘20%的應收賬款待保理商向債務人***進口商***收取全部貨款後,再行清算。這是比較典型的保理方式。

  到期保理

  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代表應收賬款的***等單據時並不向出口商提供融資,而是在單據到期後,向出口商支付貨款。無論到時候貨款是否能夠收到,保理商都必須支付貨款。

  保理商業務費用

  保理的收費主要有兩方面:

  1、服務佣金:一般是承擔服務的發票金額的1%--1.5%;

  2、進口商的資信調查費:對每次信用額度申請,無論批准與否、批准多少,保理商都收取一定的資信評估費用***一般為50美元***。此外,如果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融資,還要收取一定的融資利息。

  從表面上看,保理的收費似乎比信用證或託收的費用高一些,從而會增加出口商的成本,迫使出口商提高出口商品的價格,影響出口商的競爭力,但其實不然。

  出口商如改用信用證方式,雖然可以免去自身的保理開支,降低了產品價格,卻在同時增加了進口商的負擔,因為進口商必須承擔開信用證的費用。更主要的原因是進口商為開證或被迫存入保證金,或佔用了自身的銀行信用額度,從而造成進口商的資金緊張。同時,由於銀行適用“嚴格相符原則”,即:檔案必須同信用證條件完全一致。因此,信用證變得缺乏活力。任何矛盾都可能造成嚴重延誤,有時頻繁地改證,帶來大量的費用和風險。這些,都使許多進口商不願以信用證方式進口商品,從而影響了出口商的競爭力。

  出口商若採用D/A託收的形式,往往由於資金緊張而需要押匯,為此必須支付押匯的利息,同時進口商也要支付託收的費用,對雙方都造成負擔,而且出口商還失去了信用風險保障。

  總的來說,採用國際保理業務,出口商雖然可能增加一定的費用,但因此而獲得的信用風險擔保、資金融通以及管理費用的降低等帶來的收益足以抵消保理費用的開支,而進口商也可以免除開信用證或託收的費用,減少資金的佔壓。這也就是國際保理業務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得以蓬勃發展的原因。

  保理商業務流程

  國際保理業務流程

  案例:國際保理業務流程本身並不複雜,下面以國際保理中最常用的雙保理為例,對國際保理的業務流程進行介紹。

  出口商為中國某壓力鍋生產商A公司,進口商為法國某大型超市B公司。

  1、A公司經與B公司協商,欲採用賒銷***OA,90天***方式進行貿易。

  2、A公司與國內某銀行***為FCI成員***聯絡,向其提出辦理國際保理業務的申請,向該銀行提供與此筆賒銷交易相關的背景資料***貿易合同***。該銀行經審查同意後,雙方簽訂出口保理合同,出口商將其應收賬款轉讓給該銀行,該銀行作為出口保理商負責保理業務的運作。

  3、國內某銀行選擇法國一家銀行***同樣為FCI成員,雙方通常簽訂過代理保理協議***,作為進口保理商,應收賬款被再次轉讓給該法國銀行。與此同時,法國的銀行對B公司的資信狀況進行調查,並根據其資信狀況核定一定的信用額度。B公司在該信用額度範圍內,以賒銷為付款條件下達訂單。

  4、A公司貨物出口後,將正本發票、提單、原產地證書、質檢證書等全套單據寄給B公司,並根據國內某銀行的要求,將相關單據副本交給國內某銀行。國內某銀行可根據A公司的要求,按照外銷發票票面金額的80%—95%,向A公司提供融資款項

  5、國內某銀行通過FCI的電子資料交換系統,將相關單據通知法國某銀行。法國某銀行在發票載明的付款到期日前向B公司催收貨款交付國內某銀行,國內某銀行向A公司付清尾款。

  6、如果發票載明的付款到期日滿90天,B公司仍未支付貨款,法國某銀行將按照發票票面金額的100%付款***這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保理業務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即保理商為出口商提供100%的信用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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