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該項工作的管理,確保裝置使用規程能在公司範圍內認真貫徹實施,制定了裝置使用的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下
1.目的作用 正確使用裝置是保證裝置正常執行,避免裝置的不正常磨損或損壞,防止人身、裝置事故的發生,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和大修週期,降低備件消耗,減少維修費用,確保生產正常進行的關鍵之一。因此,裝置使用單位和生產操作者,必須嚴格按照裝置使用規程,正確使用裝置。為了加強該項工作的管理,確保裝置使用規程能在公司範圍內認真貫徹實施,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 各裝置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裝置使用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加強對本部門裝置的管理,在生產作業活動中貫徹好“裝置使用規程”,認真抓好各裝置在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後的管理,將工作做細做紮實。
2.2 裝置動力科應幫助和指導各車間制定和完善各種裝置的使用規程,使之達到合理、規範的要求。平時要多深入到車間督察制度執行情況,對違反裝置使用規程的現象應及時給予糾正,並提出批評,情節嚴重者應通知其主管領導嚴肅處理。
3.裝置使用規程的編制要點
3.1 裝置使用規程應根據裝置的效能引數和生產工藝的要求,制訂正確使用方法。它是生產活動中操作者必須執行的法規。為此,認真編制好裝置使用規程,是保證安全執行的前提。
3.2 每種裝置都必須有具體的使用規程。
3.3 每種裝置都應在投產前編寫好使用規程。
3.4 裝置使用規程的內容,必須包括以下部分:
3.4.1 裝置的效能引數。
3.4.2 交接班制度。
3.4.3 操作者應具備和做到以下四點: a.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b.操作順序; c.緊急狀態的處理; d.在使用過程中裝置與人身安全注意事項。
3.5 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3.5.1 操作者必須專業培訓,持有操作證。凡新上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必須在持有操作證的操作者的指導下方可操作。
3.5.2 裝置啟動前,必須按使用規程的規定進行檢查。
3.5.3 生產線上或集體操作的裝置,要熟悉和掌握開機前的聯絡方法和內容。
3.5.4 進行必要的試操時,必須觀察上下工序和觀察裝置區域內是否有人工作或置放物件。
3.6 操作順序 必須先發出啟動裝置的警告訊號,然後按裝置使用規程規定的動作程式進行操作,裝置在啟動和運轉過程中,應注意檢查***觀察***是否有不正常的現象。
3.7 緊急狀態的處理 當裝置在啟動過程或執行中,發現異常情況時,為保證人身和裝置安全,必須要當機立斷的立即停車。
3.8 在使用過程中裝置與人身安全注意事項
3.8.1 非本機操作者未經批准,不得使用本機。
3.8.2 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隨意取消或改變安全裝置。
3.8.3 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亂割亂焊和改變裝置結構。
3.8.4 關鍵要害崗位***如總降站、變配電所等***,實行兩人操作確認制,即一人操作一人在旁監護,避免出現操作失誤,導致重大人身和裝置事故的發生。
3.8.5 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員應詳細向接班的工作人員交待本班裝置執行情況和尚未處理的裝置故障,並填好交接班記錄,雙方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
3.8.6 裝置在執行中發現故障,凡在本班可以處理的,不得交下一班處理,本班無法完全處理,未完成部分可交給下一班,接班人員應接著處理完成,並詳細檢查,一切正常後,方可開機。
3.8.7 裝置的執行部位或運轉區域內檢修,必須在停機後設備處於靜止狀態下進行。
3.8.8 裝置在啟動執行中,應對周圍環境進行監視,注意前後工序的銜接與配合,注意儀表指示變。
3.8.9 必須保持裝置區域的文明衛生,每班工作人員應每日對裝置進行擦拭及區域內的打掃工作,以保持裝置和區域的整潔。
4.裝置使用規程的制訂和審批
4.1 裝置所在車間、部門的主要領導負責召集車間裝置、工藝、安全有關人員會議,佈置制訂本車間、部門裝置使用規程的工作。有關生產工藝操作內容由工藝人員編寫;安全部分由安全人員編寫;裝置管理員負責彙總編寫工作。
4.2 車間主任負責召開使用規程的會審,裝置、生產、技術副主任及裝置、工藝、安全主管工作人員參加。
4.3 兩個及以上的車間通用裝置的使用規程,由裝置科主管科長負責召集會審。
4.4 裝置使用規程經會審後,報裝置科稽核,呈報主管副總批准,貫徹執行。
5.裝置使用規程的修改
5.1 生產工藝改變時必須經技術科長的稽核批准,以文字形式提前一週內通知裝置組,裝置主管人員根據修改工藝,對原規程進行修改。
5.2 修改後的新規程須經車間裝置主任稽核簽字,送裝置科審批後生效。
5.3 操作人員如發現規程有誤或不完善之處,應向車間裝置組反映,裝置員應及時深入現場瞭解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
6.裝置使用規程的貫徹 認真貫徹執行裝置使用規程,發揮其應有作用,保障人身和裝置執行安全。因此各級領導必須認真學習和貫徹實施。
6.1 車間主任必須組織全車間職工學習貫徹執行裝置使用規程,考核合格率應達100%。
6.2 單臺新裝置使用前,必須由裝置組裝置員組織學習使用規程,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6.3 新工人、學員及調換崗位的人員進人崗位前,必須經過學習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單獨操作設。
*** 車間裝置組應經常或定期地深入車間檢查規程執行情況,發現有違章操作現象,及時制止和列入車間對班組或崗位的考核。
7.裝置執行記錄要求
7.1 生產過程中,執行的裝置在負荷、溫度諸因素的長時間作用下,機械零部件會磨損變形;電氣原件的引數變化,會引起裝置執行引數的改變,崗位操作者應及時記錄下這些引數,可以準確地掌握裝置執行規律,以便對該裝置及時進行維護檢修,避免裝置事故的發生。
7.2 裝置在投入執行前,必須做好適用的執行記錄表格。
7.3 裝置在執行中出現不正常現象,必須隨時記錄,記錄的資料要準確、清楚、完整。
7.4 裝置執行記錄經機組或單臺裝置按照班、日、月裝訂成冊,歸檔備查。
7.5 裝置執行記錄的內容,應反映裝置的實際執行技術狀態。需記錄的內容有以下方面:
7.5.1 裝置在執行過程中,裝置本體發生異常現象,如運轉不平穩,出現振動噪音,檢測裝置顯示資料不正常,區域性升溫超過規定;零部件不正常磨損、變形,出現軸向竄動,腐蝕及異常氣味火花、冒煙等情況。
7.5.2 裝置控制系統的突然變化和異常波動的資料,如斷電保護頻繁的情況。
7.5.3 電氣裝置電磁效能引數的變化,如絕緣、整流、接地、電控激磁、變頻等方面的引數及電壓、電流、電阻、電容等變化情況。
7.5.4 動力供應引數,如蒸氣、壓縮空氣、工業水壓力、流量、流速、溫度等變化情況。
7.5.5 裝置潤滑引數,如集中潤滑油的壓力、流量、溫度及油脂質量變化,管路的洩漏和堵塞等異常情況。
7.5.6 裝置發生事故或故障的全過程***包括時間、現象、原因、特徵和後果***,發生前有異常跡象等。
7.6 車間裝置組每月定期發放和收集執行記錄,並負責整理歸檔。
7.6.1 裝置組在收集整理執行記錄時出現有不按規定填寫執行記錄者,應及時向裝置主任報告,給予經濟處罰。
7.6.2 裝置組應經常深人崗位檢查執行記錄填寫情況。